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老头又饮下了一口烈酒,站起身来就打算离开。
此刻的六长老面露戏谑,拍着巴掌道:“好好好,既然二师兄愿意收你,小兄弟,那你以后就是我青山宗的人了,还不快谢过二长老。”
当陶子明听到老头那句话的时候,心底里升起了一股暖流。
只觉得灰暗的天空中,一缕霞光刺穿了阴郁的云彩。
转身正要跪谢的时候,却被那邋遢老者单手托住了双臂。
老头淡淡道:“不必了,这些繁文缛节,实在鸟用没有!”
邋遢老者说着话,自顾自走出了殿门。
陶子明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好在身后的六位长老小声地提醒他。
“既然二师兄已经答应收下你了,那就快跟他去吧。”
望着其他长老眼中闪过的一丝善意,陶子明朝着他们点了点头,起身快步追了出去。
离了偏殿,他跟在那老者的身后,约莫走了半个时辰,这才来到了一座挺拔俏丽的山峰。
漫山遍野红色的枫树,在秋风中沙沙作响。
山巅之上,一间简陋的茅草屋,正是邋遢老头的居所。
此地名曰“万木峰”,隶属于青山宗二长老,也就是邋遢老头柳长空。m.xiumb.com
柳长空一生嗜酒如命,从不在意世俗的眼光,为人我行我素,全凭一个心字。
因他怪异的性格,世人送了他一个称号:独行剑客。
让陶子明没有想到的是,整个万木峰,他居然是柳长空的唯一一个徒弟。
多年以后,陶子明曾就这个问题,仔细地询问过邋遢老头。
“师父,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你居然连一个徒弟都没有收?”
老头嗅了嗅葫中的烈酒,洒脱地一笑:“收那么多兔崽子作甚,麻烦死个人。
老头子我在山中喝喝酒,睡睡觉,岂不快哉?
而且徒弟收多了没准会给我惹麻烦,我很讨厌处理麻烦的。”
邋遢老头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陶子明当时听完之后,还是忍不住好奇,这么一个不喜欢管闲事怕麻烦的人,为什么会收他做徒弟?
老头的回答让他心中一暖:“山中生活太过这么无聊,老头我想找个人来一起喝酒不行吗?”
陶子明当然知道不是这个原因,不过在后来的相处中,他也能够感受到。
同时,他从来没将自己有师父的事告诉过自己三个徒弟,也没有告诉过徒孙王建飞。
在陶子明眼中,这个看起来有些不在乎卫生条件的老头子,是真正地把他当成了徒弟。
进入万木峰之后,柳长空让他在那山崖之上,一直静静地待了三天三夜。
这三天三夜,陶子明滴水未进。
不过因为是老头子的吩咐,所以他没有怀疑,甚至没有想过偷懒,一直站在那山峰之中,静静地等待着。
一直到第四天的时候,此时的陶子明,全身软弱无力,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一度有一种魂魄马上要离体而去的错觉。
一个人可以多少天不吃饭?也许是七天,也许是五天。
可是陶子明却觉得自己已经快到了极限,因为这三天三夜,他的双脚没有离开过半步。
早晨的露水打湿了他的长衫,夜色中寂静、萧瑟的寒风,让他本就已经疲惫不堪的身体,在寒风中抖个不停,一度支撑不住,险些摔倒在地。
不过陶子明却发现,在这样的环境中,他的内心反倒越来越平静。
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他能清晰地听到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也能察觉到每一道寒风,从哪个方向来,又往哪个方向去,一路抚弄过多少的枫叶?
第四天的早上,邋遢老头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他的身旁。
“你可真执着。”老头的声音依旧如同第一次见面时的那般随意。
神游天外的陶子明,听到了老头的声音,连忙强行集中起了精神:“师父有命,弟子不敢违抗。”
身后的邋遢老头点了点头,此刻伸手抚摸着下颚杂乱的长须:“你可曾听见什么?”
面对邋遢老头的询问,陶子明沉下心来,略一思索,平静地说道:“第一天,我听到了自己的饥饿。第二天,我听见了高空中大雁的叫声。昨夜,我听见了风的呼吸声……”
糟蹋老头笑了,又问:“你可曾看见什么?”
陶子明答:“最开始的时候,我想起了自己的过去,那些被人欺负,被人嘲笑的不堪经历。
后来我发现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万木峰上的景色,让我的内心平静了下来。
可是昨天我却发现,好像我也成了这山中的一棵树,我和它们,并本没有区别。”
那天早上,陶子明闭上了眼睛,陷入了长久的沉睡。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正躺在山巅上的那个简陋的茅草屋里。
接下来的一个月。
陶子林的生活,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早上的时候,邋遢老头教授他一种独特的剑术:心剑。
眼中所见,皆是虚妄。
世间万事万物,只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会留下它的气息和痕迹。
不论他是人是妖是鬼,又或者是神是佛是魔。
心剑的奥义,就是用耳去听,用心去感受。
只要内心足够坚定,那么这世界上,就没有心剑斩不断的东西
心剑一共有十一式,当陶子明不再需要用双眼,去捕捉敌人痕迹的时候,就代表他已经入门了。
因为心剑的最高境界,在于气机的捕捉。
即便双眼被人刺瞎,双耳被人蒙蔽,可是对方的方位,却还是会清晰地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
一个月之后,陶子明即便是遮上双眼,堵上双耳,依旧能够准确无误地,使用手中的树枝,轻易的刺中眼前飞过的三十六片枫叶。
在他入门第三十七天,这一天早上,在他要去继续早晨的练习的时候,邋遢老头柳长空叫住了他:“等等,你今天不用去了。”
陶子明点了点头,那茅草屋之中,邋遢老头笑眯眯地伸手从怀里掏出了一只油亮的瓷碗,随意地用黑油发亮的袖子,擦了擦碗口,摆在了他的面前。
接着抓过了赤红色的葫芦,被他满上了一碗烈酒:“你小子是个天才,我的本事你已经学走了九成。
至于剩下的一成,只能靠你将来自行感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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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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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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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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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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