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徐同林是徐同道的把兄弟,所以,徐同道笑不出来。
几分钟后,戏月红来徐同道这边端菜,徐同道貌似随口问了句:“红姐,刚才那人谁啊?你男朋友?”
问完,徐同道目光扫向她,留意她的表情。
结果,也不用留意她表情了。
戏月红略显羞涩地笑了笑,“嗯,对!是我男朋友,他今晚有空,来看我!对了,等下有空桌的时候,他会点几个菜的。”
徐同道哦了一声,点点头。
没再多问。
还有啥好问的呢?
人家都承认是男朋友了,让徐同林去挖墙角?
且不说挖墙脚道不道德,就凭徐同林这个情场上的菜鸟,他有那个技术吗?
这天晚上,收摊回去后,徐同道见徐同林挺郁闷的,情绪不高,就安慰了他几句,但效果好像不明显。
徐同道也没办法,知道这种事还得交给时间,时间会抚平徐同林心里的创伤。
他都没料到戏月红不仅有一个男朋友,还正好就在徐同林向她示好的第一天晚上,就来了。
不仅来了,还把徐同林送给戏月红的第一瓶饮料给喝了。
……
葛良华搬到徐同道他们隔壁房间住了。
白天来徐同道他们这里干了两天活之后,葛良华就注意到徐同道他们隔壁的房间空着,还没租出去。m.χIùmЬ.CǒM
为了方便跟徐同道学烧烤手艺,葛良华第三天就把这间房租了,并在当天下午就把行李搬过来。
自从他搬过来之后,徐同道和徐同林的日子就热闹多了。
不仅仅因为葛良华健谈,闲不住。
也因为葛良华的狐朋狗友很多,隔三差五,就有人找到这里,找葛良华。
有人找葛良华去打台球;有人找葛良华去唱歌、跳舞;还有人喊他去吃饭、喝酒。
等等。
多数都被葛良华婉拒了。
每次都拒绝得很困难,实在是他那些狐朋狗友太能磨人。
徐同道看着,都替他觉得累。
但看他几乎每次都把朋友拒绝,徐同道心里又挺欣慰。
他是希望表哥葛良华能走上正途,别再像以前那样瞎混了。
除了那些狐朋狗友,冯青花这个女人也来看过葛良华几次,有时候是上午来,有时候是下午来。
没有一天是晚上过来的。
她每次过来,都会给葛良华带点什么。
有时候是一些水果;有时候是一条香烟;有时候就是她自己做的红烧肉或者排骨汤什么的。
她每次来不仅带东西来,来了之后,还给葛良华洗衣叠被、打扫卫生,反正她只要来一次,葛良华的房间里就会变得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女人太贤惠了。
徐同道看得羡慕不已。
上辈子他就想找这么一个女朋友或者老婆,可惜,他一直没有找到。
冯青花几次来,徐同道每次看见表哥葛良华看她的那种眼神,他就知道葛良华完了!
这辈子算是栽在这女人手里了。
这两人要是能长长久久,那还好,要是以后分了,他估计葛良华大概率会一蹶不振,多少年都走不出来。
……
转眼,时间又过去一个多月。
这期间,徐同道和徐同林又回了趟老家。
这次回去,徐同道又给母亲带了一千块钱。
他知道上个月给母亲的那一千块,肯定还没用完,但他还是又给了一千,不为别的,只为让母亲安心。
让她知道他现在每个月都能挣这么多,完全有能力养家,并完全有能力供他弟弟、妹妹读书。
他不希望母亲晚上连睡觉都睡不踏实,总是担心家里的经济状况。
这次回老家,从进村开始,徐同道就明显感觉到村民们看他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
他印象里,从他父亲失踪之后,村里一些人看他的眼神,就总是带着一种奇怪的笑意。
看他,就像是在看一个笑话。
但他这次回老家,从进村开始,就再也没有看见过那样的眼神。
他从一些人眼里,看到了敬畏。
也从一些人眼里,看到了假装出来的善意。
平时胆小的,看见他,下意识地转身离开;平时胆大的,看见他,会给他一个笑容,或者主动和他打招呼;眉眼通透、做人灵活的,不仅和他打招呼,而且打招呼的态度还很热情。
这些都让徐同道真切地感受到“宁让人怕、莫让人怜”的好处。
……
一个多月过去,徐同道除了两次回家交给母亲的那两千块钱,他自己手上的积蓄,也终于突破一万。
这一万多块钱,他用母亲的身份证开了一张银行卡,存在那张卡里。
这一个多月时间,徐同道也算是见识了什么叫“药罐子”。
戏东阳隔三差五,有时候是连着一个多星期,都要带他爷爷去医院看病。
戏东阳还算自觉,一般都是白天带他爷爷去医院,晚上就照常跟徐同道他们一起出摊。
算是没怎么影响他们的生意。
徐同道买过一次水果,拎着去戏东阳家看望过一次戏东阳的爷爷。
那天下午,正好是周末,徐同道见到了戏东阳的妹妹戏小倩。
许久不见,戏小倩出落得越发清秀了,脚上的运动鞋还是那么干净。
但徐同道没有因此而动摇自己的计划。
他貌似关心地问了问老爷子每次去医院大概要花多少钱,然后在心里估算戏东阳每个月大概能存多少钱……
早在他决定和戏东阳合伙的时候,他就决定了——在不久的将来,他会选择开店,并通过开店出资的方式,挤压戏东阳所占的股份。
他最近唯一犹豫的是——是挤压戏东阳的股份?还是完全把戏东阳踢出去?
因为他表哥“公鸡”葛良华现在在跟他学徒,无形中,葛良华已经足以为他的小生意保驾护航。
所以,他已经不需要借用戏东阳在这一片的威慑力了。
简单说:戏东阳对他已经没什么用了。
而他目前的存款,开一家小店,应该够了。
他不想再等了。
因为没有店面,每次下雨,他就不能出摊,有两次生意做的好好的,突然刮风下雨,他不仅生意做不了,还狼狈得跟一条流浪狗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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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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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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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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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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