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全职艺术家女主>第四百零四章 诸神的黄昏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

  这个文学交流群里随便拎出一个,都是文化圈赫赫有名的人物。

  再沽名钓誉的人能混到这个群里也必然是有一定文学素养的,所以只一眼,他们就能看出这首词的精妙之处!

  甚至有人已经拿起手机,对照着内容颂念起来。

  颂念方式严格按照韵律,贴合着意境,可谓是一气呵成。

  其实只从上阙看,这首词已是展现了作者的大格局!

  空灵与大气兼备,伴随一股悠远寂寥,几乎是力透纸背!

  “明月几时有……”

  最初的发问是直抒胸臆的形式,看起来很简单。

  要知道,文坛所追求的是一种含蓄美,各种诗词作者不免追求繁复和无穷的变化。

  有点炫技的意思,但更艺术。

  在某些人眼中,若是咏月的诗词嘛,最好连一个月字都不出现才完美。

  然而这个作者却反其道而行之。

  这词句一开始便是“明月几时有”这样的提问,有种“你不让我干什么我偏要干”的任性。

  但……

  配合着后文阅读,这种任性却似乎更像是一种返璞归真的体现!

  还不服?

  那就继续看!

  从“不知天上宫阙”起,词人的意境,已经从淙淙溪流化为了高山流水,以至于大家看到“我欲乘风归去”后面几句时,甚至感受到长河入海的气势扑面而来!

  偏偏,文字还那么空灵。

  只是寥寥几句,便勾勒出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仙宫气象。

  到了这时,不服已经不行!

  所以哪怕是这样的高端文学群,也会被惊动,这几乎成为一种必然,《水调歌头》这种作品如果无法在文学界闹出点动静,绝对是那一届文学界的无能表现——

  不过,当那位教授询问作者时,转发者并未能第一时间回复。

  倒是针对这部作品的讨论,已经轰轰烈烈的展开。

  “好词,几乎是我看过咏月词中的最佳范本!”

  “诗词发展这么多年,意境深远大气的作品不知凡几,然而到了我们现代,诸多诗词作品往往是走到穷尽辞工繁复变化的道路上,能返璞归真的大家当然也有,但就咏月词而言,意境能到眼前这个程度的却是寥寥无几,这个作者不简单。”

  “的确。”

  “这诗词一路变化,意境也一路变化,甚至有所扩展,偏偏还能举重若轻……”

  “好一个‘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句妙极。”

  “我倒是更喜欢这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月拟人,人喻月,相得益彰。”

  “……”

  那位最先发问的教授又艾特了一遍转发这首词的群员:“小张,这到底是谁的作品,别说是你写的,你几斤几两我还是清楚的。”

  “王教授,您这话说的,我就不能写……好吧,这种歌词我还真写不出来。”

  那个id就叫“小王”的转发者尴尬的回复。

  但群里的大佬们却是敏锐的抓住了小王这句话里的关键词:

  “歌词?”

  “你是不是打错字了?”

  “这分明是古词的韵律,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水调歌头》,不过作者应该稍微变种了一下,这也是自然的,水调歌头传了这么多年,格式上早变种多少次了。”

  “就是啊,那些流行歌的作词人能写出这种大作?”

  “小王,说话还是要严谨一些的。”

  “……”

  群里虽然是大佬,但地位也有高有低。

  这个“小王”在外界可是极为出名的文学界大人物,但在这群大佬面前也是个小辈,属于群地位极低的那种,谁都能呵斥几句:

  “真是歌词!”

  小王连忙把《但愿人长久》这首歌分享到群里,心里直犯嘀咕。

  这群有很多老家伙。

  什么诸神之战,那是年轻人的玩意儿,老家伙们可不会在意。

  他们只会抱着本书,一看就是一上午,下午就在群里讨论,偶尔学术界有什么动静,这些老家伙也会考虑是否发声……

  只是他们一发声,文学界会抖三抖就是了。

  群聊暂时安静下来。

  显然,大家都去听歌了。

  几分钟时间足够所有人听完歌,群里才重新热闹起来。

  “这么好的词,竟然用来当歌词?简直胡闹!”

  有大佬似乎很不满。

  但紧接着就有人持不同意见上阵:

  “我倒觉得这样挺好的,年轻人现在喜欢听歌,诗词文化的流行程度和歌曲没法比,二者结合倒是可以让更多人对古诗词文化产生兴趣。”

  “浪费啊!”

