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全职艺术家怎么不更新了>第二百九十九章 愚弄
  故事开局里进行了案情介绍:

  弗拉毒死了自己的酒鬼丈夫,继承了丈夫的财产,成了村子里最有钱的女人。

  而在这个村子里,还有一个最有钱的男人,叫做罗杰。

  罗杰的妻子很多年前就死掉了。

  或许因为两人都失去了配偶,同病相怜,所以两人相爱了。

  罗杰打算跟弗拉结婚。

  结婚前,弗拉告诉罗杰:“我毒死了我的酒鬼丈夫,这个秘密被村里的某个人知道了,他最近不断拿此事威胁我,敲诈了我很多钱。”

  罗杰震惊了。

  他是个有正义感的人,无法接受自己所爱的女人谋杀过自己的丈夫。

  他虽然没有打算告发弗拉,但两人的订婚却是无疾而终。

  不过弗拉毕竟是罗杰深爱的女人,于是他问弗拉:是谁在背地里敲诈她?

  他想要帮助弗拉拜托这个麻烦。

  弗拉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让罗杰等两天。

  结果,罗杰等来了弗拉自杀身亡的消息。

  来不及悲痛,不久后,罗杰便收到了一封来自弗拉的绝笔信……

  没有人知道罗杰有没有看过那封信。

  因为那封信失踪了,而罗杰也死在了自己的书房里,被人用刀抹了脖子。

  小说视角采用了第一人称,即村里的医生谢泼德。

  幻想小说用第一人称是大忌,像是悬疑惊悚或者推理类型的小说倒无所谓。

  第一人称反而能提高读者代入感。

  “稀松平常的开局。”

  曹得志轻声评价了一句:

  “凶手大概率是那个敲诈弗拉的人,他担心自己敲诈的行迹败漏,所以杀死了罗杰,夺走了弗拉的绝笔信。”

  这个并不难猜。

  故事吸引力一般。

  虽然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但曹得志还是有些失落。

  不是说楚狂写的不好……

  楚狂这部推理小说,笔法没什么毛病。

  问题在于,楚狂写的太普通了!

  十个推理作家,有九个推理作家都可以写成这样。

  所以,毫无特色!

  不过曹得志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作为推理爱好者,他很享受那个解谜的过程。

  而推理爱好者的终极享受,无疑是比书里的破案者,更早发现凶手是谁!

  很快,故事进行到第三章。

  这时一个新的人物出现了,一个名为波洛的侦探!

  按照小说介绍,这个波洛是个大名鼎鼎的私家侦探,破获过许多大案子,刚搬到村里不久,每天都在院子里种南瓜。

  “突然出现的侦探?”

  曹得志挑了挑眉。

  侦探波洛是村里的外来人,一个外来人突然搬来小镇子,紧接着一口气镇子死了俩人?

  巧合吗?

  曹得志有点怀疑这个侦探是凶手,如果是这样的设定,那这部小说或许还有点意思。

  不过后续又看了十几页,曹得志打消了这个怀疑。

  波洛确实是一个侦探,而以第一视角存在的谢泼德则在波洛开始调查案件后成为了波洛的助手。

  那凶手是谁呢?

  警方怀疑的人是罗杰的养子罗佩顿。

  不过这个人被曹得志果断排除了嫌疑,因为凶杀案里越像凶手的人往往越不是凶手,丫就是作者摆的障眼法。

  事实上,波洛也不怀疑佩顿。

  这个侦探,似乎确实有点水平。

  而随着故事的不断进行,越多越多的人物牵扯其中,曹得志对这部小说的观感,逐渐发生了变化。

  “有点意思啊……”

  案件的难度,在不断提高,值得怀疑的人,也越来越多。

  首先是罗杰的好友布伦特,这是一个孔武有力的男人,罗杰死的时候,这货刚好在罗杰家里做客。

  而且布伦特没钱,却喜欢罗杰的侄女,偏偏罗杰的侄女还和罗杰的养子罗佩顿有特殊关系!

  所以这家伙完全可以杀了罗杰,然后陷害罗佩顿,自己抱得美人归……

  “会是他吗?”

  曹得志开始他的头脑风暴,看向书中的另一个人物。

  精干瘦小,做事严密,活泼开朗的小受男秘雷蒙德。

  这个人,似乎没有大毛病,但推理小说,越不像凶手的,往往就是凶手!

  紧接着,曹得志又注意到其他人……

  案件的相关人物很多。

  而且这个案件里,牵扯到的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秘密!

  波洛还特意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明确的点了出来:

  “你们所有人都像我隐瞒了一部分事实,也许你们认为这些事实与案件无关,所以选择了自我保护,但破案的关键也许就在你们隐瞒的部分里。”

  曹得志以为波洛在懊恼。

  结果让他意外的是,波洛根本不是在懊恼,而是在装逼:“但是没关系,我会查出一切。”

  怎么说呢?

