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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圆而媚,映着火光,像浅浅的湖泊浸入璀璨宝石,晶莹而动人。
她含羞带怯的抬起头,睫毛轻轻颤动,带着一股扑朔迷离的美感。
她的嘴唇饱满红润,嘴角精致如刻,像是最诱人的樱桃,引诱着男人去一亲芳泽。
她美则美矣,气质风姿却更胜一筹,如画卷上的仙家仕女。
“.........”
许七安是见过绝色美人的,也知道镇北王妃被誉为大奉第一美人,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
然而,真正见到了传说中的大奉第一美人,许七安还是涌起强烈的惊艳感。心里自然而然的浮现一首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还,还给我........”她用一种带着哭腔和哀求的声音。
许七安沉默的看着她,没有继续戏弄,把手串递了过去。
王妃劈手夺过,重新戴好,又是一阵水波般的光影晃动,她再次变成了平平无奇的老阿姨。
三十出头的年纪,五官平庸,气质普通。
王妃摸了摸脸,如释重负的松口气,然后把戴着手串的右手,紧紧藏在身后,一步步后退,警惕的看着许七安。
她知道自己的美貌,对男人来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这世上能忍住诱惑,对她不闻不问的男人,她只遇到过两个,一个是沉迷修道,长生高于一切的元景帝。
一个是痴迷武道,对她另有图谋的淮王。
至于许七安,在王妃对他的固有印象里,身上的标签是:少年英雄;好色之徒。
传闻此人成日流连教坊司,与多位花魁有着很深的纠葛,少年英雄和不羁风流是交相辉映的,常被人津津乐道。
但王妃最怕的就是好色之徒。
这也太漂亮了吧,不对,她不是漂不漂亮的问题,她真的是那种很少见的,让我想起初恋的女人........许七安脑海中,浮现前世的这个梗。
他认为非常贴切,王妃美则美矣,但真正让许七安如遭雷击的,是她身上那股奇特的魅力,很能触动男人内心的柔软之处。
这就是大奉第一美人吗?呵,有趣的女人。
许七安握着树枝,拨动篝火,没再去看充满警惕和戒备的王妃,目光望着火堆,说道:
“这条手串就是我当初帮你投壶赢来的吧,它有屏蔽气息和改变容貌的效果。”
王妃略有错愕,想到自己摘下手串的前后变化,认为他是根据这个推断出来,便点了点头。
许七安继续说道:“早听说镇北王妃是大奉第一美人,我原先是不服气的,现在见了你的真容........也只能感慨一声:当之无愧。”
王妃柳眉轻蹙,“不服气?”
如果是其他女人这么说,王妃认为她是嫉妒,可也算合理。但这句话出自男人嘴里,就显得很奇怪。
许七安点头:“因为我觉得,我池塘......我认识的那些女子,个个都是出类拔萃的美人,妍态各异,犹如百花争艳。所谓王妃,不过是一朵同样娇艳的花。”
但他得承认,刚才昙花一现的倾城容貌中,这位王妃展现出了极强大的女性魅力。
即使是久经炮火的他,虽不至于神魂颠倒,方才却有一刹那的冲动,雄性本能的冲动。
闻言,王妃冷笑一声。
这个好色之徒勾搭的女子岂能与她相提并论,那教坊司中的花魁固然美丽,但如果要把那些风尘女子与她相比,未免有些侮辱人。
在京城,王妃觉得元景帝的长女和次女勉强能做她的陪衬,国师洛玉衡最娇媚时,能与她争艳,但大多数时候是不如的。
至于其他女子,她要么没见过,要么容貌艳丽,却身份低微。
京城是一座山,王妃就是山顶的独孤求败,她轻轻一瞥,最多就看见怀庆和临安的脑瓜。偶尔看一看洛玉衡的半张脸。
当然,还有一个人,如果是风华正茂的年岁,王妃觉得或许能与自己争锋。
她就是大奉的皇后。
许七安勾搭的这些女人里,自然不会包括怀庆临安以及国师。所以,王妃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并傲娇的抬了抬下巴。
“离京快一旬了,伪装成婢女很辛苦吧。我忍你也忍的很辛苦。”许七安笑道。
“什么意思?”王妃一愣。
“那天晚上咱们在甲板上,我就想摘你手串了,但又不像节外生枝,毕竟我是主办官,得为大局考虑。”
王妃表情呆滞,愕然看着他,道:“你,你那时候就猜到我是王妃了?”
