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朕的江山2>967【为国纳妾】
  在印度东南部,降雨最充沛的地区,跟隔壁的金吉国疆域完全重合。

  至于坦焦尔这边,年降雨量在1000毫米左右。看似雨量充沛,但属于热带季风气候,降雨大部分在夏秋两季,其他季节非常容易发生干旱。

  南印度的两次水稻播种时间:一是秋天雨季过后,等水位稍微退去,大约初冬进行撒种;二是冬耕稻收获之后,稍微再等个把月,初夏等待雨水播种夏季稻。

  从温度上讲,这里可以一年三熟。

  从灌溉来讲,这里顶多一年两熟。

  想要一年三熟也行,必须大建水库和灌渠,这种情况拖到几百年后,即便21世纪也没能得到改变。

  张大坤早晨醒来,妻子已经在做饭了。

  身为大同军战士,张大坤的作习比较规律。洗漱之后,便在家门口打了一套军中拳法,修习片刻之后才回到屋里。

  村社里的几大家族,被孙可望连根拔除,张大坤虽只是普通士兵,但也分到一处小宅子。

  说是小宅子,其实能住十多人,还有专门的奴仆房间。

  见张大坤回屋,妻子立即端来食物。

  没有咖喱。

  咖喱一词的来源,正是南印度的“酱汁”,被葡萄牙人借用并传播,目前属于南印度的贵族菜。而且,此时的咖喱相对清淡,只有辣椒和少量香料,而且不加黄油、洋葱和番茄。

  摆在张大坤面前的,只有米饭和乱炖。

  妻子把米饭盛来,就跪在一边,明显要等丈夫先吃。

  “过来一起吃。”张大坤招手。

  妻子露出微笑,小心翼翼坐拢。这种情况,每天都在重复,张大坤若不招手,妻子就不敢上桌。

  张大坤是云南人,小学都没毕业,便在村子里学木匠活。忙时耕种,闲时做木匠,年纪稍大又被招为农兵。

  农兵虽然不拿军饷,只在训练时管饭,而且还会占用农闲时间。但穷困地区的农民,非但不抵触,反而踊跃报名。三年农兵服役期满,就有进城考警察的资格,正规师和巡检兵也在农兵里招人。

  一般人,还当不上农兵呢,张大坤跟村长是同宗,这才捞到做农兵的机会。

  这小子运气好,只当了两年农兵,就被征召去做民夫。当时进攻越南阮氏,没怎么打仗就赢了,剩下的时间都在平定农民起义,而且这农民起义还是阮氏朝廷引发的。

  张大坤在运送粮草时,遇到一拨农民军偷袭,他所在的运粮队表现优异。张大坤提着长枪,捅死好几个敌人,记功领赏回到云南老家。

  有了军功,家里给他说亲是更挑剔,足足挑了一年都没顺心的。

  就在这时,广南府的退役士兵,原地转业留在广南。新兵全在云南、广西招募,张大坤能写会算,又有军功在身,非常顺利的前往广南省当兵。这婚事又给拖延了。

  听说到了印度能做地主,还会给一笔安家费,张大坤没有妻儿牵绊,立即跑去报名出海。

  如今,果然做了地主,如愿分到四十亩地。

  张大坤对此非常满意,那全是河边的好田啊,即便有几亩不靠河,却也靠着引水灌渠。还不用自己耕种,因为有附着于土地的佃户,每年等着收粮食便可。

  但有一点让张大坤很不爽,或者说所有汉人地主都不爽。

  这里的泰米尔农民,居然不挖茅坑,屎尿随地乱拉,都不知道用来做肥料。当然,这里的农民也会堆肥,但只用牛粪来堆肥,其他人畜粪便完全不用。

  张大坤和其他汉人地主,分得土地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各自属下的佃户,赶紧挖茅坑储存粪便。那些野外的粪便,也要立即收集起来。

