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葛良才双腿没受伤,还有一只手也没受伤,大小便什么的都能自理,那就让他自理吧!
主要还是徐同道心里惦记着今天才从天云市过来看他的魏春兰。
魏春兰现在还一个人睡在他卧室呢,她第一天住他这里,就让她独守空房,不好。
何况,葛良才这次算是自作自受,徐同道觉得让他一个人睡在病房,有利于他好好反省。
反正他走了。
9点多,就走了。
回到住处,才10点出头。
按理说,这个时间对年轻来说还早,上过高中、大学的,有几个人会在晚上12点之前准时睡觉呢?
可……
当他走到自己卧室门口的时候,却见门缝里没有一丝光亮透出来,这说明什么?
魏春兰她这么早就睡了?
她们学校宿舍晚上这么早就关灯吗?没关灯的话,不说她们自己宿舍里的室友未必能全部入睡,隔壁宿舍的动静,应该也会吵得她睡不着吧?
要说既没有上过高中,也没有上过大学的徐同道,为什么会懂这些?
别忘了,他之前可是和董菲菲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
而董菲菲则是正儿八经的水师大学生。
是今天坐火车累了吗?
徐同道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他觉得应该是事实,重生前,他天南地北的闯荡过,火车自然是坐过的。
感受?
一个字——累!
虽说坐在火车上,什么也不用做,但时间越长越累,要不怎么有一个词叫“旅途劳顿”呢!
掏出钥匙,轻轻打开房门,掏出手机,按亮手机屏幕,照了照床上的人影。
徐同道看见魏春兰果然已经睡熟了,穿着他一件黑色T恤,因为T恤够宽大,穿在她身上,跟一件裙子似的。
裙子……不对!是T恤边缘外,露出来的胳膊、玉腿,都白生生的,相映成趣,很诱人。
但徐同道此时却没什么歪心思,看着她面对他这边的熟睡的脸,他无声笑了笑,关了手机亮光,轻轻坐在床沿上。
闭眼片刻,再睁开眼的时候,他眼睛已经适应了房间里的黑暗,能隐隐看见魏春兰的轮廓。
他出神地看着她。
思绪翻涌。
脑中闪过他第一次见她时的情景,那时候他们住在同一个院落中,他和徐同林刚到沙洲县城摆摊讨生活。
租住在那个小院子里。
和她姐妹俩住的房间,只隔着一个房间。
他还记得租房、看房那天,他和徐同林在房东老爷子的引领下,看了她们姐妹隔壁的那间房。
当时却正好听见她们姐妹房间里传来咚咚的撞墙声。
当时他心里的判断是——那是床头撞墙的声音。
当时他就想歪了。
以为隔壁房间的女人正在白昼宣那啥……
过了些日子,才发现是她妹妹每天都在床上做仰卧起坐,导致床头老是撞墙,进而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对这双胞胎姐妹俩的印象完全改观。
还有……
他还记得有一天晚上,自己去院角的厕所,准备上厕所。
却正好碰见她在黑乎乎的厕所里蹲坑。
其实当时他啥也没看清,黑灯瞎火的,他又是从相对更明亮一些的院子里走进厕所,视线都还没适应厕所里的更暗环境,怎么可能看见什么?
但……
那次误会,现在想来,也挺有趣的。
这就是缘份吗?
想到这里,徐同道嘴角不由出现一抹淡淡的笑意。
还有……
有一天,他手上扎了竹刺,他记得那天还是她帮他一点点,用缝衣针从他手指里挑出来的。
当时她的脸很红,她的脸却凑得距离他手指很近,那短短几分钟,她那张羞红却认真的脸,那几分钟的温柔……
都给他留下深深的印象。
至今回忆起来,依然记忆犹新,仿佛只发生在昨日。
……
曾经关于她的记忆,在这个夜里,在这个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在魏春兰已经熟睡,在徐同道坐在床沿上,静静看着她熟睡的轮廓的时候,如一部黑白无声的老式电影,从他脑中一一放映。
很巧,她的脸、她的身材、她的性格,又正好都是他最喜欢的类型。
是!
徐同道心里其实也明白,魏春兰不是他重生后,认识的女人里最漂亮、身材最好的姑娘。
但……
很巧!她正好就是他最喜欢的那种类型。
每个男人都有自己最爱的姑娘类型。
尽管有人说,只要是美女,自己都爱;尽管这世间的美女类型有千百种;也尽管随着时移世易,每个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会有改变。
但,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这个年龄,他徐同道很确定自己最喜欢的类型——就是魏春兰这样的。
他喜欢她的纯真,也喜欢她害羞时如粉红的花瓣那般美丽,更喜欢她明明很害羞的时候,依然勇敢与他对视时的眼神。
那看着他时……仿佛一直在发光的眼神。wWW.ΧìǔΜЬ.CǒΜ
他悄悄脱下身上衣服,没有脱光,然后悄悄躺到她旁边,又悄悄伸手揽着她的腰肢。
之后,就没有再做别的,只是轻轻亲了下她额头。
人生是一段旅程。
他不确定自己将来是否能和她白首偕老,但他会往那个方向努力,并珍惜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如果这是一场梦,那他希望这个梦能长久一点,再久一点。
……
次日清晨。
魏春兰因为昨晚睡得够早,所以清晨她醒得也早。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睁眼就看见徐同道的脸近在眼前,她首先是惊讶,随即脸上就现出喜悦的笑容。
看着他睡着了,依然微微皱着的眉头。
她就皱了眉,然后悄悄抬手,轻轻用食指指腹轻轻抚平他眉心的皱痕,可惜,手指抚过之后,他眉心的皱痕又出现了。
于是,她又抚平第二次。
但……
手指抚过之后,他眉心的皱痕再次出现。
魏春兰没有再抚第三次,看他的眼神却透着心疼的味道。
“你心里在烦什么呢?为什么每次跟你一起睡醒的时候,你眉头都是皱的呀?”
她的自语很轻,轻到一点都没有惊醒熟睡中的徐同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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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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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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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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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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