春秋观的山门已经完全坍塌,山上各处的大殿和屋舍也都已经被焚毁,尽管被大雪遮蔽,却还是能看到一处处触目惊心的焦黑痕迹。
沈落又去自己曾经居住的青石坪看了一眼,那里同样也被烧成了灰烬。
最后,他分别在山门,天王殿和玉皇殿等观内重要遗址处,各点上了三支清香,一番祭拜后,才下山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他心中暗暗想着,他日若有机会,一定要在这原址上重建春秋观。
回到春华县城时,已是第二日清晨。
县城城门尚未打开,沈落就已经等在了门洞外。
随着一声悠远晨钟响起,县城城门终于缓缓向内打开,沈落还来不及进门,就看到城门内聚集着大量百姓,一股脑地往城外冲了出来。
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只能和一些等着进城售卖蔬菜瓜果的农夫,躲避在了一旁。
不过,从周围农户的脸上从容的神情来看,似乎对这种事情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老哥,这是怎么回事,这城里百姓怎么一大清早的,都往城外跑啊?”沈落凑到一名黝黑农夫身边,开口问道。
“小哥是外地来的吧?”农夫上下打量了沈落一眼,说道。
“家就在城里,就是许久不曾回来了。”沈落随口解释道。
“怪不得……那些人都是赶着去城外那座圆珠寺上香的,每逢初一十五,圆珠寺都会开放寺门,布施斋饭的同时,也让信众进寺烧香祈愿。”农夫一脸恍然,说道。
“圆珠寺我是知道的,建庙已经有些年头了,可是没听说过香火如此旺盛呀?”沈落听闻此言,有些疑惑道。
“那是以前,现在的圆珠寺可了不得喽!”农夫单手叉腰,另一只手冲沈落摆了摆。
“怎么个了不得法?还请老哥给说道说道。”沈落有些好奇,问道。
“要说两年前,圆珠寺的确还没什么香火,可近两年来,这寺里不知是来了什么大德主持,还是真有了神明庇护,当真是有求必应,神得很。”农夫啧啧称奇地说道。
沈落一听此言,便知道又是些神神叨叨的传闻,立时没了兴趣。
他目光移向城门口,只等着城门拥挤的人群都散了,再进城回家。
农夫见他话问了一半又不说了,给憋得有些难受,只好又自己开口道:
“小哥,你还不知道吧,在那圆珠寺观音殿后面,有一口甜水井,但凡是在寺里许了愿的妇人,喝上那么一小口,回去保管能怀上。”
“有这么神?”沈落并不怎么相信,有些敷衍地接了一句。
“那可不……人们都说那口井里,是滴了送子娘娘手中宝瓶里的玉露的。听说城里有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在喝了井里的水后,都老蚌生珠,怀了孩子呢。”农夫压低几分声音,煞有介事地说道。
沈落闻言,摇了摇头,一笑置之。
他的视线略一偏转,忽然瞥见人群当中,有一辆马车缓缓从前面走过,掀起一角的轿帘后,露出了一张略带稚气,却精致无暇的少女面容。
只是惊鸿一瞥,那女子手上的轿帘就已经放了下来,马车也渐渐远去了。
“这是谁家的女子,竟然生得如此清新娇俏?”沈落有些呆在了原地,看着那远去的车驾,心中还些怅然。
直到农夫催促他让路,才回过神来,自嘲一笑,牵马往沈府所在的街巷而去。
近乡情怯,加上在春秋观上修行的两年多,沈落至今已经有三年多时间没有回过家里了,等他真正站在自己门外时,看着那宅院门庭,心中竟生出一种异样情绪。
正在这时,府门那边一名衣着朴素的老者,从院内走了出来,一眼就瞥见了站在门外的沈落,似乎觉得他有些眼熟,停在原地张望了片刻。
忽然,老者脸上神情微微一变,蹒跚着走了过来,揉了揉自己的老眼,试探问道:
“大公子,是你吗?”
“福伯,我回来了。”沈落摘下头上斗笠,笑着说道。
老者闻言,“哎呦”一声,连忙上前牵过了沈落手上的缰绳,口中连连叫道:“可把大公子你给盼回来了,快回快回,老爷要是知道了,一定要开心坏了……”
听着福伯嘴里碎叨的言语,沈落没有半点厌烦,反倒觉得久违的舒心,这种感觉是他漂泊在外时,绝对无法感受到的。
进了院门,福伯先是运足了气力,然后张开缺了门牙的嘴巴,大喊了一声:
“大公子回来啦……”
然后很快,院子里各处扫洒的仆人婢女们纷纷赶到了前院,与沈落行礼。
紧接着,一名四十多岁模样的中年男子,裹着一件黑貂大氅,步履匆匆地从后堂赶了过来,其头上生满灰白头发,眼角皱纹横生,眼中却满是激动神情。
“孩儿见过父亲!”沈落看着来人,似乎比自己记忆中又苍老了一分,眼眶不禁有些湿润。
“落儿……”沈元阁只是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声音就哽住了,看着他清瘦了太多的脸颊,满眼疼惜,半天说不出话来。
“落哥儿回来了……”这时,一个妇人嗓音从后面传了过来。琇書蛧
沈落偏过身朝那边看去,就见一名美貌妇人正带着一对少年男女赶了过来,正是二娘和两位同父异母弟妹。
“大哥。”
还未走到跟前,少女当先甩开妇人的手,小碎步跑到了沈落身前。
“三年不见,沐沐长高了不少嘛。”沈落伸手比划了一下少女的个头,笑着说道。
“哥,你怎么瘦成这样子了?在外面吃了很多苦吗?”沈沐沐干净的小脸顿时一皱,有些担忧地说道。
“没有的事,你别担心。”沈落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慰道。
“大哥。”这时,弟弟沈辞也走了过来,恭恭敬敬叫了一声。
“不错,也长大了不少,有点当哥哥的样子了。”沈落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少年对他这位大哥仍是有些畏惧,即便站在一起,眼神也有意识地闪躲着。
“别都站在这里说话,走,回厅堂里坐下说。福伯,吩咐厨房备宴,弄丰盛点。”妇人脸上堆满笑意,说道。
“二娘,不用张罗,弄点家常菜就好,离家几年,还真挺想念的。”沈落笑了笑,说道。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都该好好吃上一顿,也陪你爹喝上……”妇人说到这里,忽然记起沈落自幼体弱很少碰酒,话到一半,就生生停下了。
“是该和父亲喝几杯。”沈落却是笑了笑,说道。
说话间,众人回到了厅内,围着圆桌坐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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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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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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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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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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