骗人的吧,她明明伪装的那么好,晚上常常为自己的演技喝彩,认为自己把婢女的角色演的炉火纯青,谁都没认出来。xiumb.com
“准确的说,你在王府时,用金子砸我,我就开始怀疑。真正确认你身份,是咱们在官船里相遇。那会儿我就明白,你才是王妃。船上那个,只是傀儡。”许七安笑道。
弃船走陆路后,看见假王妃,许七安心里毫无波澜,甚至更加肯定她是冒牌货。
理由很简单,他以前写过日记,日记里记录过王妃的一个特征。
我,我暴露的这么早..........王妃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想起自己这几天的表现,一股恨不得掘地三尺把自己埋掉的羞耻感涌上心头。
“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虽然好色.......试问男人谁不好色,但我从来不会强迫女子。咱们北行还有一段路程,需要你好好配合。”许七安宽慰她。
大奉许银锣从不强迫女子,除非她们想开了。
还是无法逃脱北上的命运........王妃抿了抿嘴,略有失落,黯然沉默半晌,问道:“我们什么时候与使团会合?”
少年银锣抬起头来,火光映照他的脸,嘴角勾起,露出意味莫名的笑容:“谁说我们要和使团会合?”
............
这一晚,榕树“沙沙”作响,什么都没发生。
清晨,第一缕晨曦照在她脸上,耳边是清脆悦耳的鸟鸣,她于浅睡中醒来,看见篝火已经熄灭,上面架着一个大铁锅,粥香扑鼻。
王妃肚子咕咕叫了两下,她难掩惊喜的来到篝火边,揭开铁锅,里面三五人份量的浓粥。
此外,边上还有干净的碗筷。
他哪来的锅煮粥,不,他哪来的米?哪来的干净碗筷..........王妃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喜滋滋的喝起来。
浓稠香甜,温度恰好的粥滑入腹中,王妃回味了一下,弯起眉眼。
昨儿啃完两个兔腿,胃就有点不舒服,半夜爬起来喝水,又发现水被那家伙喝完了。现在是口干舌燥加腹内空空。
这一碗清甜的粥,胜过山珍海味。
这时,脚步声从远处传来,踩着草甸的许七安返回,他换上了一身便衣,戴着貂帽,似乎刚洗完澡。
“那边有条小河,附近无人,适合洗澡。”许七安在她身边坐下,丢过来皂角和猪鬃牙刷,道:
“你要不要洗澡?”
王妃两只小手捧着碗,审视着许七安片刻,微微摇头。
“不脏吗?”许七安皱眉,好歹是千金之躯的王妃,居然这么不讲卫生。
“你才脏。”王妃不识好人心的反唇相讥。
她才不会洗澡呢,那样岂不是给这个好色之徒可乘之机?万一他在旁偷窥,或者趁机要求一起洗........
