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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克街13号》上传一个月零五天,已发布近41万字,新书期平均每天都是万字以上的更新,也到上架的时候了。

  我是93年的人,

  从大学时就开始尝试写作,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其实,从一开始创作时,我就一直在寻找一个东西,一个我无法形容出来的东西,但我却笃定,它一定存在,就在前方等着我去寻觅;www.xiumb.com

  可能是一张纸隔着,捅破就好;可能又是万里之遥,遥遥无期。

  但它又是那么的让人着迷,为此,我做了很多次尝试。

  尤其是上本书《魔临》,写了整整两年,它是我的练笔作品;

  因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画面太多想要论证的技巧,需要一本书来承载,当我最擅长的灵异无法继续承载我的追求时,我选择离开这个我最熟悉的舞台,也是我的舒适圈。

  为此,我明知道任性的代价是从我写书成绩的一个巅峰走向一个滑坡,我也依旧坚定。

  写完《魔临》后,我眨了眨眼。

  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大,但又无法具体谈上来什么收获,因为我没办法拿一个仪器对自己脑门“滴一下”,作家之力多少段。

  所以,我决定开新书,因为写书,实操,才是认证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

  然后写着写着……嗯?我感觉到了不对劲。

  因为我写得很闲适,我写得很放松,我写得很从容。

  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园打太极的老爷爷,微笑出门。

  网文流行孤儿院,我就写茵默莱斯家的家人美好;

  网文流行金手指设定黄金三章,我写到四十万字都要上架了,也没给主角一个特定的金手指;

  网文流行修炼体系明晰,我笔下的“卡伦”到现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是连炼气期都没入,他现在依旧只是个普通人;

  网文流行节奏明快,我就喜欢写主角去各家串门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地画出他们的素描。

  包括罗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写他们一家的生活,可最后他们家依旧活了下来,嘿,我就是写着玩儿。

  这个感觉就像什么?

  就像前面剧情中在明克街128号二楼窗台,卡伦点着烟,在那儿笑,阿尔弗雷德与莫莉女士也跟着一起笑。

  我像是个二傻子一样,在街上走街串巷,东逛逛西逛逛;

  回头一看,

  嚯,

  好家伙,

  你们居然都跟在后面跟着我一起猫着腰踩着我的步点跟着我的频率一致。

  “你们要去哪里?”

  “不是你这个作者在带路么,我们跟着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就不知道呗,多大点事儿嘛,继续走呗,还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点,别慢腾腾的。”

  这几天,我又总结思考了很多,新书写到四十万字时,我发现自己好像看见了我想追求的那个东西的样子了。

  那就是,故事。

  我一直在以一个“读者”的视角在写书,一直以一个“读者”的要求在鞭挞着我自己去写书满足自己喜好的书。

  所以,其实一本好看的小说,它没有那么多的束缚,也没有什么规矩。

  它的要求,仅仅是好看。

  年轻时那会儿,我是真心喜欢恐怖流小说里的人性撕裂与画面震荡,那真的美;

  写深夜书屋时,我当时的心态就是一条咸鱼,证明自己的能力,上架后,就翻了个面,继续晒太阳。

  写《魔临》时,有点像是人到中年,非要文青一把,来一场“老夫聊发少年狂”。

  写这本书时,

  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壁炉边一靠,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主编一索和我的责编朱砂。

  这些年来,不管我有什么想法,不管我想写什么,我的主编给我的回复永远都是:你是个天才;然后,你随意。

  感谢一路追随支持过来的读者们,没有你们的陪伴与支持,我不可能一直埋头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也给了我这个条件。

  新书第一章发布时,

  弹幕里很多人刷:广播,爷青回。

  一晃,广播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当初和我一起沉迷在广播播音氛围里的读者们,中学的应该大学毕业了,大学的,可能已成了家,还有了娃。

  何其有幸,茫茫人海中能与你们相遇;

  更何其有幸,我们还能继续走下去。

  今晚零点,应该会晚个几分钟;

  《明克街13号》,正式上架!

  唉,

  真说不来什么豪言壮语打鸡血的话了,因为这不符合靠着壁炉讲故事老爷爷的画风啊。

  他只会说:

  那个,

  屋子凉了,

  能不能帮忙添把柴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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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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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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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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