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万岁爷>第2144章
  第21章

  几日后。

  秦昊回到阔别已久的京师。

  整个京师都张灯结彩,热闹非凡。ωωω.χΙυΜЬ.Cǒm

  百姓们来到大运河边,热烈迎接秦昊。

  楼船所到之处。

  无数百姓跪在两岸,山呼万岁之声,此起彼伏。

  南楚,对于大夏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先前南楚王秦川谋逆,漕运停滞,南方的稻米无法运到北方,百姓们都只能天天啃红薯度日。

  红薯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

  如今。

  秦昊收复南楚。

  漕运很快就兴盛起来。

  稻米、纺织品、瓷器,源源不断的通过大运河,运往京师。

  秦昊携手苏晴儿,屹立于船头。

  苏晴儿忍不住赞叹道:“皇上,商客如织,好一片盛世景象!”

  秦昊却摇头:“盛世?还差得远呢!远的不说,匈奴还在西京,与镇国公对峙!”

  “还有倭寇,也是狼子野心,灭我大夏之心不死!”

  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一直都是大夏的心腹大患。

  其中,匈奴是最棘手的一支。

  匈奴人尚武,擅长骑射,吃苦耐劳,是天生的战士。

  匈奴国的人口,其实并不多。

  也就跟大夏一个州道差不多,也就一千万人,其中还要包括许多老弱妇孺。

  成年男子也就是四五百万人。

  恐怖的是。

  一旦发动战争,这四五百万壮丁,立刻翻身上马,手持弓箭弯刀,就是最勇猛的战士。

  四五百万骁勇善战的战士。

  光是想想都令人头皮发麻。

  大夏就算是举国征兵,估计也只能征募到一百万的士兵。

  当然,更可怕的,不是匈奴全民皆兵的能力。

  而是匈奴的铁骑!

  骑兵,在冷兵器时代,是极其令人头疼的存在。

  机动性强、杀伤力高、防御也是可圈可点。

  骑兵除了不擅长攻城之外,在这个时代,简直是最完美的兵种。

  为了抵抗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历朝历代的皇帝都在修建长城。

  其实,修建长城是一件极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双方真的开战,长城的作用很小。

  原因很简单。

  人是活的,长城是死的。

  就算长城修建的再高再坚固,也总有地方薄弱,也总有地方能绕过去。

  修建长城,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

  可是。

  为什么皇帝还要修建长城。

  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不修长城,面对游牧民族的骑兵,更加绝望。

  不过。

  秦昊发明了神武大炮之后,形势开始发生变化。

  虽然说神武大炮对付步兵,是真正的大杀器,对付骑兵的作用性并不大。

  毕竟,匈奴骑兵的机动性极强,他们又不是傻子,看到你神武大炮已经架了起来,再傻乎乎的直接冲锋。

  而且,神武大炮是有装填时间的。

  第一炮轰过去,也许能对骑兵造成一些伤害。

  但是,第二炮还没装填好,骑兵就已经散开了。

  这时候,神武大炮造成的杀伤力就会变得极其有限。

  虽然神武大炮对付骑兵,不怎么有效。

  可神武大炮用来守城,就再好不过了。

  甚至可以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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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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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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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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