  又有大佬出现了。

  相左的意见则紧跟其后:“刘老头你这话说的,怎么就浪费了,给这种古韵浓厚的词谱曲,又不会掩盖这首词本身的优秀,还有利于传播呢。”

  “……”

  持有两种意见的老家伙越来越多,甚至有争吵起来的趋势。

  小王小心翼翼的发言:“我觉得吧……各位老师,我能说话吗?”

  “说!”

  最先问作者的教授开口。

  小王哆嗦着打字:“古词在以前就是用来唱的,只是那些古调基本没有流传下来,人家给词谱曲本就是古代人也会做的事情,况且这首曲子和歌词本身都是羡鱼同一人所作,他当然有这个权利。”

  这话一出,倒是引发了群内的思考。

  有些老人虽然古板,但并非不能接受正确的意见。

  “说的有几分道理。”

  “词和音乐结合,确实是古来就有的。”

  “本来就是嘛,你们这些老东西太落伍了,我平时也听流行歌,这首歌唱的非常棒,另外有一首流行歌叫做《十年》我也非常喜欢,你们肯定没听过。”

  “唱的确实不错,这唱歌的小姑娘有点体会到词的意境了。”

  “就是低绮户的绮,她唱的不清楚,是qi不是yi。”

  “……”

  小王看着群聊,愣是没敢说《十年》也是羡鱼的作品。

  这时。

  群里又有人道:“作者是羡鱼,你们有谁认识吗?”

  “羡鱼啊,我知道。”

  某个在文艺协会任职的实权人物竟然也出现了,发了段常常的话: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们去年不是讨论过几首诗吗,那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就是出自羡鱼之口,另外‘世人笑我太疯癫’那个桃花诗也是羡鱼写的,出自他一部名叫《唐伯虎点秋香》的电影,还有些作品我一时间记不清了,我还让人调查过,这个羡鱼是个没毕业的大学生,年纪轻轻才华斐然,我是有考察他,考虑让他进文联的,但他太年轻了,现在还不行。”

  小王看到这个消息,吓了一跳。

  蓝星文艺协会,竟然也在关注羡鱼?

  这可是文艺界喉舌,官方设立管理艺术家的部门!

  包括赛季榜,包括小说界的种种奖项等等,都是文艺协会主办!

  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进去的部门,竟然在认真考虑吸纳羡鱼的可能性?

  结果没有直接吸纳,还是因为羡鱼年龄太小?

  继续发展下去,这条鱼以后还得了?

  小王打了个哆嗦,开始寻思着以后有机会,看能不能跟这个神秘的羡鱼接触接触。

  “他就是羡鱼?”

  “大学生?”

  “你这么说我就理解了,孩子嘛,喜欢音乐,喜欢诗词文化,喜欢结合一下,没什么问题。”

  “是个好苗子。”

  “年纪轻轻可以写出这等诗词,天才。”

  “我非常喜欢他那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就是不知道阳关在哪?是楚地那个还是魏地那个?”

  “过几年可以把他也拉群里,好苗子要保护的,知道吗?”

  一个id就是乱码的群员说道。

  那位文艺协会的代表人物之一连忙回复,显然这个id是乱码的群员身份不简单:

  “这是一定的,这么好的苗子,不会让他长歪了,文艺协会以后还需要他这样的人才在。”

  “另外,课本不是要重编么……”

  “还有些事,我们私聊吧……”

  这个群里,看似闲聊,但对外界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就在群里围绕“羡鱼”聊了约莫两个小时之后。

  文艺协会的官方部落上,突然转发了《但愿人长久》这首歌。

  配上的文字是:

  “歌词严格按照古词格律创作,词牌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咏月当以此作为巅!”

  紧接着。

  以蓝星为头像的家园账号转发:“善!”

  官方盖章,一锤定音!

  所有关于《但愿人长久》歌词有多优秀的讨论,都随着文艺协会这个官方的盖棺定论而鸦雀无声。

  咏月之巅!

  官方的定论,胜过所有作词人的赞叹,也胜过所有网友的高谈阔论!

  与此同时。

  赛季排行榜上。

  从发布起就已经开始领先所有歌曲的《但愿人长久》,下载量再度飙升,直接把第二名甩到了几乎看不到的位置!

  业内。

  很多人还没来得及有更多的反应,便瞬间有种被堵住喉咙的感觉,还是某位曲爹在片刻的恍惚中,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诸神的黄昏啊……”

  这是史上第一次有歌曲凭借歌词,碾压一切,强势登顶诸神之战的最终王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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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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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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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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