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升茫然看着周遭,反贼都还没攻到城下,却有越来越多的士绅倒戈。就连他自己招募的乡勇,也都纷纷大喊着“开城”,甚至有几个乡勇还围过来。
“族兄(少爷),反了吧!”
族人和家奴围着刘同升,若是他敢说一个不字,估计立马就要被捆起来。
这些族人,多是小地主和自耕农,只有一个是大地主。这些家奴,也都等着投贼分田。他们只是念及旧情,没有直接动手,想要胁迫刘同升率众倒戈。
“罢了,罢了!”
本该三年之后考状元的刘同升,此刻被逼得弃剑掷地,他现在只能先保住家人再说。
邹家、刘家、李家全部倒戈,迅速占领一整段城墙,北边也有个刘家倒戈。只要不遭受攻击,他们也不继续进攻,都乡里乡亲的,谁愿意拼个你死我活啊。
因此,别看到处打得热闹,其实伤亡可以忽略不计。
邹孟谙的祖父叫邹元标,生前为吏部左侍郎,死后追赠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赠谥“忠介”。
而刘同升,则是邹元标的学生,同时也是汤显祖的女婿。Χiυmъ.cοΜ
这一堆士绅虽然互有矛盾,却又组成了巨大的关系网。
他们即便从贼,心思也很不单纯,无非存着三种想法:第一,赵贼若能成事,这些士绅便拉帮结派,成为新朝的元勋阶层;第二,赵贼若是兵败,这些士绅就会寻机跳反,通过朝廷关系再次反正;第三,暂时苟住全家性命,不能断送了家族的未来。
就连正在都昌剿匪的王思任,都是刘同升父亲(已死)的门生。
刘同升朝着四面看去,发现几个士绅正在自杀。都是亲手屠杀过农民的,他们想用自己一条命,来保全整个家族延续。
家族,大于自身,大于土地,大于钱财,大于朝廷!
赵瀚不是鞑子,只是一个反贼,他们用不着断送整个家族。只有满清这种异族来了,许多士绅才会举族反抗,捐出全部产业来募兵抗清。
当然,也有贪生怕死的,凭借投靠清廷来保住富贵。
比如历史上,李穆生他爹李元鼎,在李邦华殉国之后,第二年就投靠满清,叔父(李邦华)还尸骨未寒啊——李家在清朝出了好几个尚书!
“恭迎赵先生!”
城门大开,不要脸的直接跪下迎接,要脸的就站着鞠躬作揖。
还有些家伙手染农民鲜血,想自杀又下不去手,此刻纷纷跪在赵瀚面前,希望能侥幸保住一条狗命。
赵瀚站在城门口,扫视一眼说:“举人站出来,到我左手边去!”
一共九人,陆续起身,站在赵瀚的左方。
刘同升很想暴起行刺,又怕连累家人,只能带着满腔怨恨站队。
“听说还有进士?”赵瀚笑道。
周瑞旭昂首上前,拱手说:“周瑞旭,字长度。”
赵瀚问道:“你回乡之前,所任何职?”
周瑞旭说:“文选司郎中。”
“这是个肥缺啊。”赵瀚感慨道。
吏部文选司郎中,可不经吏部尚书批准,任命四品以下的地方官,包括任命全国各地的知府!
周瑞旭回答说:“刚刚履任,还未办公,便丁忧回乡。”
这人的仕途堪称离奇,在当文选司郎中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知县。突然入了皇帝的法眼,亲手提拔为文选司郎中,却又屁股没坐热就回家奔丧了。
赵瀚问道:“这次是你带头的?”
“是。”
周瑞旭硬着头皮承认,其实只是因为他官大,被公推为名义上的首领。包括那天夜袭杀害农民,也是许多乡绅商量好了,然后逼着周瑞旭带头出兵。
赵瀚质问:“那天晚上,你手头沾血了吗?”
“沾了,也没沾。”周瑞旭回答。
赵瀚呵斥:“说清楚!”
周瑞旭说:“无辜百姓,我不忍杀之。但我手下的兵,杀了十多个百姓,也可算我本人杀的。”
这他娘的怎么算?
赵瀚说了只诛首恶,这个首恶却又没杀人。
赵瀚又问那些举人:“谁手上沾了血?”
其中一个举人走出,瞪着赵瀚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求放过我的族人!”
“锵!”
赵瀚拔刀出鞘,一道刀光闪过,举人轰然倒下。
众士绅惊骇不已,这可是举人啊,居然说杀就杀了。若是别的反贼,有一个举人投靠,杀再多百姓都无所谓。
赵瀚冷笑道:“别看我暴起杀人,我这是在帮他,否则直接拉去公审,全家都没有好下场!谁还手上沾血的,全部站出来,别逼我一个个审问。若是被审出来的,全家拉回去万民公审,老百姓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你们!”
又有两个士绅站出来,还有一些躲在人群里瑟瑟发抖。
“留你们全尸,不再追及家人,我赵某人说到做到。”赵瀚对这两人说。
四个士兵很快上前,用绳索勒住二人脖子,当着无数人的面活活勒死。
这下子,是真把士绅们吓坏了,甚至有人吓得当场失禁。
“恶贼,你残暴无度,擅杀士绅,这辈子也别想得天下!”剩下那八个举人当中,有一个突然破口大骂。
赵瀚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举人昂首挺胸道:“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杨钟是也!”
