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去用膳。”季锦瑟头也不回的就拉着陆华年不知道往何处去。
许是怕自己笑出声来,陆华年没再说话,只是弯着眼,老老实实的叫季锦瑟拉着。
却不想亮光渐渐的从身边消失,入眼看到的全是一片黑乎乎的景象。
若是陆华年没记错的话,这当是到了猎场来了,怎么?这小丫头想要现逮现做?
不得不说,陆华年真相了。
等到了树林中,季锦瑟便放开了陆华年的手,脚下轻点,便朝着树林深处越去,只是淡淡的留下一句:在这等我。
习武之人的眼力自然是极好的,陆华年就这么看着季锦瑟潇洒离去的背影微微愣神。
还没等陆华年回过神来,季锦瑟已经一手提着一只看着就费的野鸡,另一只手里还提着一窝子蜂巢,或许是没注意刮破了,底下还淅淅沥沥的滴着金黄色的蜂蜜。
“年哥哥,我亲自给你做蜂蜜鸡,外皮酥脆,可好吃了。”季锦瑟将手里的野鸡扔在地上,又不知在什么地方找了块荷叶,将蜂蜜放了上去。
陆华年有些好笑的看着面前的小姑娘,言语之间皆是笑意:“可是你会吗?”
季锦瑟自信满满的拍了拍胸脯道:“放心,我看过御书房的厨子做过。”
可是下一秒,季锦瑟就对着满身鸡毛的野鸡犯起了愁,她只看到了厨子如何做,可是她见到的时候,这鸡已经是光秃秃的了......
......
季锦瑟和地上还有一口气,不断的在扑腾着翅膀的野鸡大眼瞪小眼。
一边的陆华年轻笑了一声,而后将季锦瑟轻轻的拉到一边较为平整的石块上坐下来,自己则是轻车熟路的拎起了地上的野鸡,在一边动作熟练的处理起来,陆华年怕血腥味冲到季锦瑟,还特地的拿远了些。
季锦瑟便就老老实实的坐着,看不远处的陆华年。
果然,长的好看的人,不论做起什么事儿来都是赏心悦目的。
陆华年拎着那只鸡去河边将它清洗干净,提回来时,应该是怕将衣裳弄湿,袖子被卷了上去,露出了一节白皙,却力量感十足的小臂,修长的手指,连带着他手里拎着的那只鸡,都变得朦胧了起来。
季锦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连忙的摇了摇头:美色误人!美色误人。
趁着陆华年还没靠近,便连忙的蹲下身子,将周身的枯草树枝拢了过来,从腰间的荷包里拿出了火折子,可是季锦瑟对于这些实在是没什么经验,不仅火没点着,还把自己的弄得跟一只小花猫一般。
陆华年连忙的将手中的鸡放在那荷叶上,伸手接过季锦瑟手里的火折子:“我来,你坐着。”磁性的声音响起。
季锦瑟只好在一边坐了下来,叹了口气,伸出白嫩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被陆华年清理好的那只鸡:都是你!等会就把你吃掉!
没一会儿,陆华年就将火生了起来,转过头就看见小丫头正泄气似的戳着那只鸡,一声轻笑又是在他唇畔中泄露出来。
从怀里抽出一块帕子,铺在自己的手上,而后隔着帕子捏住了季锦瑟的小手,将她的手从鸡上面拿了下来,一边轻轻的擦拭着她的手指,一边柔声道:“这生肉有股腥气,别将你手弄脏了。”
之后陆华年便将帕子留在了季锦瑟的手中,转身将那只鸡提了起来,串起来,放在火上烤了起来,一边烤着,又将边上的蜂巢撕了开,将蜂蜜慢慢的淋在烤鸡上,阵阵的香气缓缓的飘散了出来。
而季锦瑟却是坐在一边,捏了捏自己的手指,眼睛直直的盯着被架在火上的那只鸡,眼神飘散。ωωω.χΙυΜЬ.Cǒm
果然是被称为京城第一美男子的人,拥有如此颜色,即使自己从小看到大,却是从不觉得厌烦,反而倒是觉得愈发养眼了。
正愣神的季锦瑟却是被一道极轻的声音唤回了注意力。
只听得陆华年轻嘶一声,季锦瑟连忙看了过去,只见一只小指头大小的蜜蜂正趴在陆华年的手背上呢。
季锦瑟忙的伸手将他手上的蜜蜂弹了下去,凑到陆华年身边:“怎么样,没事吧。”
陆华年‘隐秘’的缩了缩手,摇摇头道:“无碍,不过是被蜇了一下。”
季锦瑟看他缩手,一把就将他的手抓了过来,只见原本好看的手上鼓起了一个大大的红包,上面还沾着刺呢,季锦瑟一边伸手将他手上的刺拔了,一边道:“还说没事,都肿了。”
看着陆华年手上的大包,季锦瑟心疼啊,你看看,这么好看的手,凭白的多了一个大包。
“真的无碍。”陆华年一边笑道,一边伸手揉了揉季锦瑟的脑袋:“鸡应该熟了。”一句话便立马转移了季锦瑟的注意力,本来他只是想装一下,博个同情,自然是见好就收。
季锦瑟伸手将木棍取了下来,将鸡放在一边稍微的晾了一会儿,便抽出腰间的匕首,三两下便将那只鸡给肢解了,而后将一个油光锃亮的大鸡腿递给陆华年。
陆华年笑着伸手接过,二人就这么坐在一处的石头上,啃着鸡,说着话,时不时的仰头看向漫天的繁星。
“公主明日会和我去夜市看景么。”陆华年的声音在季锦瑟的耳边响起。
季锦瑟的动作一顿,有些为难的说道:“明日...我要去见一人,怕是不得空...”实在是她的错,不过她实在担心,明日要去见国师,怕是赶不上的。
原本在火焰映衬下极亮的眸子沉了下去。
“公主若是不想去,便算了,天色不早了,公主早些回去歇息吧。”在一阵寂静之后,陆华年轻轻的将手里的东西放到荷叶上,声音有些冷。
“不是...”还不等季锦瑟想好怎么解释,陆华年已经站起了身子,俯视着她,或许是等着自己想要的答案。
可是季锦瑟知道,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将玉千机的事说出来的。
陆华年站了一会儿,并未得到只字片语,便迈了步子离开,走了两步,见季锦瑟没有跟上来,便停下了步子,站在原地,冷声道:“夜已深,这林子里不安全,微臣送公主回去。”
季锦瑟心下又是咯噔一声,完了完了,连‘微臣’都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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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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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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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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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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