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在去天云市的火车上,为了打发无聊的行程时光,他在用CD听歌,戴着耳塞。
他放暑假了。
想到从此以后,自己家就要从沙洲县城,又变成天云市,他就觉得世事无常,变化太快了。
几年前,他哥在沙洲县城,临近县一中的地方,买了一套小院子,他们全家都搬过去住。
从那时候起,他们家就算从徐家村搬出来了。
而今,时间才过去几年?
他哥竟然又在省城天云市买了一套别墅,又要给他们搬家一次。
除此之外,别的地方他不清楚他哥有没有买房,但他知道在魔都,在他就读的复旦大学附近,在他大一入学之初,他哥就已经给他买了一套房子。
买房……
对别的家庭来说,应该属于很大的一件事。
可这事搁在他哥这儿,好像稀松平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从父亲失踪到现在,这才几年时间?
他们家的变化就这么大了,怎能不让他感慨世事无常?
他都不知道他哥现在究竟有多少身家了,但他清楚只要哥哥那个方便面公司一上市,哥哥的身家必然能破亿。
上亿的身家啊……
这样的身家,就算是放在眼下有钱人遍地走的魔都,也算是有钱人了吧?
想到当初家里最艰难的时候,自己还和哥哥争执由谁辍学去挣钱养家……徐同路就微微苦笑。
他虽然一直对自己的学习能力很有信心。
但他也没自大到认为如果当初是他徐同路辍学去挣钱,这几年,能做得比哥哥徐同道更好。
有时候,他都纳闷哥哥也就初中毕业的学历和见识,怎么做生意就这么厉害?
这几年,他只看见哥哥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声势越来越惊人,惊人从没见过他亏过本。
他话也不多啊!怎么做生意就这么厉害呢?
在徐同路的印象中,生意人好像都是嘴巴很能说的,能把人忽悠瘸的那种。
但他大哥徐同道,在他印象里,明明话并不多,说的话也不是总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有时候甚至还能把人气得半死。
可偏偏……
徐同道那家伙的生意就是越做越大,似乎无往不利。
真是奇了怪了。
徐同路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出神想着这些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同一截车厢里,大概七八排座位之外,有两个女生正在暗暗注意他。
这两个女生……
一个长发、身长腿长,肤白貌美,穿着一袭白色长裙。
另一个齐耳短发,身形稍小,容貌同样不差,打扮得很精致。
此时,长发女生正在低声跟短发女生说话。
“哎,晶晶,那家伙是咱们学校金融专业的徐同路吧?是他对不对?”
被唤作“晶晶”的短发女生,此时也在观察徐同路,闻言嗯了声,低声回道:“肯定是他!他们班他篮球打得最好,喜欢他的女生可多了,不过,我听说他家是农村的,家庭条件应该不怎么样,要不然,连我都可能对他有兴趣呢,嘿嘿。”
长发女生好笑地斜睨她一眼,“喔,原来你曹晶晶这么势利呀?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嘻嘻。”
短发女生曹晶晶白她一眼,“我就势利了怎么样?我妈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家是农村的,我就算真跟他谈恋爱了,以后我妈也肯定不会同意我和他结婚,那还谈什么?
你不势利呀?你要是不势利,你去把他拿下呗!哼哼,以你芮晓鸥的魅力,还怕拿不下这家伙吗?嗯?”
长发女生嘻嘻一笑,摇头道:“我呀?我就算了吧!我怕他的生活费还不够请我吃饭的,和他这样的人谈恋爱,太累了……”
曹晶晶窃笑,“那你可以请他吃饭嘛!我可是听说这家伙不仅篮球打得好,学习成绩,也是他们班拔尖的,还有,你再看他的大高个,脸也长得不丑吧?和你走在一起的话,真的很般配的!”
长发女生芮晓鸥听得似乎有点意动。
仔细盯着不远处的徐同路看了又看,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摇摇头,“算了!长得高、学习成绩好、篮球打得好,又能怎么样呢?这些又不能当饭吃!农村出来的……唉!可惜了,要不是农村出来的,我可能还真有点兴趣。”
曹晶晶轻笑。
两人就此揭过这个话题,视线也不再关注徐同路。
直到……
火车在天云市车站停下,芮晓鸥起身拿行李,准备下车的时候,目光无意间忽然瞥到不远处的徐同路也在拿行李箱,准备下车的身影。
芮晓鸥怔了怔,随即悄悄用胳膊肘碰了碰身旁的曹晶晶,嘴巴往徐同路那边努了努,低声问:“哎,不对呀!晶晶,你看那家伙,他怎么也在天云市下车呀?难道他家在天云市附近的哪个村子?你了解过他,那你记得他家具体在哪儿吗?是在咱们天云市附近吗?”
闻言,曹晶晶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
眉头微微蹙了起来,微微摇头,“我记不清了,但……应该不是在天云市附近吧!否则我应该有点印象的。”
芮晓鸥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哎,你说他会不会是来咱们天云市打暑假工的?”
曹晶晶怔了怔,随即摇头,“应该不是吧?要打工的话,魔都的工作不比咱们天云市好找?他何必浪费车费来天云市呢?”
芮晓鸥皱眉,“也是呀!那你说他干嘛来咱们天云市?”
曹晶晶拖着行李箱往门口走去,边走边说:“你管他那么多呢!反正就是一个农村出来的,你要是真对他有兴趣,就去把他拿下,要是不想拿下,就别管他了!走吧走吧!快点下车啦!”
芮晓鸥闻言,耸耸肩,最后又瞥了一眼徐同路,然后便头也不回地下车去了。
……
不远处的徐同路并不知道刚刚那两个女生在议论他。
他甚至都没认出这两个女生也是复旦的。
拖着行李箱,背着单肩包,身高腿长的他,神情平静地随着人群下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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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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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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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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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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