  贱民佃户非常听话,首陀罗佃户却不干,觉得收集粪便是贱民的事儿。

  脾气很好的张大坤,气得动手打人,总算让首陀罗佃户愿意接触粪便。

  接着是没有娶妻的汉人,可以优先讨老婆。

  那些被灭族的婆罗门和刹帝利,女眷都分配给文武官员。像张大坤这种普通士兵,只能娶皮肤略黑的吠舍、首陀罗女子,而且不能娶本村社的女人,必须娶附近村社的女子。

  张大坤运气不错,娶了个吠舍女子,肤色还算白净,聘礼是一块银元和几匹棉布。

  岳父家里非常高兴,因为不用给大量嫁妆,而且还能收到聘礼,还是跨越种姓嫁给汉人“贵族”——汉人在他们眼里都是贵族。

  晋王殿下说了,汉人内部不讲种姓,汉人的子女都是汉人。

  反正被汉人实控的村社,听说了这种政策,有女儿的都疯狂登门。不要聘礼都行,倾家荡产给嫁妆也行,他们只求能把女儿嫁给“贵族”。即便自己无法抬升种姓,今后也必然更加风光,可以鄙视同种姓的邻居。

  吃过早饭,张大坤对妻子说:“我出去一趟。”

  妻子叽里呱啦,说些听不懂的话,一直把他送到门外。

  张大坤对妻子很满意,虽然首陀罗和贱民皮肤很黑,但自己的吠舍妻子却肤白貌美,甚至比张大坤自己的肤色都更白。而且听话,做家务手脚麻利,一看就是個会持家的。

  到得自家大门口,外面跪着十多个人。

  张大坤刚开始搞不清楚,后来渐渐知道了,都是上门来找工作的。他作为村里的贵族,一个奴仆都没有,很多以打短工为生的村民,迫切希望能成为他的奴仆。

  雇佣贱民最划算,不要工资,管饭就成。

  剩饭剩菜,贱民也甘之如饴,任打任骂全不在乎。稍微赏赐一件破衣服,就高兴得当场跪下,爬过来亲吻主人前方的地面。至于亲吻主人的靴子,贱民还没资格,那属于首陀罗阶层的特权。

  贱民敢跟贵族有任何接触,甚至是踩到贵族的影子,被打死了也属于活该。

  已经有人雇佣奴仆了,但张大坤暂时不敢。他家中有新婚娇妻,万一自己外出,妻子跟奴仆偷情咋办?

  “滚!”

  张大坤背着一杆火铳,手里拿着棍棒,抡起棍棒就打过去。

  被打之人也不敢躲避,硬挨了张大坤一棍,然后咧嘴冲着他直笑。

  这幅笑容,让张大坤瘆得慌。他初来村里那两天,还把本地百姓当人看,渐渐发现,这些家伙自轻自贱,自己就不把自己当人。

  “小张!”

  隔壁的刘大同喊道。

  张大坤快步跑去,立正敬军礼道:“哨长!”

  刘大同回了个军礼,嘿嘿笑道:“昨晚村里来人了,你需要什么东西,或者要给老家寄信,全都在我这里来报备。若想把家人接来,一路食宿全免,钱都由晋王殿下来出。”

  张大坤说:“我家里有两个哥哥照顾父母,不用接来这里。给他们写信便是,告诉家人我也讨老婆了,还在这里分了四十亩水田。”

