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骑士等于蠢有问题吗?骑士美德看似高尚、光鲜,实际自相矛盾,英勇杀敌的同时怎么去怜悯,诚实坦言又怎么去谦卑,这些品格只是位高权重之人用来束缚强者的工具,其中有些品格的确不错,可骑士这个词又是从哪来的?某位聪明的王者所封测?”
苏晓在笑,如果能激怒Saber,那双方见面的可能就更大。
“举例说明,骑士保护公主,保护公主的同时,公主很可能春心萌动,对骑士产生好感,但不要忘了,公主最终是嫁给其他王子,而不是骑士。”m.χIùmЬ.CǒM
“你说的或许对,但这不是你杀人取乐的理由。”
Saber不蠢,她清楚苏晓是想激怒她,所以她不在开口。
杀人取乐?他有说过吗?苏晓想了想,他刚才胡扯时好像是这么说了,果然,Saber不会轻易被激怒。
“这就是你所说的合作,如果是这样,那我们没有合作的可能。”
卫宫切嗣拿起电话,他已经听出苏晓没有合作的意愿。
“曾经有,至于现在……你考虑太久了,卫宫切嗣。”
苏晓挂断电话,按照他的计划,这电话本应是在一天前响起,他已经给卫宫切嗣留下考虑时间,可惜,对方考虑太久,双方已经没有合作可能。
卧室内,苏晓捏碎手中的电话。
“那么……继续圣杯战争吧,不知道英灵还存活几个。”
苏晓已经准备好继续参与圣杯战争,如果想完成主线任务,也就是触碰到圣杯,首先要让圣杯降临才行。
圣杯战争到了现在,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圣杯才能降临。
首先是容器,容器已经有了,就是卫宫切嗣的妻子爱丽丝菲尔这名美少妇,她是人造人,爱因兹贝伦家族为了圣杯降临所准备的容器。
爱因兹贝伦家明面光面正大,实际是个老阴哔家族,先是用爱丽丝菲尔将卫宫切嗣弄到爱因兹贝伦家,成为上门女婿,之后又让卫宫切嗣代替爱因兹贝伦家参与圣杯战争,这样一来,爱丽丝菲尔既是容器,也用她弄来代替爱因兹贝伦家参加圣杯战争的人,可谓一举两得。
虽然听起来有些刺耳,可爱因兹贝伦家就是这么做了,美其名曰对卫宫切嗣的信任。
至于圣杯降临的第二个条件,是用英灵的灵魂将它‘盛满’,也就是说,英灵死的越多,距离圣杯降临就越近。
苏晓要做的事,就是找到其他英灵,然后灭掉对方,时间充裕的话,也可以等那些英灵自相残杀。
吞噬之核能吞噬英灵能量,因此苏晓不会看戏,而是要参与其中,青钢影能力即将提升至LV.30,到时他的实力会有所提升,说不定青影王能觉醒?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
当晚苏晓并没行动,而是舒服的睡了一觉,养精蓄锐,他之前经历多场高强度战斗,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能坚持到现在,不仅是凭借身体强大,也是意志力足够强。
次日中午。
阳光从窗帘缝隙照入卧室内,苏晓正靠在床头,手拿平板电脑,他不是在玩游戏,而是在查冬木市最近的新闻。
“没有骚乱,也没有大规模破坏,只有大量儿童失踪,有意思。”
从这些信息能看出,这两天内其他英灵应该没交手,英灵间交手的动静不小,就算有圣堂教会的掩护,也会留下蛛丝马迹,新闻会出现某某地方意外失火一类。
至于那条大量儿童失踪的案件,根据原著信息,苏晓猜测是Caster阵营做的,Caster阵营的御主与英灵很奇葩,他们的目的不是圣杯,而是到处杀人与寻找圣女贞德,圣女贞德有成为英灵的可能,不过这届圣杯战争她没现世。
虽然没线索,但苏晓不信那些御主与英灵会一直安分下去,他现在只要等就可以。
一整天时间,苏晓都没外出,而是在民宅内与布布汪、间桐樱打扑克,英灵在白天战斗的可能不大,那会引起巨大的骚乱,一般都是在晚上战斗。
当晚第七点左右,苏晓正在日常保养斩龙闪,一股魔力波动在附近出现,而且越来越近。
嗖~
一辆战车在空中疾驰而过,苏晓几步冲到窗前,看向那辆远处的战车,那是一辆马车,确切的说是一名英灵的宝具。
“征服王,Rider(骑兵)阵营吗。”
将斩龙闪归鞘,苏晓打开窗户跳出房间。
“布布,别睡了,开工。”
沙发上的布布汪耳朵动了动,它从沙发上跳下,叼起满脸茫然的间桐樱就冲出窗口,满身黑烟的间桐雁夜同样跟上。
苏晓急行在夜色中,远远跟着上空那辆战车,以他的敏捷属性,徒步跟上那辆战车没问题。
冬木市边缘,一处废弃工厂内。
轰。
泥石飞溅,一道全身漆黑的人影飞出厂区内,撞破围墙,在附近的马路上滚了几圈停止。
这是哈桑·萨巴赫(百貌),七名英灵中的Assassin(暗杀者),他的性别不详,能力有些特殊。
哈桑·萨巴赫(百貌)的战斗能力不算顶尖,而且他患有多重人格的精神障碍,这不仅没成为他的弱点,反而成为他的能力。
因有多重人格,哈桑·萨巴赫(百貌)可以将不同的人格独立出,并让那个人格得到肉体,这已经不是分身那么简单,是分裂。
哈桑·萨巴赫(百貌)共能分裂出80个人格,每个人格都有独立的意识与身体,可以单独行动,这种能力有弱点,选择分裂的话,他的魔力总数不变,也就是说,分裂的越多个体实力越弱。
如果与其他英灵对战,选择分裂不是明智的决定,比如说现在。
与哈桑·萨巴赫(百貌)交手的是Saber,起因很简单,哈桑·萨巴赫(百貌)来刺杀Saber的代理御主爱丽丝菲尔,也就是卫宫切嗣的妻子,Saber的直感察觉到不对,将险些得手的哈桑·萨巴赫(百貌)阻止,无奈之下,哈桑·萨巴赫(百貌)只能与Saber交手。
身穿战铠,手持透明圣剑的Saber从围墙的破洞内走出,对于刺杀她御主的英灵,她当然不会手软。
