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校自不可能处罚被弹劾的人员,也不会莽撞的说出机密,女真人没这么快跟察哈尔部动手。
自从广宁镇被收复后,后金征伐察哈尔部要绕一大圈,这是辽东的地形限制的,除非跟明朝合伙才能从广宁走。
这也是历史上明朝失去广宁后,清军能够从宣府发动进攻的原因,也是后金能够快速击败林丹汗的重要原因。
战线短了一两倍不说,还能直接威胁到蒙古诸部,无奈的内喀尔喀部就是在这情况下投降的。
不然硬气到首领被抓也不投降的内喀尔喀部,绝不会向女真投降,更愿意跟着大明混才是他们的本意。
这里面有怕被女真吞并的担心,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内喀尔喀三部看不起女真人,认为他们是未开化的野蛮人,如何能跟孛儿只斤氏的子孙相提并论。
其实大多数蒙古部族都有这情节,成吉思汗的成就让他们看不起所有的周边部族,唯独汉族不会。
别看元朝把人分为几等,南方汉人地位最低就是看不起汉人,其实那是误解,真要看不起汉人,他为何重用那么多汉族官吏。
元朝从建立之日起,就选择汉化自己,学习四书五经,学习汉人的生活习惯,不是被逼的,而是有意识的自主选择。
而且蒙古人中不乏大儒出现,编写宋、辽、金三代史的是蒙古族丞相脱脱,和另一位蒙古族丞相阿鲁图。
这可是二十四史中很重要的三部史书,从这可以看出,元朝后期的蒙古族,已经把自己看成儒家文化的继承人之一了。
因此北元败亡回草原时,才会有大批的蒙古贵族留下,加入大明朝,这是因为他们骨子里已经觉的中原王朝才是正统。
其实从帖木儿汗执意东征就能看出这里面的端倪,1402年帖木儿击败奥斯曼帝国,活捉了奥斯曼帝国的皇帝后停下脚步。
这一举动让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不解,要知道那时候的奥斯曼帝国,是欧洲人噩梦。
击败奥斯曼帝国的帖木儿,此时若是乘胜追击,整个东欧平原恐怕都会被他征服,重现当年窝阔台时代的辉煌。
而且帖木儿最崇拜成吉思汗的丰功伟绩的,不可能看不到这一点,可他偏偏就是停下脚步,选择率军东征。
他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只有击败大明朝,他才算能够比肩成吉思汗,没有打败中原王朝的人,是不配称为伟大人物的。
当然,他这选择也不能说错了,帖木儿很早就向大明称臣,每年都派人来大明进贡,但野心勃勃的他为的却是查探大明的虚实。
此时的大明朝刚刚经历靖难之役,而且朱棣只是攻进了南京城,南方其他地方,还有建文帝余党在抵抗。
因此这个时间点,他选择其实是很正确的,但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大玩笑,还没到大明境内他就死了。
而且他的死很有意思,是自己喝酒把自己喝死的。
在得到漠北蒙古诸部愿意跟他一起攻打大明朝的消息后,开心的帖木儿纵情狂欢,结果喝酒过量死了。
不过或许正是这原因,让奥斯曼帝国对大明极为忌惮。
这位噩梦般的男人都要如此重视大明,要跟漠北诸部联手才敢真正动手,奥斯曼帝国岂敢小觑,要知道帖木儿本身就带了二十万人来的。
历史上奥斯曼帝国最强盛的时代,正是帖木儿死后四五十年,攻破君士坦丁堡,让欧洲不得不联手对抗它一个。
可最强盛的奥斯曼帝国,在对待大明朝时,选择的是进贡,鲁密铳就是在他们进贡的火枪上得到改良的结果。
那已经是嘉靖时代了,大明早就虚弱的不成样子了,可强悍的奥斯曼帝国,依然不敢东进。
“皇上,后金征伐蒙古是他们的事,有何利弊可言,臣觉的咱们冷眼观望就好。”
礼部右侍郎周延儒大义凛然的上前道,登时激起一片反对声。
刘宗周大步出列,狠狠的瞪一眼自己这得力助手,回身对朱由校拱手道:“臣有本奏!”
“臣建议军务院关注草原战况,女真强则帮蒙古,蒙古胜则帮女真,不能让他们打破这平衡。”
朱由校本来被周延儒那话说的满脸黑线,听了这话才露出笑容,缓缓点头道:“还有谁有其他见解的,都说说。”
大臣们一看稀奇呀,这是战争之事,先开口的竟然是礼部的两位大佬,而且刘宗周这位尚书,一项不怎么关心兵事的。
老刘是真正的大儒,眼睛盯着的是礼仪和文化传承,再有就是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其他的他一般不会说话。
现在皇帝明显对他的话感兴趣了,大家偷偷的眼神交流后,姚希孟和文震孟这对甥舅同时上前一步。xǐυmь.℃òm
两人一怔,对视一眼后姚希孟退后一步,让给舅舅先说。
文震孟也不推辞,当胸揖拜一礼道:“臣建议军务院探讨收复辽东之可能性,若可行,朝廷当立即下令辽东出兵,并下令山西、山东、河北京畿之驻军出击,以血萨尔浒之耻!”
“臣反对!”
户科给事中陈仁锡上前道,看一眼文震孟再次开口道:“春耕将至,户部还有余钱用于此吗?何况要调动四省军队,文大人就不为百姓想想吗?”
文震孟反驳道:“户部再难,还能难过当年吗?如今大好时机不用,难道要等女真人壮大后再打,到时候就是胜,花费难道不是远超此时吗?”
朱由校看着两人争吵也不阻止,这两位都不是奸臣,各自的理由其实都有道理,而且有意思的是这两位是同榜进士,一位状元一个探花。
更有意思的是文震孟考进士考了十次才考中,而陈仁锡考了八次,两人都是少年成名就中举,偏偏会试跟刘理顺一样不顺。
你要说人家没才华,可两人包括刘理顺都是二十出头就中举,可就是考不上进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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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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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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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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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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