  “那你晚上写信,我帮你递上去。”刘大同拍拍他的肩膀。

  刘大同是云南彝族人,而且出身彝族奴隶家庭。最初连姓氏都没有,姓和名都是请汉人帮忙取的,完全靠军功升迁为哨长,目前相当于这个村社的村长(没有正式任命)。

  而且,刘大同的肤色非常黑,跟这里的贱民差不多。

  他刚来的时候,村民都把他当成贱民,反而跑去讨好别的士兵。刘大同被气得不轻,狠狠收拾了几个冒犯者,终于让人知道他在村里地位最高。

  刘大同分了足足一百亩地,讨了一个老婆,手下拥有大量佃户。他的全家都在广南省,而且已经有妻儿,打算这次就接来,晋王会派船去接送家属。

  在这里,晋王鼓励纳妾,鼓励多生子女。只要不是跟贱民所生子女,活着长到十二岁便赐田,田不够就派兵去开拓。

  一千大同陆军,留了五百守城,其余都回到乡村,监督佃户收割粮食。

  已经到了水稻收割季节,马上就有粮食产出。

  刘大同不仅要负责自家的田,还得帮留守太武城的战友管理土地和粮食。他现在一天到晚忙碌得很,但干劲十足,一百亩田啊,全是他自己的,而且今后还能继续增加。

  就是语言不通,管理起来太累,只能用手势和棍棒下达命令。

  好在村民很老实,任打任骂,绝不反抗。缺点是这些家伙很懒,让他们挖厕所堆肥,当面还肯做事,一转背就开始扎堆聊天。十多人挖一个厕所,能特么挖好几天,不随时棍棒伺候,半个月估计都挖不好。

  堆肥技术不用教,泰米尔农民自己就会,不过他们只用牛粪。现在得慢慢适应人畜粪便,可能要两三年才能改变观念。

  四野的农田,佃户早就在忙活。

  收粮食倒是不用催促,一个个都吃苦耐劳,他们也知道收割时节的重要性。

  至于田租,汉人不打算变动,水田80%、旱田50%。地主得到粮食之后,又拿出一部分上交给晋王,农民的死活他们懒得去管。就遵循一个原则,汉人多生子女,让本地土著慢慢去死。

  收割之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刘大同、张大坤等人就接到聚兵令。

  却是距离汉人村社较近的,几个婆罗门管理的村社,交上来的粮食数量不对劲,明显比以往税收账册更少。

  这些婆罗门,见汉人语言不通,就想糊弄了事儿。更远的村社,因距离原因还没交粮,这股风气必须杀住。

  晋王麾下,也有会说汉话的泰米尔官员,都是经常去南洋做生意的。他们被邀请来做官,负责翻译官方档案,也经常被派去跟本地人打交道。

  这些人,大部分属于吠舍种姓。

  晋王承诺,只要做了官员,全家有三个人会说汉话,就让他们今后做汉人。这些会说汉话的吠舍官员,瞬间干劲十足,因为变成汉人之后,等于全家都被抬了种姓。

  刘大同跑去太武城报道,营长带他们去武力收税,随军还带着一个泰米尔翻译。

  沿途冲进几个村社,那里的贵族管理者,只要老实补税就免于处罚。但凡狡辩几句,直接灭族,女眷分配给汉人做小妾。接着,提着这些脑袋去收税,剩下的村社贵族就老实了。

  实控区域的村社,还有许多田产没分,这些田产的粮食归公。

  赵匡栐这次派船回去,还得去吉大港、马六甲借船。赵皇帝说了,攻下坦焦尔的第一年,会给晋王物资援助额度,限额之内想要什么都可以。

  赵匡栐得赶紧动手,把官员、将士的家属接来。并多弄来一些农具,这里不缺耕牛,但缺铁犁、锄头等物品,很多佃户是买不起犁的。

  接着,还要在沿海招募移民,去了印度就立马分田,每人十亩水田起步,分到旱田则数量翻倍。

  不会种地的疍民和市民,同样可以过来。愿意分田的就分田,不愿分田的住在太武城,只要识字就能担任官吏。

  这个政策很吸引人,虽然远离家乡,但去了就能做官啊,小学没毕业都能当官!

  而且,不管有没有老婆,来了这里便可娶妻纳妾。生的子女越多越好,纳妾生子就是给国家做贡献。ωωω.χΙυΜЬ.Cǒm

  就连张大坤这个普通士兵,在水稻收割之后,都又纳了一个妾。

  他透露了纳妾的意思,隔壁村社百姓,纷纷带着女儿过来。不要聘礼,倒给嫁妆,只求能把女儿嫁给汉人贵族。

  张大坤笑呵呵的精挑细选,最终选了个肤色最白、相貌最好的,在印度过着一妻一妾的快乐生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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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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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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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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