  更像是一种对凶手的挑衅。

  “很快我就会找到你。”

  就是类似于这样的宣言,看到这,曹得志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喜欢上这个侦探了。

  但凶手到底是谁呢?

  曹得志有些着急起来。

  他作为资深推理部主编,看过的百分之八十的推理小说,都能在侦探破案之前锁定凶手!

  可这一次,他却拿不定主意了。

  因为每个人物都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每个人物又都隐瞒了一部分事实,导致这个案件愈发复杂起来。

  草蛇灰线。

  故事里必然藏着伏笔,关于凶手是谁的间接证据,但曹得志看了三分之二的内容,却仍然没有准确的猜出凶手!

  楚狂用心了……

  这个案件,如果不是足够耐心的准备和规划,很难写的这么复杂,偏偏又在复杂中,借助侦探的手来不断拨清迷雾。

  “现在,该怀疑的都怀疑了,那么,凶手是谁?”

  这成了曹得志最在意的事情,他恨不得现在就翻到结尾,看到最后的真相!

  但他忍住了。

  看推理小说的乐趣在于阅读过程中的推理,一旦得知凶手,就很难体会到快感了。

  这时候,曹得志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罗杰疑案》吸引了!

  这是一个很棒的案子!

  整个案情布置和规划都非常漂亮!

  所以这也让曹得志一边急切的想要找出凶手,一边又眼神越来越亮!

  原来幻想作家也能写出这么漂亮的推理小说!

  呃……

  现在下结论好像还是早了些。

  如果楚狂只是故布疑阵,最后的凶手不能够让读者感到恍然大悟的话,那这部小说就算不得高明。

  想到这。

  曹得志的心情有些紧张起来。

  最后的几章,他几乎是逐字逐句的读。

  可越是往下读,曹得志就越觉得不安,因为凶手还是藏在迷雾中,哪怕故事进展到最后部分,自己也没能找到答案!

  “难道凶手不在怀疑名单中?”

  如果是这样,曹得志一定会破口大骂!

  因为这种行为,就好像一部鬼片,把观众吓得一惊一乍,结果到了结尾,导演却告诉你,其实这都是主角有精神病,所以在自我幻想一样……

  我可去你的吧。

  楚狂该不会也玩这套吧?

  带着猜不到凶手的郁闷,以及对结局是否可以解释一切的担心,曹得志终于看到了倒数第三章。

  这一章叫《真相大白》。

  这是小说的倒数第三章,楚狂并没有选择最后才揭示谜底,似乎后面还有对整个案件的梳笼……

  “我承认,我猜不出凶手。”

  曹得志的心情有些沉重,他真的开始担心这部小说的结尾是否能够让自己心服口服了。

  此章的末尾。

  波洛揭开了真相:【谁是熟悉艾克罗伊德并知道他买了一台口述录音机的人;谁是懂得一定机械原理的人;谁是有机会在弗洛拉小姐到来前从银柜拿走剑的人;谁是拿着装得下口述录音机容器的人;谁是在帕克给警察打电话时能单独在书房里呆几分钟的人——】

  看到这里,曹得志猛然从电脑前站起!

  他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一样大!

  他的呼吸,在这一瞬间,变得极为粗重!

  震撼!

  战栗!

  万万没想到!

  自己猜测了整本书的凶手竟然是……

  谢!泼!德!

  没错,就是“我”,第一人称的谢泼德!

  整个故事都是以谢泼德的视角展开的,从波洛出现,再到谢泼德成为波洛的助手,这个过程中曹得志从未怀疑过谢泼德!Χiυmъ.cοΜ

  不是他智商不够!

  而是他,被楚狂给愚弄了!

  彻头彻尾的愚弄!

  谁能想到“我”是凶手?

  当读者打开这部《罗杰疑案》,几乎在一瞬间就会把谢泼德排除在外吧!

  这个人以参与者的身份见证了整个案情的发展,同时开头就列出了不在场证明……

  结果都是假的!

  有角色的不在场证明,其实在故事中期就开始被推翻,但那个时候,自己的视线已经完全被几个重大嫌疑人吸引了!

  “艹!”

  曹得志感觉自己被彻彻底底的戏耍了,哪有推理小说会这么误导读者的,凶手是“我”?

  简直是欺骗读者感情——

  曹得志觉得自己应该暴跳如雷。

  但不知为何,在狠狠爆了个粗口之后,他的脸忽然有些泛红,眼神也变得羞愧起来。

  他真的不愿意承认,但此刻一个很颠覆的事实是:

  他竟然感觉自己……

  很爽?

  那是一种被作者华丽羞辱之后,忽然充斥内心的愉悦!

  而当看完后续两章的解释,明白《罗杰疑案》的整篇故事,其实都是谢泼德的一份认罪自白书之后……

  得志今天的色号是驼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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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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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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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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