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全职艺术家无弹窗>第一千零三十五章 我们的青春
  回到赛场。

  郑晶道:“你总算回来了,孙耀火的比赛要开始了。”

  林渊:“第几个出场?”

  郑晶:“第二。”

  林渊点头。

  这顺序还不错。

  刚好夹在另外两位选手中间。

  尹东眯起眼睛道:“这轮比赛的悬念还是挺大的,中洲那个歌王可不简单,昨天的第二轮比赛发挥太出色了,唱功不弱于孙耀火。”

  林渊点头。

  中洲那个歌手确实不容小觑。

  郑晶笑道:“反正这位中洲歌王是第一个出场,他今天发挥如何,咱们一会儿就知道了。”

  此时。

  观众已经不再去讨论之前的比赛。

  大家的目光和各大教练组一起汇聚在舞台之上。

  ……

  各大直播间。

  解说和嘉宾们口若悬河:

  “接下来就是流行组三十岁以下男歌手们的独唱比赛了。”

  “流行组三十岁以下歌手的独唱比赛,几乎汇聚着蓝星最年轻的一批歌王,而进入决赛的三位歌手毫无疑问是我们蓝星年轻代最具代表性的歌王!”

  “有观众问,为什么流行组要分年龄比赛?”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论综合水平,三十岁以下的歌王,大多弱于三十岁以上的歌王,不过他们同时也有着三十岁以上歌王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年轻!”

  “别小看了这两个字。”

  “年轻歌手能够驾驭的有些歌曲,上了年纪的歌手还真未必比他们唱得更好,哪怕水平更高。”

  “比如一些小情歌。”

  “你让年轻的歌王唱就很有代入感,而你让上了年纪的歌王唱,就会有种莫名的违和感。”

  “反过来。”

  “你让年轻的歌手去唱一些需要有一定人生阅历才能听懂的歌曲,同样会有违和感。”

  ……

  各方讨论之际。

  第一位选手登场了!

  这是来自中洲的年轻歌王,名字叫叶蓝。

  叶蓝长相帅气,无论外貌还是名字,都很有小说男主角的味道。

  包括他的实力!

  昨天流行组三十岁以下男歌手的第二轮比赛,叶蓝表现惊艳!

  就最终比分和现场效果来看,完全不弱于凭借《数字人生》震撼全场的孙耀火!

  这也让外界预测:

  此项比赛的冠军将在孙耀火和叶蓝之间诞生。

  而在舞台的音乐中,叶蓝终于开始了他的决赛演唱。

  这是一首跟“青春”有关的歌曲。

  歌词很诗意。

  带着淡淡的伤感。

  而到了歌曲的高潮部分,随着歌者的情感爆发,勾起了现场无数观众的共鸣!

  毕竟,谁没有青春?

  当歌曲结束,全场已经被掌声淹没了!

  几位评委更是毫不犹豫的亮出了一个又一个高分!

  平均分96.1!

  这是一个在各大歌曲项目组的决赛中,也比较少见的高分!

  ……

  中洲直播间!

  观众兴奋起来!

  “感觉叶蓝比昨天第二轮发挥的还要好!”

  “听的人很心疼,歌词太美了,诗情画意的感觉,实至名归!”

  “不仅仅是歌词,整首歌的感情把握,都拿捏的非常好,这次总该拿冠军了吧!”

  “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这一轮还输掉,那咱们流行组的四个独唱可就全军覆没了!”

  “前三组流行独唱的决赛歌曲都是羡鱼写的。”

  “这轮的流行独唱,我感觉很可能还是羡鱼出手。”

  “赢他一次!”

  “这波绝对可以,叶蓝的发挥,挑不出任何毛病,评委也表示了认可!”

  分数!

  给了所有中洲人底气!

  哪怕今天其他两个流行组比赛输了,这一轮也依然让他们燃起了希望!

  ……

  秦洲直播间。

  男解说布丁有些担心道:“叶蓝的评分太高了,中洲这位选手,比我们昨天感受到的还要厉害。”

  “歌选的好!”

  女解说香香感慨道:“这是一首关于青春的歌曲,而青春这一元素在流行歌曲中,向来都是非常热门的,包括之前属于老师演唱的《后来》,也是对青春期初恋的回顾,配合叶蓝这颜值,让人感觉好像他就是歌曲中的男主角一般,不知道孙耀火会如何应对了,陆盛老师能跟我们透露点信息吗?”

