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徐同道还是马上如此回复魏春兰。
对她,他还是有感情的,否则,这几年他身边各种各样的女人出现的也不少了,他也不会让她成为他的正牌女友。
说起来,重生至今,他正式对外承认的女友,也就卜英惠和魏春兰。
卜英惠已成回忆,魏春兰才是他目前的正牌女友。
“去天云师范大学!”
徐同道当即对开车的司机吩咐。
这司机是集团总部那边推荐来的,三十来岁,以前是运输兵,开车的技能没得说,精悍的样子,似乎也挺能打。
徐同道对他很满意。
对了,这人和他也算是老乡,之前好像是走他表姐谭诗的关系,进的西门集团。
和谭诗是一个村的,名叫谭双喜。
这次,谭双喜能被调到徐同道这儿来工作,据说也是因为谭诗的推荐。
……
去天云师范大学的路上,徐同道看见路边一家老字号的中餐馆,就让车停在路边,然后吩咐孙矮子下车去打包一份酸菜鱼。
孙矮子答应一声,开门下车的时候,徐同道又补充一句:“再加两个菜一个汤吧!让店老板自己推荐,快点去!”
孙矮子又应了一声,小跑着进了路边的中餐馆。
车上。
徐同道闭目养神的时候,手机忽然又响了。
这次响的时间有点长,明显是有人打电话进来。
拿出手机一看,竟是他弟弟徐同路打来的。
徐同道露出笑容,接通电话。
“喂?哥,怎么样?我那学姐申屠晴的工作能力强不强?没让你失望吧?”
电话一通,手机里就传来徐同路带笑的声音。
徐同道:“不错,是个女强人的性子,做事的效率也很高,不错!”
这称赞并不违心,对申屠晴的工作能力和态度,徐同道确实很欣赏。
徐同路:“嘿嘿,那就好!”
顿了顿,徐同路忽然压低声音,问:“哎,哥,你喜欢她吗?要不,你追她做你女朋友吧?我这学姐很优秀的,她要是能成我大嫂,以后肯定还能在事业上帮助你,你觉得怎么样?”
徐同道讶然,随即失笑。
微微摇头,“你这去了复旦,怎么还学会拉郎配了?你学的是媒婆专业吧?哈哈……”
徐同路:“嘁,哥,你刚才不还说她挺好的、办事效率很高嘛,你知道我为什么特意请咱们辅导员说动申屠晴过来帮你吗?我本来就想着把她介绍给你,让她做我大嫂的,哥!娶妻娶贤,我这学姐,会成为你的贤内助的,真的!”
徐同道:“……”
这次,徐同道没立即反驳。
因为他心里知道弟弟徐同路这些话有点道理,他也相信如果自己将来能娶申屠晴这样的女人,对自己的事业肯定会有帮助。
只是……
他这里刚刚后院起火,火势还不知道有没有扑灭,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再招惹一个申屠晴?
况且,他骨子里很传统,可以说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的大男子主义体现在……他找对象的时候,从不会考虑女方的家境、职业,甚至学历、收入什么的,也都不考虑。
因为他从没想过要通过结婚来发财,从没想过要图谋女方的家产。
他骨子里是骄傲的。
他认为钱……自己可以挣,所以,他不在乎女方的学历、职业、收入、家境等等。
他只看中一点——女方,是不是他喜欢的,以及,女方是否也喜欢他。
如果连娶老婆,都要考虑那么多功利的因素,他会看不起自己。
沉默片刻,徐同道淡淡笑了笑,“小路,你哥我挣的钱,这辈子应该已经花不完了,所以,我不需要我的女人能帮我挣钱,你懂我的意思吗?”
这次轮到徐同路沉默了。
默然数秒,徐同路叹了口气,“哥,你牛比!我服!不过,我刚才说的是真的,我真的觉得申屠晴适合你,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
徐同道摇头,“算了,这事回头再说吧!反正现在我没这个心思,倒是你,有机会的话,就谈个恋爱吧!适合的时候,你们先结婚也没事,咱们家咱们兄妹仨,不用按年龄大小来决定结婚的先后顺序,我不在乎这个,你如果能在我前面结婚,我会很高兴的,真的!”
这些话,徐同道说的是由衷之言。
原时空他婚后数年,一直没有子女,令他心里产生了阴影。
以致重生后,他心底对结婚是有抗拒的。
因为他知道一旦结婚,很快就要面临生孩子的问题。
而他不确定自己这一世,是否会有孩子。
因此,如果弟弟徐同路能先他结婚,他真的会高兴。
重生前,直到他们母亲去世,他们兄弟俩都没有为这个家添丁进口,这事不仅他们母亲葛小竹心里遗憾,他心里也一直很遗憾。
如果这一世,弟弟徐同路能早点结婚,早点为这个家生下下一代,他这个做哥哥、做大伯的,只会高兴。
可惜……
徐同路:“你可拉倒吧!哥,你比我大,结婚肯定是你先,要不然,妈能骂死我,你信不信?呵,再说了,我也不急着结婚,现在连谈恋爱都不想的!真的!”
徐同道:“……”
这已经不是徐同道第一次让弟弟徐同路早点谈恋爱、早点结婚,可徐同路这小子的态度一直是这样。
有些话,徐同道不好直说。
劝又劝不动,心里那个无奈。
又聊了一会,兄弟俩便结束这次通话。琇書蛧
未久,孙矮子便拎着几个打包盒回到车上。
徐同道吩咐开车。
……
天云师范大学,还是那段围墙,只不过稍微换了个位置。
魏春兰和妹妹魏秋菊已经等在围墙旁边。
魏秋菊满心疑惑地几次留意姐姐魏春兰的表情,此时她对自己之前的判断,不禁产生怀疑。
——或许姐姐真的没收到那样一封信、没看过那几张徐同道和别的女人的照片。
否则,以姐姐的性格,怎么可能不仅不分手,还这么快就主动让徐同道给她买什么酸菜鱼?
只是……
如果她真的没收过那样一封信、没看过那几张照片,那为什么她此时神色怔怔?好像在走神呢?
是的!
魏春兰的状态有点不对劲,她此时正低着头,微蹙着眉头,怔怔出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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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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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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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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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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