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朕不是昏君>一百七十二章 徒步行军
  四月初二黄道吉日,朱由校悄悄地走了,百姓们并不知道皇帝离京了,只看到御马监的军队走了一部分。

  八岁的李定国这次被带上,同样跟着他上路的还有张溥、陈子龙和刘理顺,这三位新科进士,没有回家祭祖,而是放弃假期,选择跟他去西北。

  皇帝出行,肯定要带文官,路上还是要处理一些文书的,朱由校没有选择老翰林跟随,而是选择他们三个。

  等出了京城,让他们三个目瞪口呆的事开始了,朱由校跳下马开始步行,全军将士除了少部分人骑马或坐马车外,其他的全部步行。

  看看那些骑马的人,都是来回奔跑,询问之后才知道这叫警戒组,而马车上的是医疗小组和后勤保障组。

  这些颠覆他们对大明军队的认知的新生事物,让他们三既新鲜,又觉的不好意思。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队女兵下了马车,开始沿途唱军歌喊口号,清脆的声音传出老远,听起来很是鼓舞士气。

  这是宣传组成员,据说是御马监和内操军独有的,最让他们吃惊的是朱由校唱歌了,三人面面相觑后侧耳倾听。琇書網

  只听到“狼烟起、江山北望,龙骑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然后就听到全体将士鬼哭狼嚎般的跟着唱,别说他们三惊呆了,就是阿巴亥她们也震惊的张开小嘴。

  然后看向大声吼叫的李定国问:“定国你也会唱啊?”

  李定国很骄傲的回答道:“回庄姨娘的话,这是父亲写的歌,少年营人人都会唱,还有一首岳武穆的满江红,也是父亲谱的曲子呢。”

  在外说好了不叫父皇、娘娘这类的称呼,阿巴亥的姓氏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真人,因此直接取庄嫔的庄字。

  听到这话张溥惊讶道:“皇上哦不对,公子此词虽不像诗词,但气势磅礴,振奋人心,还有这曲子,虽不合韵律,但用在这里却显得再恰当不过,真是天才呀!”

  朱由校要是听到这话,应该偷笑了,狗屁的天才,这种韵律还达不到天才的地步,只是明朝人从没听过,又正好契合场景罢了。

  “吾皇天纵之才,有六合八荒之志,臣必以死报之!”

  刘理顺喃喃的自语,声音不大,但身边几个人还是听得到的,陈子龙听到看了他一眼,轻声说:“复礼兄共勉!”

  很快他们三个又惊讶了,两千人的队伍,徒步行军,从早上巳时初启程,到现在午时初,整整一个时辰速度没有丝毫的慢下来。

  而队伍已经走出二十多里地了,这样的速度大明的其他军队不是没有,可队伍一点不乱,这就让人惊讶了。

  勇卫营当然有过拉练的训练,但从没长途拉练过,其实这也是他们第一次,但毕竟在京城周围训练过多回。

  这种速度放在这时代很惊人,但放在当年志愿军身上,根本不值一提。

  志愿军当年曾走出十四小时一百五十里的速度,而且到达战场后,马上就能投入战斗。

  当晚扎营后,张溥三人商量后,决定明天也试试走路,第二天这三个生瓜蛋子真的走路了。

  可仅仅一个时辰就不行了,这可不是散步,要跟上速度才行,三人无奈的上车,互相看着对方,最后哈哈大笑。

  无他,三个人看起来太狼狈了,可笑完后三人才惊讶的发现,朱由校竟然一点不疲惫。

  张溥迟疑一下,低声说:“二位,你们不觉的不对吗?要说皇上身体强健不奇怪,可这行军可不只是体力的问题,咱们刚才试过了,还要毅力和耐力,没经过训练的人,体力好也支持不住这么长时间啊。”

  两人一听就明白他的意思了,皇帝不可能参加过训练,大臣们绝不会同意的,可他那样子没训练说不通啊。

  “天如兄,小弟觉的皇上不可能偷偷去训练的,只能说明皇上体质远超普通人。”

  陈子龙低声说道,刘理顺看了看车窗外,回头低声说道:“为兄听恩师说过,皇上武艺极高,恐怕军中大将都不是他对手。”

  张溥和陈子龙虽说是徐光启的弟子,可他们毕竟远在南直隶,这回才到京城来,而且徐光启的性格,不爱关注这些事,故而他两还真不知道。

  袁可立虽然很忙,可刘理顺来京城考试太多次了,天启二年、五年、还有今年,袁可立都在京城。(天启二年袁可立去登莱任巡抚,但是在会试之后去的)

  而且没担任考官,他住在恩师家中备考,聊天的时候就多了些,故而听到这不算隐秘的事。

  朱由校没想隐瞒自己会武的事,只是大部分人的确不知道,除了宫中外,只有那些亲信大臣。

  但陈子龙知道另一件事,听到这话好奇的说:“小弟听家父说过,客氏武艺高强,莫非皇上是她教的?”

  “这……”

  刘理顺迟疑一下,回答道:“这事恩师没说,只说有客氏在,任何人别想伤害皇上。”

  客印月武艺高强更不是秘密,当初考核侍卫时她去参加过,不然内阁如何同意她天天跟着皇帝。

  陈所闻知道这事,是来京后听内阁诸位说的。

  他当初质疑客氏怎么还在宫中,内阁怎么不劝谏,李宗延嫌弃的告诉他,那女人有一身好武艺赶不走。

  三人对视一眼,张溥指了指外面道:“你们看那,除了客氏外,那位涅格罗御女也跟在皇上身边,腰间挂着一把细刀。”

  陈子龙咧嘴轻笑起来,低声笑道:“兄长错了,那是西洋剑,不是刀。”

  狄蕾莎身上其实不止带着西洋剑,右边腰间还挂着软鞭,那才是她的最强武技,西洋剑不过是她以前学过的,舍不得放弃罢了。

  “这么说这位武艺也不差?”

  三人互望一眼,张溥惊讶道,陈子龙和刘理顺看了看远处,同时苦笑起来,异口同声道:“明天继续走路吧。”

  他们现在反应过来了,那些宣传组、医疗组的女子还好说,她们有马车歇息,做事时走路,累了上车休息。

  可客氏和狄蕾莎根本没歇息呀,亦步亦趋的跟着朱由校,没见她们喊累呀,这让他们三情何以堪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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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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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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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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