  今天的嘉宾还是陆盛。

  陆盛沉吟:“我只能说接下来孙耀火这首歌,同样和青春有关,虽然这一组的比赛中以青春为主题的歌曲非常多,这都谈不上是什么巧合了,不过我仍然认为羡鱼这首歌不比任何同题材歌曲差。”

  羡鱼!?

  孙耀火的决赛歌曲,果然还是出自羡鱼之手!?

  虽然外界对此早有猜测,毕竟孙耀火本就是鱼王朝的人。

  其他三个流行组,决赛歌曲全部都由羡鱼操刀,这次没理由羡鱼会缺席。

  但。

  听到陆盛透露这个消息,大家还是不可避免的眼前一亮!

  “有鱼爹兜底我就放心多了!”

  “鱼爹竟然包揽了四个流行独唱的决赛曲目!”

  “羡鱼应该是我们秦洲最擅长写流行歌的曲爹了吧?”

  “当初羡鱼赛季榜十二连贯,绝大多数用的,可都是流行歌!”

  “我还是有些担心,这个叶蓝的表现太好了。”

  “快看!”

  “孙耀火上场了!”

  “果然,还是羡鱼的歌曲!”

  ……

  舞台大屏幕。

  歌曲信息显示出来。

  歌名:晴天

  作词:羡鱼

  作曲:羡鱼

  演唱:孙耀火

  林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流水的热歌,铁打的《晴天》!

  这句在天朝流传甚广的说法已经足以证明这首歌在流行领域的地位!

  事实上。

  哪怕是这首歌发布的很多年后,这首歌也仍然会不时杀到各大播放器的不同榜单上,向人们展现其在流行歌曲中近乎统治级的力量。

  而在网抑云因为版权问题下掉这首歌曲之前。

  这首《晴天》一直都是网抑云拥有评论数最高的歌曲!

  更别说,这首歌获得过的那些大奖。

  校园……

  怀旧……

  青春……

  这类歌曲数不胜数,哪一次又能绕开《晴天》?

  林渊不敢说这首歌稳赢中洲那首,毕竟叶蓝那首歌也绝对是属于超级能打的一类,但至少是不输给对方的。

  这是比赛。

  林渊这首歌可以保证孙耀火不会因为歌曲而输在起跑线,终点却要孙耀火自己抵达。

  ……

  中洲直播间。

  看到羡鱼的名字再次出现,中洲观众竟然丝毫不觉得意外。

  “来了!”

  “果然是他!”

  “我就不信他这次还能赢!”

  “叶蓝这首歌绝对非常能打!”

  “来的正好,如果咱们赢的不是羡鱼,那就算拿了冠军,也总觉得遗憾!”

  “就是!”

  “不能再输给他了!”

  “又不是他亲自下场比赛,咱们有什么理由一输再输啊!”

  “他这些比赛歌曲固然很优秀,但咱们的也不差,其实很多时候,还是输在了歌手的发挥。”

  这倒不是中洲人嘴硬。

  其实很多时候,歌曲之间的差距已经微乎其微了。

  在作品差距不大的情况下,歌手们本身的能力占据了更大的权重。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痒》这首歌曲。

  换一个歌手去唱,分数绝对会降低很多!

  羡鱼其中一个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方是,他为自己的那些歌曲找到了最佳的演唱者。

  ……

  该我了啊。

  站在舞台上的孙耀火轻轻闭上眼睛,脑海中飞速掠过一些画面。

  那间教室。

  那个女孩。

  那些青春里的大雨。

  何必再用诗意去点缀呢。

  青春本身就是一首诗啊。

  忽然,观众的耳边有一道吉他声响起。

  前奏。

  三个和弦。

  孙耀火依然闭着眼睛,在三个和弦的来回往复中,伴随节奏微微点头。

  十秒。

  二十秒。

  孙耀火始终没有开口,依然是三个倒来倒去的和弦反复拉扯。

  ……

  各洲教练席。

  曲爹们面面相觑。

  这首歌一上来就不按套路出牌,什么都没用,就三个和弦反反复复,却硬生生组成了一段极为抓耳的旋律。

  渐渐的。

  其他乐器陆续进入。

  前奏终于推进到第三十秒。

  放在有些歌里,可能副歌都出现了。

  而在这首《晴天》之中,演唱才刚刚开始。

  始终闭着眼睛的孙耀火第一次睁开,带观众走出前奏那简单却优美的往复循环: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中洲选手叶蓝的那首歌从旋律到歌词都写满了诗意。

  孙耀火这首歌却是反其道而行,从歌词到字眼都是简单到直白。

  这歌词是不是太简单了?