赵瀚问道:“你也杀人了?”
杨钟回答:“没有,那晚我都没出城。”
“哈哈哈哈!”
赵瀚突然大笑起来,居然朝着杨钟作揖:“我就佩服有骨气的读书人,你随便骂我便是,只要不坏规矩就行。”说着,又对其他士绅宣布,“在我这里,不因言获罪,大家尽可畅所欲言。只有一点须记住,莫要造谣生事。”
士绅们还没缓过神来,刚才连杀三人,实在是太刺激了。
赵瀚只得走向杨钟,拉着此人的手说:“你是好样的,这么多士子,敢第一个站出来骂我。如此耿介,在朝也必为栋梁,可惜那崇祯皇帝不能用人。杨先生,可愿来我麾下做事?”
杨钟整个人都傻住了,他激于义愤痛骂反贼,早就做好了杀身成仁的准备。
谁知这反贼不怒反笑,还夸他是栋梁之才,甚至当场进行招揽。即便知道赵瀚在收买人心,可杨钟心里还是很爽,甚至生出了知遇之感,觉得赵瀚是个礼贤下士的豪杰。
“好汉子,一句话,愿不愿跟我做事?”赵瀚问道。
“我……我……”杨钟左右看看,想要当场答应,又实在抹不开面子,犹豫半天终于说,“晚生愿意。”
刘同升一声叹息,不是因为杨钟从贼,而是感慨赵贼的可怕。
先是当众赞叹,给足杨钟面子,让杨钟放下抵触之心。
接着又当众招揽,把杨钟架在火上烤。
杨钟能考上举人,自然聪明得很。他知道自己如果拒绝,就等于坏了赵瀚的好事,今后肯定被打击报复,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杨钟第一个投诚,必须跟着赵瀚走到黑。别人可以被招安,杨钟绝无招安的可能,会被朝廷当做典型来问斩!
这他娘是怎样的反贼啊,拿捏人心的手段也太可怕了。
换成其他反贼,杨钟估计都被一刀砍了,必然激起士子的集体仇恨。可赵瀚却轻松化解,还将杨钟给招到麾下,士绅之心也因此被分化,不但削弱了刚才杀人的影响,一些读书人甚至觉得赵瀚有英主之资。
刘同升心想,难怪李尚书会从贼,这个反贼果然不一般。
赵瀚拉着杨钟的手,笑着说:“得君之助,胜过十万精兵矣。”
“赵……主公谬赞了。”杨钟此刻头皮发麻。
赵瀚这句话杀人诛心,若传到朝廷那边,杨钟肯定被列入核心反贼名单。
唉,老子就是个普通举人,能不能考上进士都不知道,你说我胜过十万精兵?
杨钟委屈得想哭,后悔刚才站出来骂人,他情愿被赵瀚一刀砍了,至少还不会牵连家人。
只不过,委屈的同时,怎么又觉得很爽呢?
得君之助,胜过十万精兵,这话说得杨钟有些飘飘然。
赵瀚又对杨钟说道:“不过嘛,恐怕得委屈你了。在我手下做事,必须从小官小职做起,一切都得靠政绩来升迁。愿做事者,能做事者,必定升迁迅速,你可愿为总兵府一经历(文书)?”
“吾必鞠躬尽瘁!”杨钟也进入状态,反正已经从贼,那就好好干呗。
“哈哈哈哈!”
赵瀚大笑,转身看着众人。
这一场“君臣得宜”的好戏,居然看得某些士子心痒痒,特别是那些举人都考不上的秀才。
一个秀才突然蹿出来,拱手作揖道:“赵总镇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真乃英明之主也。晚生不才,愿毛遂自荐,襄助总镇分田,请自我郭家之田分起!”
“大善,郭先生快快请起。”赵瀚亲手上前搀扶。
众士绅咬牙切齿,这个姓郭的太狡猾了。他家祖上就出了一个进士,而且四邻全是大族,拢共只占到几千亩地,反而是做生意风生水起。
这货只要搭上赵瀚,根本就不怕分田,反而更利于做生意!
“走,二位随我进城。”赵瀚一手牵着一个,仿佛在牵刚勾搭上的小情人。
李穆生突然跪地,李淳安也跟着跪下:“谷村李氏,愿为总镇效犬马之劳!”
邹孟谙也带着族兄弟跪下:“东门邹氏,愿为总镇效犬马之劳!”
李家自不用说,李邦华早从贼了,就算李家兄弟不从贼,他们两个的爹估计也要被牵连。
邹孟谙更无心理负担,他爷爷邹元标,是张居正变法的得力助手。可自从爷爷死后,邹家就再没出过进士,说不定投了反贼还能发达。
“愿为总镇效犬马之劳!”
城门口突然跪倒一大片,都想混进反贼队伍做事,今后根据形势随机应变。
刘同升也只能跟着跪下,能不能招安很难说,但他肯定不能考状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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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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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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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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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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