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仔仔一不小心放错了调羹,随意摆在盘子上了,唐雪梅就用这种蛇一样的眼神,看了仔仔半天,小家伙战战兢兢地重新摆好调羹,胃口一点都没了,他现在就想回家和妈妈一起吃蛋炒饭。
妈妈炒的蛋炒饭好吃极了,会放好多配料,他喜欢吃什么,妈妈就会放什么,也不会说这些没营养,那些吃了上火,又或者是吃了不好吸收,反正妈妈从来不说那些废话,只要他喜欢吃的,妈妈都会做给他吃,不过冰淇淋除外,妈妈只让他一天吃一个。
和奶奶一起吃饭,规矩太多了,这个不可以吃,那个也不能多吃,筷子必须拿好,五根手指都得有它的位置,不能错位,拿不好奶奶就会用可怕的眼神瞪他,好多次晚上做噩梦,都是被奶奶的眼神吓醒的。
对于年纪尚小的仔仔来说,他觉得世上最可怕的事,就是陪奶奶吃饭了。
丰盛的晚饭,仔仔只喝了一口汤,便没再吃了,他不知道的是,他崇拜的父亲,其实也是同样的心思,因为梁耀祖的童年,也是这样过来的,父子俩童年的噩梦,都是唐雪梅那冰冷的眼神,还有没完没了的规矩。
所以,梁耀祖也只喝了半碗汤,其他菜一口没动,等唐雪梅吃好后,就让佣人撤了。
唐雪梅穿的也是旗袍,港城最好的师傅手工制作,用最好的料子,还绣上了富贵华丽的牡丹,因为盛六小姐最喜欢穿绣牡丹的旗袍,虽然撬了盛六小姐的墙角,可唐雪梅一直都在不知不觉地模仿盛六小姐,穿着言行,以及生活上的小习惯,都掺杂着盛六小姐的影子。
比起清瘦优雅的盛七小姐,唐雪梅有些富态,腰间的肥肉被勒成了游泳圈,小腹也隆得很高,像孕妇一般,不过唐雪梅保养得极好,七十多的老太太,看着也就五十多,只是面相越来越刻薄了。
一個佣人捧着托盘过来,托盘上放着一块真丝手帕,唐雪梅拿了起来,优雅地擦拭了嘴,随手一弃,用过的手帕就扔了,唐雪梅不会再用第二次。
这是她大家闺秀的派头,几十年来都是这样,还有其他一些奢侈的生活小习惯,都彰显了她的名门派头,就连电视台都专门为此拍过纪录片,有些暴发户太太,把唐雪梅当成榜样,背地里偷偷学习她的名媛风采。
“吃好了?”
唐雪梅轻言细语,略看了眼儿子和孙子,眼神没有多少感情。
“吃好了。”
梁耀祖父子异口同声,坐得笔直,两只手端端正正地摆在膝上,这也是唐雪梅的规矩,不管在干什么,必须坐如钟,站如松,不能松松垮垮。
唐雪梅的原话:“你是上等人,必须要有格调,不能像下等人那样,站没站样,坐没坐样,丢我唐雪梅的脸!”
当然,抛开上等人和下等人的说法来说,仪态确实很重要,但梁耀祖还是觉得很累,比如他在牛桃华那里,就非常随意,随时随地都能躺,坐的时候还可以翘起二郎腿,抖几下更舒服,看电视时,他也喜欢把脚搭茶几上,那样更舒服了。
或者一只脚踩在沙发上,反正不管什么姿势,都比端端正正坐着舒服,梁耀祖觉得,他在外面维持形象那么辛苦,回家就应该好好放松一下,要是回家也和在公司一样,那他干嘛要下班?
但这些话梁耀祖不敢说出来,对母亲,他打小就有些敬畏,长大后则变得疏离,不像其他母子那样亲密,他有时候都很羡慕大儿子,可以在牛桃华面前肆无忌惮地撒娇,想哭就哭,想闹就闹,想吃什么也能随意提出来,只要不太过分,牛桃华都会满足儿子。
梁耀祖羡慕到嫉妒,他小时候可没这么好的待遇,有时候撒一下娇,母亲就会严厉地看着他,说他身为梁家的继承人,没有撒娇的资格。
唐雪梅慢悠悠说道:“上次你说的那个回忆录,我想了想,还是可行的,你找个文笔好的作家,名气也不能太小,要不然太没格调。”
“好的,汪太您觉得怎么样?您要是满意,我就和汪太谈谈。”梁耀祖恭敬地问。
“汪家老大的老婆?她在作家圈的名气怎么样?”
“挺厉害,出了好几本畅销书。”
梁耀祖很了解母亲,做任何事必须有格调,也就是派头,所以他最先想到的就是汪太,家世好,文笔也好,作家圈又有名气,简直是为母亲量身打造的。
他也不担心汪太不答应,汪家的家世不如梁家,最近他和汪太丈夫合作一个项目,其实是他提携汪总,汪太如果会做人,就不会拒绝。
“那就这个汪太了,你叫她过来,我和她聊聊。”唐雪梅很满意,还有些期待。
梁兆发现在和狐狸精打得火热,连家都不回了,哼,她才不怕,她有两个儿子,梁家的家业现在都在她儿子手上,她永远都是梁家老夫人。
她唐雪梅经营了这么多年,含辛茹苦,倍受煎熬,吃了那么多苦,现在终于成了人人羡慕的梁老夫人,人人夸她,人人都要学她,她再不是当年那个寄人篱下的小可怜了。
盛荣华(盛六小姐)才貌双全,家世还那么好,人人都说她唐雪梅不如盛荣华,都说盛荣华对她有救命之恩,她要铭记恩情,报答盛荣华。
哼,盛荣华对她有什么恩?
盛家那么大,盛荣华收留她不费吹灰之力,她就只占了一间房,吃了一点米,在盛家还受下人白眼,都把她当成盛荣华的丫环,要不是她会做人,早被盛家那些狐假虎威的下人生吞活剥了。
就算她和梁兆发在一起了,那也是盛荣华自己不懂得珍惜,成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没把梁兆发放在眼里,哪个男人受得了这种骄傲自大的女人?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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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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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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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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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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