  当有人的心头冒出这个想法,更离谱的歌词出现了:

  “ReSoSoSiDoSiLa

  SoLaSiSiSiSiLaSiLaSo

  ……”

  讲道理。

  曲爹们混迹乐坛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什么样的音乐没玩过,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

  今天这场面……

  他们是真没见过啊!

  这条鱼竟然在举世瞩目的蓝乐会上,连最简单的歌词都懒得写,直接把音阶放出来了!

  就离谱!

  是我歌词不配!?

  你特么也太会整活儿了吧!?

  你这和漫画直接放火柴人有什么区别!?

  这段在唱什么?

  让听众脑补吗?

  歌词当然还是有的,这段整活只有那么两句,歌声却始终没断,旋律排列的非常紧凑: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好像刚刚只是恰如其分的皮一下,后面的歌词竟然圆了回来: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

  有观众会心一笑。

  突然放音阶的骚操作,反而让大家更为注重对歌词的发掘。

  教室。

  翘课。

  下雨天。

  春心萌动的少女和少年。

  几个关键词勾勒出一幅经典的校园画面。

  好像是来自青春的风儿轻轻吹袭,怀旧的味道开始弥漫。

  而孙耀火的副歌演唱便在这时自然展开,没有用之前表现极好的高音,仿佛一切水到渠成: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

  歌词没有羡鱼之前的妙笔生花。

  这一次,羡鱼的目标似乎是“妙笔生情”。

  从直接上音阶的片段开始,就带着点孩子气的感觉,仿佛在无声的炫耀:

  吊不吊?

  这份稚气未脱,本身便难能可贵,简单到直白,一如青春期的孩子般单纯。

  暗恋。

  青春期的悄然萌动。

  是不是可以尝试着告白啊?

  有人谨小慎微的尝试后又默默的放弃。

  好在天空下着雨,所以谁也分不清那是雨水和泪水,就好像谁也不知道,这个雨天的谁在流泪。

  等天晴了就好了。

  青春幻化为记忆。

  孙耀火的歌词为听歌的人,勾勒起人们脑海深处的那个往昔:

  “从前从前

  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m.χIùmЬ.CǒM

  叶蓝的“青春”是一场盛大的恋爱。

  孙耀火的“青春”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时间可能一年,可能两年,也许是三年,也许更久。

  只有“拜拜”。

  没有“告白”。

  没有想象中的轰轰烈烈。

  作词思路似乎和《老男孩》一样。

  这是一个人们都忽略的角度:那是校园生活里一个个年轻的男女,面对有好感,甚至彼此有好感的那个心上人,因为没有勇气说出口的喜欢,而化为永远的心结和遗憾。

  是啊。

  青春期呢。

  最孩子气的时候。

  那些表面看着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孩女孩们,似乎唯独对“喜欢你”格外的羞于启齿。

  怎么告诉你?

  是借风拥你?

  还是借雨牵你?

  或许更多人只能在同学聚会的时候,以一种调侃的方式,故意大着舌头,借着三分酒劲道出那七分真意:

  “我上学那会儿暗恋班里的你来着。”

  这时候的你一定也会感慨出这一句,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脸红也没有关系。

  你可以说是因为喝酒上脸。

  就好像下雨那天你明明偷偷流过泪,偏偏要说那是雨水。

  是的。

  等待明天的老男孩,才是绝大多数逐梦者的归宿;

  想回到过去的《晴天》,才是绝大多数成年人的青春。

  哪有那么多轰轰烈烈?

  直到故事最后。

  直到毕业那天。

  同学们依依不舍的告别,你暗恋的她轻轻挥手,用两个字干净利索的结束了你的青春:

  “拜拜。”

  你一定想再吹一次风。

  你一定想再淋一场雨。

  你一定想回到那个校园,不借风不借雨,只是趁着花还没落,趁着勇气还未消散,说出那声当初没能开口的告白。

  费扬的《老男孩》唱哭了观众。

  孙耀火的《晴天》没有让观众哭出声,往事早已随风而去,只是难免让人唏嘘与感慨,那是遗憾被勾起后的淡淡无奈:

  那会应该告白的。

  未必是那个雨天。

  至少赶在毕业之前。

  虽然不知道,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雨过天晴了,就好像好像那场雨从来没有来过,或者只是藏在了你的心里。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当孙耀火哼唱出最后一句,人们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在听歌,还是在听自己的青春回响。

  ——————————

  ps:今天对污白来说是一个很特殊的日子,用这首歌感慨一下周董给青春留下的痕迹,然后推荐一下朋友的新书《我的无限有副本》,下面有链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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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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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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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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