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这种动物,北极的土著们在这片荒芜的冰雪之地生存了几千年。
由此,这些住在北极圈附近的游牧民族也被称为‘骑在驯鹿身上的民族’。
霍鱼停下车,看着眼前被踩得一团糟的雪地。
从足迹的密集程度上来看,很明显之前有大规模的动物从这里路过,至少上百只。
在北极,能以如此规模行动的动物也就只有驯鹿一种了。
霍鱼看着自己身旁同样认真看着脚印的小鱼,莫名感到眼前的场景有一些熟悉。
当初自己刚到249科考站的时候,不就是像现在这样发现了小家伙吗?
转眼间,那个从雪堆里被自己扒出来瑟瑟发抖的小狼崽,已经长这么大了。
被霍鱼注视了半天,小鱼感觉有些心虚。
莫非自己又惹什么祸了?
小家伙悄悄向后退了两步,小声呜咽一声。
“嗷呜?(我没干啥吖?)”
霍鱼笑着摇了摇头,习惯性地摸了摸小鱼的呆毛。
相比于那时弱小可怜的小狼崽,霍鱼更喜欢现在活泼调皮的小鱼。
皮是皮了点,但无忧无虑,说明自己这个父亲做的还算合格。
“应该是迁徙中的驯鹿群,看这脚印的规模和深浅,数量上怕是不会少。”霍鱼对着镜头解释道。
动物的迁徙行为是一种很神圣,很值得敬畏的行为。
它们往往要经历短则几周,长则数个月的长途跋涉,一路上不仅要接受恶劣天气的干扰,还要防卫掠食者的侵袭。
而之所以要费劲干戈从遥远的地方迁徙而来,就是为了生产下族群中的新一代。
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段旅程,更是一场生命的轮回。ωωω.χΙυΜЬ.Cǒm
“动物进行迁徙,无非就是为了三个原因,繁衍、食物和环境。”
霍鱼探出手摸了一下驯鹿的脚印,对着观众们讲解道。
“不要小瞧了这种看似很笨很辛苦的行为,动物在迁徙之中做出的努力,有些连人类都难以达成。”
“比如说,海龟和鸟类在迁徙的过程中,会利用地球磁场辨别方向;鲑鱼会利用嗅觉,电鱼会利用电场,蝙蝠则会利用超声波。”
“而我们接下来看到的驯鹿,每年要进行一次长达数百公里的超远距离迁移。”
霍鱼眼睛一亮,似乎是找到了什么。
“你们看。”霍鱼对着镜头伸出手上的东西,“这是一撮驯鹿脱下的毛发。”
“驯鹿这种动物在迁徙的时候,往往是由雌鹿打头,雄鹿紧随其后。”
“它们会拉起长长的队伍,秩序井然地长驱直入北极更凉爽的地区,沿途中还会脱掉厚厚的毛发,生出新的绒毛,脱下的毛发则会掉在地上,化为路标。”
“等到下次迁徙时,只需要按着原来的路标返回即可。”
把手中冻结的驯鹿毛扔到雪地上,霍鱼站起身。
“往年驯鹿绝不会深入北极这么远的地方,毕竟这里虽然有一些植物,但是远没有陆地上多。”
“看来今年的夏天对它们来说也是意外的炎热啊。”霍鱼拉了拉斜跨在背后的鹰眼之弓,“不管怎么样,我们接下来的狩猎目标,就是这群驯鹿。”
“大家放心,我不会对幼鹿下手的,而是会挑那些老弱病残本就奄奄一息的成年驯鹿,尽量避免对驯鹿群体造成伤害。”
实际上,狩猎杀死鹿群中老弱病残的单体,反而会对整个驯鹿群体带来良性的效应。
鹿群在遭遇外敌时,最先上来送死的也是那些老年驯鹿,毕竟它们已经失去了对团体做出贡献的能力,只能用生命贡献一丝余温。
为了生存下去,只有对群体有价值的个体才会得到照顾,大自然的法则往往就是这么残酷。
但驯鹿群体的生存法则并非只有残酷,也有温情。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罗斯国摄影师曾经用无人机拍摄到一个令人震惊的画面。
在无人机的视角下,一个上百只的驯鹿鹿群,头尾相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圈,将部分驯鹿保护在圈中。
它们应该是遭遇了猎食者,所以会用这种行为来进行反击。
驯鹿奔跑的速度最高可达每小时五十英里,也就是八十公里左右,这种速度王权可以组织掠食者进入圈内。
而在圈中被鹿群保护起来的驯鹿,正是一些刚出生的小鹿和怀孕的母鹿。
连驯鹿都知道要保护较为弱势的母鹿,某些人类是怎么忍心对自己的女性同胞大打出手的呢?
大自然中动物的法则或许残忍,但有的时候自诩文明生物的人类却连畜生都比不上!
霍鱼重新上了雪地车,顺着驯鹿群的脚印追赶了起来。
这些脚印非常清晰,根本不需要下车查看,坐在车上就能顺着脚印找到鹿群。
“看来今天必然会有收获了。”霍鱼心情不错,对着镜头说道,“甚至有可能找到一头意外死亡的驯鹿。”
在迁徙的途中,出现意外在所难免,跟着鹿群的足迹,捡到一只刚刚死亡的驯鹿也不是不可能。
突然,霍鱼的双眼放射出精光。
他指向雪地车的右前方,有些激动地说道:
“大家注意看,那里就是驯鹿群!”
直播间的观众闻言立刻紧紧盯着屏幕。
很快,大家都有些疑惑地问道:
“你们看见了吗,除了雪我什么也没看见啊?”
“哪有驯鹿啊,就看见一大团雪了。”
“俺也一样。”
霍鱼此刻有些按捺不住内心激动,声音微微颤抖地说道:“那就是驯鹿群,这是一个数量极其庞大的大型鹿群。”
观众们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去。
目光所能及的最远处,一团漫天飞舞冰雪风暴席卷着向前奔去。
随着雪地车越来越近,还能看见里面依稀出现一些棕色的毛发和鹿角。
那正是成千上万头驯鹿在狂奔时带起的漫天飞雪。
驯鹿裹挟着溅出雪花,如同海啸一样席卷着过白茫茫的雪原,形成一道巨大的冰雪团。
霍鱼沉声道:“有些不太对劲,驯鹿群没理由跑得这么快。”
副驾的小鱼同样竖起尾巴,做出警戒的姿势。
驯鹿在迁徙过程中总是匀速前进,只有遇到猎食者或猎人的袭击,才会突然加速猛跑,发出惊天震地的声响,扬起满天的雪花。
这些驯鹿,很可能正在遭受其他生物的攻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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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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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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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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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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