是啊,女神是不上厕所的,是我觉悟低........许七安就拿回猪鬃牙刷和皂角。
王妃连忙说:“漱口是需要的。”
她胃口小,吃了一碗浓粥,便觉得有些撑,一边打量猪鬃牙刷,一边往河边走。
主要是怀疑这牙刷是许七安用过的,但她没有证据。
等她刷完牙回来,锅碗都已经不见,许七安盘坐在灰烬边,凝神看着地图。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她问道。
“三黄县。”
许七安没有故意卖关子,解释说:“这是楚州与江州相邻的一个县,有打更人培养的暗子,我想先去找他,打探打探情报,而后再逐步深入楚州。”
血屠三千里的案子扑朔迷离,似乎另有隐情,在这样的背景下,许七安认为暗中查案是正确的选择。
过于高调的话,会让自己,让同伴陷入危局。
杨砚率领的使团,是明面上的幌子。
稳打稳扎的计划........王妃微微颔首,又问道:“那些东西哪里去了。”
“要你管。”许七安毫不留情的怼她。
两人继续上路,避开官道,走山间小道,田埂,或直接翻山越岭。
整整一天,某个小气的女人再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走山路也有好处,沿途的风景不差,青山绿水,白云悠悠。
偶尔能见到傲立崖上的青松,亭亭如盖。也能见到路边盛放的野花,朴实而坚韧。
许七安是个怜香惜玉的人,走的不快,偶尔还会停下来,挑一处景色秀丽的地方,悠闲的歇息小半时辰。
与她说一说自己的养鱼经验,往往招来王妃不屑的冷笑。
..........
半旬之后,使团进入了北境,抵达一座叫宛州的城市。
宛州是小州,比县大比郡小,宛州土地肥沃,适合耕种,是楚州的粮仓之一。
此地建筑风格与中原的京城相差不大,不过规模不可同日而语,又因附近没有码头,所以繁华程度有限。
杨砚出示了朝廷文书后,城门上的最高将领百夫长,亲自带队领着他们去驿站。
使团刚在驿站休整下来,杨砚洗了个热水澡,刚要坐下来喝茶,宛州刺史来了。
知州大人姓牛,体格倒是与“牛”字搭不上边,高瘦,蓄着山羊须,穿着绣鹭鸶的青袍,身后带着两名衙官。
“下官不知几位大人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牛知州态度极为谦卑,与大理寺丞和两名御史还有杨砚见礼后,问道:“敢问,几位大人所来何事?”
杨砚不擅长官场交际,没有作答。
大理寺丞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书,笑容满面的递过去,并三言两语与知州开始称兄道弟。
牛知州与大理寺丞寒暄完毕,这才展开手中文书,仔细阅读。
看完文书后,牛知州表情极为古怪,甚至觉得荒谬,目光扫过众人,试探道:“敢问,哪位是许银锣?”
大理寺丞叹息一声,悲伤道:“使团在途中遭遇敌人伏击,许银锣为保护大伙,身受重伤。我等已派人送回京城。”
牛知州大惊失色:“竟有此事?何方贼人敢伏击朝廷使团,简直无法无天。”
姓刘的御史摆摆手,道:“此事不提也罢,牛大人,我等前来查案,正好有事询问。”
牛知州连忙作揖:“御史大人请问。”
刘御史沉声道:“楚州战况如何?”
闻言,牛知州叹息一声,道:“去年北方大雪连天,冻死牲畜无数。今年开春后,便时常入侵边境,沿途烧杀劫掠。
“好在镇北王麾下兵多将广,城池未丢一座。蛮族也不敢深入楚州,只可怜了边境附近的百姓。”
并不是所有百姓都住在城里,那些遭遇蛮族劫掠的,是村落和镇子里的百姓。
使团众人相视一眼,刑部的陈捕头皱眉道:“血屠三千里,发生在何地?”
牛知州苦笑摊手,道:“这简直是天方夜谭,诸位大人应该知道,楚州纵横加起来,不过八千里。若是有血屠三千里之事,那下官还能站在这里与大人们说话?”
刘御史嗤笑一声:“大家都是读书人,牛知州莫要耍这些小聪明。”
“血屠三千里”是一个典故,源于古时战国时期,有一位嗜杀成性的将军,破灭敌国时,带领军队屠戮三千里。
后世引为典故,用来形容大型杀戮以及残暴冷酷。
蛮族虽有骚扰边境百姓,烧杀劫掠,但镇北王传回北方的塘报里,只说蛮族滋扰边关,但都已被他带兵打退,捷报不断。
蛮族如果真的做出“血屠三千里”的暴行,那就是镇北王谎报军情,严重渎职。
...........
PS:这一章写的比较慢,好在卡点更新了,记得帮忙纠错字。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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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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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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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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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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