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锦唯的朋友老家所在的地方不算很偏僻,毕竟怎么说也在市里,但同样也算不上繁华之类的。
他上学的时候野心就不大,还是个男宝,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到外面去发展,既不想闯北上广,也不想跟大家卷来卷去,只想在小城市过悠哉的生活。
当时还被其他同学说了,说他竟然一点都不想奋斗,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他当时是这么说的:“外面真的是太卷了竞争力强,而且生活节奏太快了,累得慌,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家刚刚拆迁了,分了好多套房。”
简直图穷匕见!
其他人就再也没有提过这个话题,仲锦唯和他关系不错,也觉得人各有前程,没必要逼别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于是就祝福了自己的朋友。
结果毕业还没有几年呢,突然就世界末日了。
仲锦唯第一反应就是:“完了,他当个包租公坐吃等死的生活结束了。”
两个人开车就像自驾游一样,一路朝着这方向过来了,仲锦唯猜测的是,他可能带着自己的母亲,到附近的基地里住了,这附近有两个不是很大的基地,规模还比不上当年的象桃,不过比刘宁宁那个小破基地还是要稍微大一点的。
“我们先去哪个?”
谢陶坐在副驾驶上,从窗户往外看,懒洋洋地问。
仲锦唯思考了一下然后道:“到左边这个基地去吧。”
“为什么?”
“坐北朝南阳光好,是妈宝没有办法拒绝的。”仲锦唯信誓旦旦地道。
谢陶:……
不过他们本来就不着急,完全可以慢慢找,所以先去哪个都一样,于是他们就往左边的那个基地去了。
左边的那个基地位置略有些荒凉,可能是因为建立在更接近农村的位置,所以看不到太多的高楼大厦,放眼过去路两边全都是小平房,而且因为末日之后,没有人在这里居住了,所以显得更加荒凉了。
谢陶本来是坐在车子上的,他们路过一处小平房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狗叫,而且是声音很大的那种,谢陶还有些惊奇:“末世了还有人养狗呢?”
她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末世以后大部分人只是活着就已经很困难了,在养活自己都很难的情况下还要再养活一条狗,恐怕只有真爱才会这么做吧。
她顿时有些感兴趣,想要下去看一看。
“那边还有一块小菜地呢,也就是说这里是真的有人在居住。”谢陶兴致勃勃地道:“我过去康康。”
两个人把车停在路边,谢陶从副驾驶上下来以后,就沿着小路往下走,这里末日之后不但有人居住,而且居住了很久。
房前屋后都开好了菜地,尤其是房子前面还拦出了一小块地来养鸡,远远的就能看到三四只小鸡崽子,在两只大一点的公鸡和母鸡的带领下,正在那里溜溜哒哒地找虫吃。m.χIùmЬ.CǒM
很有田园气息。
谢陶伸过头去看小鸡仔,然后一条大狗就窜出来了,大狗脖子上拴了一根绳,但绳挺长的,就拴在屋檐底下的柱子上。
于是可以一路小跑到栅栏附近。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吸引了屋子里住的人,里面的人立刻出来了,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瞎了一只眼睛,出来的时候表情中还带着一点惊慌,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什么人!”
这附近平时根本就不会有人路过,偶有一两个路过的,也几乎不会停留,会停留的多半是馋他们家的东西,几乎都是不安好心的状态。
她儿子在家的时候还好,加上一条狗还有点战斗力,但是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里,就算有人图谋不轨,她好像也管不了……
中年女人想到这里就更紧张了,紧紧地攥着手里的菜刀:“我儿子马上就回家了,你们最好不要……”
仲锦唯紧紧地盯着她,过了一会儿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孙小海的妈妈吧!”
独眼女人不认识仲锦唯,但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还是稍稍放松了一些的:“请问你是?”
“我是他的高中同学,拍毕业照的时候您还来过!我们两个那个时候是同桌!您还和我说过话的。”
仲锦唯没想到他运气这么好,想来找孙小海,还没进两个基地呢就在路边遇上了孙小海他妈。
“孙小海去哪里了?我正有事找他呢!”
独眼女人显然是对仲锦唯没有太大的印象,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仲锦唯能够认出来还是因为她瞎了一只眼的这个形象实在是太特殊了。
女人思考了很久,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那个学习特别好的,高考考了b大哪个?”
仲锦唯腼腆一笑然后道:“没考,保送的。”
独眼女人:……
独眼女人的确记得自己儿子的同桌是一个学习很好的学霸,如今信息对上了,也就相信了几分。
提起自家儿子的时候,她还有点犹豫:“出去了,可能得晚上才能回来了,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
仲锦唯赶紧道:“我记得他大学学的是建筑专业,所以想让他来帮忙建一个基地,于是才找过来的,本来想去附近的基地里找一找,没想到在路边就遇到了。”
提起是让儿子帮忙,而不是什么别的事情,女人的表情稍微松缓了一些:“先进来坐吧。”
人是会变的,她也不确定儿子的同学现在是个好人还是坏人,但是对方有两个人,她只有一个,她还是个瞎了一只眼的柔弱妇人。
儿子短时间之内回不来,他们如果想做点什么,她也反抗不了,还不如顺其自然,先相信他们,有什么事情都等儿子回来之后再说。
独眼女人拉了一把狗链子,因为狗狗的位置刚好可以堵住门口,得拉开才行:“进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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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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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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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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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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