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离开前,上官丹凤屡次邀请众人多住几天,好歹留下来赴宴,但无论她说什么,哪怕是一副半垂着头楚楚可怜的模样,陆小凤的心好像真的变成了茅坑里的臭石头,说什么也不愿意多留一分钟。
“真是奇了,”花满楼摇摇头,“如果不是我确实认识你,我都要怀疑你是不是陆小凤。”
“我以为你心肠很软,尤其是对漂亮的女人心肠更软,无论怎么说,你都不应该拒绝上官丹凤的邀请才对。”xǐυmь.℃òm
“人总归是会变的。”陆小凤坐在马车里,这辆马车和之前接送苟十三花满楼的车不同,这辆车有门有窗户,自从他们答应了大金鹏王的请求,那些人似乎也对他们放松了警惕。
马车内部铺满了丝绸,但陆小凤看得真切,这些丝绸锦缎已经是好几年前时兴的款式了,但这些玩意摸上去还是崭新的,估计是一直舍不得用的压箱底的好货。
陆小凤把方才从猎犬身上薅下来的那封信拿在手里,在看到那条狗和狗子身上的彩带时,他就意识到这封信来源于上官雪儿。
花满楼抚摸了下信纸,就是很普通的纸张,上面墨水浸润的时间已经有些久了,光用手指很难摸出来。
苟十三也趴在座位上,两人一狗在本来就不算大的车厢里已经有些拥挤,更不要说他们还全在椅子上挤成一团。
在这其中苟十三发现自己并不能认识信纸上所有的字,其中一部分字看上去像是繁体,只能勉强了解最基本的意思。一车厢的智慧生物里,能完整阅读这封信的.....居然只有一个陆小凤。
“还得麻烦陆公子给我们念念了。”
陆小凤拆开信纸,仿佛已经对花满楼口中的“我们”习以为常,他和花满楼对苟十三的猜想差不多,虽说是妖怪,但这世间比妖怪更多心诡恶的人数不胜数,既然妖物没有伤人的意思,那又何必揪着这点不放呢?
而且但凭这狗的长相,真的很难把他和戏曲说书里那些吃人挖心的妖怪联系起来。不仅如此,陆小凤还偶尔会有点担心,苟十三的外表如此肥美,会不会哪天被好狗肉者药倒了带回家,变成一大锅香喷喷的狗肉火锅。
苟十三当然不知道陆小凤心里在想什么,他只是努力往前凑了凑,伸出爪子扒拉着信纸示意他快点读。
“别急别急,我来看看——”陆小凤清了清嗓子,却在第一句便卡了壳。
花满楼察觉到了不对,“怎么了?你就按照信纸上的读便是,如果是冒犯的言论也无妨。”
“......大表弟,好久不见啊,”陆小凤捏着信纸字正腔圆,“你不会留下来和上官丹凤一起吃饭了吧。”
“.......”
短暂的沉默以后,花满楼实在是没忍住笑了出来,苟十三笑到直抽抽,还不断发出类似于吸气的声音,车厢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
“那小姑娘倒是很了解你,不过谁是她的大表弟?”花满楼好不容易忍住了笑,“你什么时候居然有了个十岁的表姐?”
“......”陆小凤没办法地撇了下嘴,“我们见面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已经快要六十岁了。”
“真巧了,我们见面的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花满楼微笑道,“你不会相信了吧。”
陆小凤没有正面回到这个问题,主要是他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说出来实在是有些没面子,“上官丹凤说,上官雪儿很会骗人。”
花满楼摇摇头,“没有人一出生就会骗人,如果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说谎张口就来,那绝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
他们对于大金鹏王的历史和故事仅仅来自于大金鹏王本人以及丹凤公主,但由人讲述的故事多半都会带点主观色彩,而且只要是个人,只要是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他就会说谎。
花满楼不愿意去怀疑大金鹏王说的这些话的真实性,但凡事还是要从多面的角度去看。
信纸的后面就正经多了,大概讲述的就是让他们快点动身,上官丹凤可能不是好人云云,并在后面还写了上官雪儿对丹凤公主的怀疑,并猜测出那晚上柳余恨去刺杀花满楼也是上官丹凤授意。
“她可能并没有想杀花满楼,她想杀的是花满楼身边的那条狗,我们这儿的狗已经很老了,但是年轻狗的鼻子很灵,如果放任它到处跑的话,没准会挖出点什么她不想让别人看到的东西!”
陆小凤把信纸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上面的内容并不多,后面的几句话更是写得相当潦草,看上去简直就和鬼画符一般。
陆小凤摸了摸下巴,低头看向苟十三,苟十三抬起脑袋和他对视,一人一狗四眼懵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满当当的问号。
“上官雪儿确实说过,她怀疑上官丹凤是杀人凶手,杀了她的姐姐上官飞燕,她第一次见到我们的时候确实也说过她是个修炼特殊武功的女人,还说自己的年龄比我还大,不过后来她还是说了实话。”
“你觉得她说的是实话?”陆小凤问。
花满楼微笑道,“我觉得是实话。”
“这倒也是,”陆小凤忍不住地叹气,“无论是谁,看着你都会忍不住说真话的。”
花满楼只是笑,并没有否认陆小凤的话。
“那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比如尸体腐烂后的臭味?”陆小凤一只胳膊环住苟十三的脖子,把信纸摊到这条狗的面前。他从未想过苟十三可能认不全这上面的字,主要是一条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怪,又怎么可能不识字呢?
苟十三翻了个白眼把信纸推开,陆小凤的纸都要蒙住了他的鼻子,这几天他确实有事没事会去院子里跑跑,但前几日倒是没什么,最后的一两天上官丹凤似乎总喜欢在院子里徘徊,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光看她的样子,好像只是在挑选枝头到底那支花开得最艳。
这就很怪了。
现在虽然是春天,但天气还带着些微的寒气,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有尸体,也不会这么快散发出尸臭。
陆小凤很明显也意识到了这点,没有继续追问苟十三到底闻到了什么,只是自顾自盯着信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花满楼也没有打扰他的思考,只是把帘子撩了起来,偏头“看”向窗外的风景,苟十三顺着他的方向看去,就发现在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离大金鹏王的院子很远了。
他们的车正在爬着一个不算陡峭的山坡,道路有些狭窄,两边是绿茸茸的草地,这个季节绝大部分花还未到盛期,但这附近已经开出来各色的细碎小花。
“无论是来多少次,我都不得不说西门吹雪住的真是个好地方。”
陆小凤撑着头感叹道,这里的环境优美又富有诗意,西门吹雪在他平生见过最讲究的人中能排行前三,其实剑术到达极致之境的人反而不怎么会去注意实际的享受,或者说这类人本身就是一柄剑,而一柄剑是不需要珠宝华服和丝竹管弦的。
但西门吹雪却恰恰相反,就连陆小凤都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虽然偶尔看起来会有点不近人情,但实在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
远远出有琴声传来。
“待会可就靠你了,兄弟。”
陆小凤弯腰握住苟十三的爪子,强迫让一只修狗承受他本不该承受的重担,“咱们今晚会不会风餐露宿....可就全靠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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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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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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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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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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