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红公主的行宫建造得极为宏伟壮丽,一眼望去,恢弘的宫殿如同山峦一般绵延起伏,鹿骊在一个上翘的檐牙上用手一撑,寻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跃下了宫殿屋脊,躲避着宫内的侍卫和宫女,行走在宫殿中。
宫殿建造材料极为讲究,玛瑙做柱科,绿甘做四壁,水晶做瓦,碌石做砖,活石做灰,以各色大理石、孔雀石、石青石、斑石、碧玉镶嵌;以包金、镀铜装璜;以各种质地的雕塑、壁画、绣帷装饰;色彩缤纷,气派堂皇。
尽管这宫殿建造极为奢华广袤,但是其中却有很多荒野所在,显然这宫殿占地极广,在宫殿建成之前,这里是一片荒芜。建成之后不久,宫殿中人员活动的空间也就那么那大,导致行宫内部,许多宫殿与宫殿之间,很多地方依然人迹罕至。
尽管很多地方偏僻,但梆铃之声,络绎不绝。
很多偏僻的地方根本就看不到守卫,鹿骊很轻易地一路前行。
鹿骊绕过琳宇金阙、玉阶朱柱、回廊曲槛、撑天的华表,距离鱼刺圣女所说的瑶井是越来越近了。
鹿骊正走着,忽然闻到一股浓香,在即将要到达瑶井的通道上,突兀地出现一棵高大的桂树。
这是一棵巨大的月桂,树冠呈卵圆形,花生叶腑间,花冠合瓣四裂,花色为银,叶型如葵花,再加上清可绝尘的香味,这月桂到也算得上宫内的一景了。
不过很煞风景的是,在桂树旁,竟有一个衣衫褴褛的樵夫在用一把几乎生锈的斧头砍伐那桂树,处处透露着诡异。
要是在野外,有一个樵夫在砍树,那也说得过去。
可是这里是玄红公主的行宫,宫内虽然非常广阔,把很多荒野之处都囊括了进去,但不可能把一个大活人关在宫内,而附近的樵夫怎么也不可能跑到公主的行宫内砍柴,所以这砍树的樵夫处处透露着古怪。
鹿骊再仔细一看,不由大吃一惊,这哪里是什么樵夫,分明是一具僵尸。
那樵夫头裹芝麻罗万字顶巾,身穿鹦哥绿纻丝战袍,看样子,他生前是一位将军,现在战袍早已破烂不堪,腰里系着的一条文武双股鸦青绦也腐朽不堪,已经束不住腰,战袍在腰间已经散开,他脚下的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已经裂开,露出了脚趾。
这具僵尸脸上已经看不到人的生气,但是从他那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上,依然可以看出,他生前作为将军统率千军万马时那种凛然的气概。
但是此刻他已经没有了人的灵智,只是简单地重复着非常呆板而没有意义的动作,把一把生锈的斧头对准那月桂不停地砍去,树上早已坑坑洼洼,树叶和花朵也在他斧头与树干的不断撞击下纷纷坠落。
玄红公主的行宫中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具僵尸?为什么玄红公主不将其清除?这样一座占地非常广阔的行宫,建造是如此奢华,可是在宫殿中心腹地,居然出现了一具僵尸,该是多么煞风景的事!
真不知道这个玄红公主是怎么想的,鹿骊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天下第一美女腹诽不已。不过他想起鱼刺圣女对他所说的话,这宫中诡异的事情不少,他没有必要去探个究竟,还是去寻找不老花要紧。
鹿骊不再看那僵尸一眼,从他身旁绕过,继续前行,前面不远,应该就是瑶井了。
“铿,铿,……”樵夫僵尸的斧头与桂树撞击,不停地发出声响。
可是鹿骊不知道的是,就在这棵巨大的桂树之下,是一座巨大的坟墓。
这坟墓和地上的宫殿相比,也是极为奢华,虽然处于地下,但是坟墓四壁镶嵌了不少夜明珠,将坟墓照射得极为光明。
坟墓中,摆放着很多漆黑的棺木,周围还有很多兵马俑,这些棺木和兵马俑都是按照一定顺序排列着坟墓中,拱卫着坟墓中央三个巨大的棺木。
这三具棺木很明显与其他棺木不一样,不但形体大小,摆放位置,就是用的材料也是完全不同。琇書網
这时那最左边的一具棺木的棺盖忽然已开了,一只干枯的手从棺木内部伸了出来,从棺木中传来一声声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饿啊,饿啊,有生人经过了,这人的味道很好闻……”接着有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棺木内的尸体探出了头,那竟然是哪一朝的皇帝,戴着冲天冠,脸如冠玉,很有天子的气质,但已经没有了生人的气息,也是一具僵尸,脸上全部笼罩着一股腐败的气息,如果有人闻到,绝对令人作呕。
他的脸上虽然腐败不堪,但是他却和桂树旁的樵夫僵尸不一样,他有不低的灵智,而且还能说话。
“蓬”一声巨响,中间棺木的棺盖忽然飞了出去,一个身穿黄袍的无头僵尸从棺木中站了起来,喝道:‘父皇,我们杀出去,我们将那司马家的人全部凌迟处死,让司马家族的男人世世代代为奴,女人世世代代为娼!恢复我们大金国的江山!‘
左边的棺木中传来一声苍老的叹息:“太子,大金国已经覆灭几百年了,我们的兵马都没有了,怎么杀得过去的。不说别的,单是压在我们头顶上的那株不邪月桂,就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灭了司马家族,谈何容易。慕容将军在那不邪桂树边,用斧头砍了几百年,都没有能砍断那树,咳……”
这时最右边的棺木中传来一升幽幽的叹息,光是这一声叹息,就能感觉出这僵尸生前一定是一位绝色美女。
“皇儿,你就不能安静点吗?你这样闹,有什么意义呢?”话语是如此亲切,语调是如此的千娇百媚,虽然是母亲的口吻对儿子说话,但那一种天然的风情却是掩饰不住的。
无头僵尸立即安静了下来。
那皇后模样的僵尸继续道:“不知道慕容将军什么时候能砍断那该死的不邪月桂?几百年了,我都已经困在这里几百年了,我很想出去,看看人,男人,男人的滋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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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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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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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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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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