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小说里随处可见星城的痕迹,比如早餐嗦米粉、家常菜是辣椒炒肉、宵夜必点麻辣小龙虾,以及沙洲、站着伟人像的东方广场和岳麓山顶的电视塔.....这些都是可以对照的景观。
当然,如果只是故事发生在星城,也不能说明就和成默有关,可成默快速阅读了一下,就发现男主角“周凌”和他的相似点实在太多了。周凌的父母双亡,成默父亲不在了,母亲则是音讯全无;周凌有严重的心脏病,成默当然也有;周凌住在雁门江边,成默的家能够眺望的湘江;周凌考试必拿第一,成默在长雅读书的时候,可是著名的满分王.....
只不过在个性上周凌和成默有些不同,书中的周凌是个外表冷酷,内心温柔的人。成默觉得“温柔”这个词和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另外周凌在学校里人缘其实不错,有不少女生暗恋,成默觉得这点就与他完全相悖了。
还有一点让成默没办法下结论的疑点,那就是如果要写他的故事,那么谢旻韫肯定是必须的角色,然而书中并没有类似的人物,只有一个像是颜亦童的女二——桃夭,以及像是付远卓的好基友——郑越宣。
对成默来说,即便十分相似,可这一切似是而非的故事背景都不足以实锤,周凌就是他。最终还是得从故事内容上去判断。然而成默越往后看就越确定周凌就是自己,至于女主角姒采薇就是——沈老师。
在书中女主角姒采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说家,而姒采薇的妹妹姒召南则是记者,姒召南在星城原本只是为了写一篇有关“小额贷款乱象”的新闻稿,然而却无意间发现一家名叫“美丽贷”的小额贷公司不仅放高利贷,还利用金钱来控制女性进行非法活动。
于是姒召南便假装成需要钱的女性,到这家“美丽贷”的公司贷了一笔完全不需要任何抵押的高利贷,很快姒召南就因为还不上的钱的原因,被这家公司请到了一家名叫“金丝阁”的豪华的会所上班。随着调查的深入,姒召南查出了“美丽贷”背后有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他们不仅借高利贷控制女性,还在经营着庞大的器官业务。
对方庞大的势力和势力让姒召南感觉到了危险,于是将她调查到内容发给了她的姐姐姒采薇,以备万一。结果刚将邮件发出去,姒召南就因为被人察觉了记者身份,在家中被绑走,消失的无影无踪.....
姒采薇收到了姒召南的邮件,又发现姒召南失踪,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警察找到了“美丽贷公司”,美丽贷公司已经关门大吉,主要成员已经逃往东南亚国家。至于金丝阁也变成了干干净净的会所,一个失足妇女都没有能找到。案件完全没了线索,警察让姒采薇回家等消息,然而案件却迟迟没有进展。
不得已的情况下姒采薇自己展开了调查。根据姒召南留下来的线索,姒采薇查到这一切的幕后都指向C市最强的企业云岭集团,姒采薇这才明白为什么警方调查美丽贷和金丝阁为什么会困难重重。
姒采薇并不是一个轻易退缩的人,就算找不到妹妹,她也想要完成妹妹的新闻调查报告,将云岭集团罪恶的面目公之于众。于是她通过一些渠道查到云岭集团的董事长之女姜暮雪在一所贵族学校任职。为了接近姜暮雪姒采薇应聘进了这所贵族学校,成为了一名语文老师。开学姒采薇就被分到了男主角周凌的班级,周凌在文字方面的天赋引起了姒采薇的注意。并且在跟姜暮雪接触之时,姒采薇在酒吧遇到了周凌的载体——凌安之........
成默看到这里,基本就能确定这本书大概率是沈老师写的。有关“金丝阁”的描叙,是“某天鹅”没跑了;而云岭集团毫无疑问就是高云集团;那个酒吧自然是成默曾经就职过的音颜酒吧。
姒采薇就是沈老师自己,姒召南是南姐,姜暮雪是高月美,周凌是他自己,凌安之则是他载体的化名林之诺。
初始剧情实际是糅合了沈梦洁和沈道一之间发生的事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魔改。
成默看到以自己为原型的小说,心情有些复杂,他关注的并不是他自己,比起他自己,姒采薇这个角色的塑造更耐人寻味。成默能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女主并没有倾注太多感情,反而对周凌这个角色极尽笔墨。在字里行间中都能感受到作者对男主角的喜爱。
比如她写姒采薇第一次和成默见面:姒采薇夹着精心准备好的教案,心情有些忐忑的走进了教室,尽管她的学问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学生还是头一回。姒采薇向来是个极其负责任的女人,因此对她来说给几十个上百个学生传道受业,她是有负担的。
怀抱着这样的心情,姒采薇站上了讲台,原本喧闹的教室莫名的安静了下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她。在那个瞬间,她并没有注意到这其中只有一双淡漠的双眼没有看她。直到她让学生们开始自我介绍的时候,才留意到长相平凡的少年坐在靠窗那一行倒数第二个位置上,左手支着下巴,眼睛看着窗外。
那一天天色蔚蓝,空气清透的像是刚刚被擦洗干净,窗外的灵麓峰满山碧翠。窗户边有一株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树下有蚂蚁正在星星点点的光斑中运送一只飞蛾的尸体,树上有两只白头鸦伫立在枝头。在华夏古代白头鸦又叫做“头白乌”,是传说中最不祥的鸟。教室里一半明亮一半晦暗,远处的灵麓峰则完全笼罩在一片白光中,如同圣山。白头鸦在树上注视着树下的蚁群,周凌在座位上凝望着白头鸦观察蚂蚁。
而姒采薇则不经意的发现了上课走神的少年,于是她说:“这位同学,麻烦你介绍一下自己。”
周凌对突如其来的问话并无惊慌,他回过头站了起来,淡然的说道:“周郎英发人间少。谩依然、乌鹊南飞,山高月小。我不叫周瑜......我叫周凌.....”