“无耻之徒,竟想用卑劣手段刺杀我的Master……”
Saber话还没说完,远处高空传来战车的轰鸣声。
“慢点啊~我要吐了。”
战车落地,带着哭腔的喊声从战车上传来,是征服王的御主韦伯·维尔维特,这小子面色白皙,声音弱气,往人高马大的征服王身旁一站,怎么看都像是‘王妃’,虽然他是男性,但有句话说的好,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
“别介意这些小事,今天真是热闹。”
征服王·伊斯坎达尔身披红色披风,满头红发,甚至于络腮胡都是酒红色,他给人的感觉就是粗狂与大气,当然,这货有二愣子潜质。
征服王的实力很强,七名英灵实力排行的话,他能排到前几,他的强大不在于个人实力,而是在于群战,汹涌的人潮。
“Saber、Assassin,你们毫不留情的打斗很精彩。”
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竖起大拇指,此时的Saber(阿尔托利亚)与Assassin(百貌)已经愣住,他们不清楚这货到底要做什么,参与战斗?不怎么像。
“不过……被这场战斗吸引来的英灵绝不止我一个,那些还藏头露尾的胆小鬼,和你们交手时免不了受我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的羞辱,”
‘二愣子’不愧是二愣子,一出场就挑衅在场其他英灵。
不远处观察形势的苏晓没在乎,他准备静候事态发展,如今聚集起来的英灵太多,与其说要混战,不如说是英灵们互相正式宣战。
苏晓不在乎,但有其他英灵在意征服王的挑衅,比如一位很高傲的英灵。
金色光点浮现,一名全身金甲的英灵出现,他站在公路旁的路灯上,俯视下方众人,那目光似乎在看一群蚂蚁,虽然下方有多名英灵,可他气定神闲。
是英雄王吉尔伽美什,他俯视着在场的英灵,语气傲慢的说道:“背着我自称为王的鼠辈。”
“这话真让人心痛,本王伊斯坎达尔可是举世闻名独一无二的征服王……”
“可笑。”
‘金闪闪’吉尔伽美什打断征服王的话。
“能称之王的英灵,天上地下唯我是也,其他都是滥竽充数……”
“时臣!!”
怒吼声传来,全身黑烟的间桐雁夜站在公路旁,仰视着英雄王,他不知如何察觉到,英雄王是远坂时臣的英灵。
“恩?”
英雄王眉头微皱,看向间桐雁夜。
“你这只疯狗,谁允许你看我了!”
一圈圈金色空间波纹在英雄王背后出现,几把宝具从金色空间波纹内探出,露出尖端位置,这些宝具的等级不算高,英雄王不会一出手就用出全力,他虽然高傲,但并不无脑。
“吼!”
回应英雄王的是一声咆哮。
“用你的死来取悦我吧,疯狗。”
嗖~
几把宝具射出,速度极快,直刺向间桐雁夜,以间桐雁夜的实力,面对这种攻击不死也残。
铮。
淡蓝色刀芒划破夜空,那几根等级不高的宝具直接被斩断,化成光粒消散开来。
“看你怎么了,收费吗?金色的那个。”
苏晓站在不远处的围墙上,夜风吹过,黑色风衣下摆被吹的猎猎作响。
“你又是哪个杂种。”
英雄王下巴微扬,他的宝具被毁,虽然那只是普通宝具,但也让他很不爽。
“你刚才……说了杂种这个词吧。”
苏晓脸上的笑容消失,锋利且凶暴的气势扩散开来。
“这个可不妙。”
征服王挡在他的御主韦伯身前,韦伯被这股气势吓的双腿直颤,不远处的Saber则是一个健步冲到爱丽丝菲尔身前,保护爱丽丝菲尔。
“说的就是你,杂种。”
英雄王虽然感觉到苏晓气势骇人,但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我?按照现在的情况,我是名‘英灵’,‘生前’是人类,而你的气息……有伪神的味道,也有人的特征,神+人混合,到底谁才是杂种?”
苏晓一般不主动惹事,可面对他人点名的挑衅,他从来不虚。
“多说无益。”
英雄王身后的金色空间波纹增加。密密麻麻至少几十个。
“正有此意,你的宝具不错,尤其是刀类宝具。”
苏晓缓缓拔出腰间的斩龙闪,如果远距离战斗,他不是英雄王的对手,但如果能近身,就以对方那筋力B,耐久B,敏捷B的属性,他不把对方砍的怀疑人生,他马上找块豆腐撞死,至于对方的天地乖离之剑,以苏晓的出刀速度,加上英雄王那傲慢的性格,极有可能拿不出来就被苏晓砍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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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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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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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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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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