就在周凌说话的时候,窗外的两只白头鸦飞了起来,一朵云遮住了太阳,那一半明亮的教室也短暂的暗了下去,像是拉上了窗帘。
在阴影中周凌白皙的脸上没有血色,稚嫩而孱弱,完全不似雄姿英发的周瑜,但他却引用了吟唱周瑜的诗句。
当时姒采薇只觉得男生迂的有点可爱,完全不知道周凌为什么要用如此悲郁的一阙词。她笑了笑,让他换一首大气点的,他也没有异议,只是随口又背诵了两句有关周瑜的生僻诗句。他说话的声音是如此冷漠,有远超过这个年纪的疏离感。
姒采薇觉得少年大概和她自己年少的时候一样,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她微笑着让他坐下,就在这时太阳又很神奇的从云层里探出了头,明灭之间,姒采薇仿佛感觉到了时光在他身上正飞速的流逝.....
成默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刚刚被调到九班时的场景,看到沈老师的文字,仿佛一切历历在目。他恍惚了好久,才重新凝神,快速的将后面的剧情翻了一遍,当看到姒采薇暑假带领学校的优等生去欧罗巴,成默忍不住捂了下脸,他已经能够百分之百确定就是沈老师写的了。
因为有关欧罗巴的经历,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只给沈老师说过。至于知道这件事的太极龙成员,如果要把有关他的事情写成小说的话,绝对不可能直接省略掉谢旻韫这个角色,而把谢旻韫的部分剧情移植到一个普通人身上。
所以这本《衔尾蛇——时序之东》必然是沈老师的作品,其实在成默还在长雅读书的时候,沈幼乙就已经尝试着开始写了,不过整整酝酿了一两年才写了几万字,还写的不太令她满意。
也许是整个故事她并没有构思好的缘故,直到成默从海外游历归来,为了治好她的双重人格,告诉了沈老师他拥有载体的秘密,后来又和沈老师发生了不可言说的关系,便将自己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老师,那时成默记得沈老师就跟他说过灵感完全有了,她有信心写好这部小说.......
成默翻到后面,果然高潮部分就是在K20列车上发生的事,只不过这一段故事被沈老师进行了艺术化的加工,比真实的状况还要凶险和曲折,而这本书的结尾是主角周凌阻止了小丑西斯引爆列车,抢到上帝基因,不过却没有能阻挡列车脱轨。而女主姒采薇也不是为了救旁人而身受重伤,却是为了保护男主周凌的本体危在旦夕。
尾声停在了周凌给姒采薇注射了上帝基因,周凌也因为载体激活时间到,而回归了本体,但回归本体的周凌没有能醒过来,而是直接晕了过去。
书的结尾发生在医院里,书中写道:“两个人隔着绿色的布帘遥遥相望,彼此眼睛里的焦急如潮水般退去,姒采薇和周凌都没有开口,但都像是有满肚子的话要说。然而他们就在缄默中这样对视,似乎只要能注视着对方就别无他求。xǐυmь.℃òm
姒采薇在周凌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躺在春风飘荡的原野上,四周鸟语花香,头顶白云悠悠,她牵着周凌的手,什么也不用去做......
如果能一直牵着就好。”
成默心中五味杂陈,他有些犹豫该不该寻找沈老师,因为当时他和沈幼乙相处的时候,两人是有做避孕措施的。因此当他知道沈老师有孩子以后,并不认为那个孩子会是自己的,可看了这本书,成默心中又产生了疑虑。他觉得沈幼乙在对自己心存怨怼的情况下能写出感情如此充沛的内容。
思忖良久,成默还是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下沈幼乙的名字,然而却没有任何显示,只有一些年代久远的“最美老师”链接,点进去还显示不出照片。他又百度一下这本书的名字《衔尾蛇——时序之东》。
网页刷新,排在第一条的就是新浪新闻:时隔一年,《衔尾蛇——时序之西》正式发售,作者南溪将在1月20日亲临京城西单图书大厦签售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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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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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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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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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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