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返回1998最新章节>第504章 来省城
  7月12日,下午。

  晴。

  车疾驰在去往省城天云市的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是戏东阳,徐同道坐在后座上,闭目养神。

  秘书唐清坐在副驾驶座上。

  车内开着冷气,很舒服。

  也开着音乐,舒缓的民族纯音乐,有安眠曲的效果。

  徐同道闭着眼睛靠坐在座位上,有点昏昏欲睡,直到突兀响起的手机铃声,瞬间驱散他的睡意。

  皱眉睁眼,掏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他表哥葛良华。

  “喂?表哥?”

  电话接通。

  葛良华:“小道,你们到哪儿了?进市区了吗?”

  徐同道:“没!还在高速上呢。”

  葛良华:“哦,好!对了,你大表嫂怀孕了,你听说了吗?嘿嘿,我也是刚听你大表哥打电话跟我说的,电话里他可兴奋得很,应该已经先打电话跟你分享了吧?”

  徐同道:“……”

  哑然数秒,徐同道:“没有!你是第一个告诉我这个消息的。”

  葛良华:“啊?他竟然是先告诉我的?没先告诉你啊?这……呵,这不科学啊!”

  徐同道淡淡一笑,“没什么不科学的,可能是因为你有孩子,他觉得跟你分享,有共同话题。”

  葛良华:“也是!行,那就先这样?等你到了,咱们见面了再聊?”

  徐同道:“嗯,好!”

  ……

  通话结束,睡意已经被驱散的徐同道也不想再打盹了,放下手机,眯着眼睛看着车窗外飞逝的景色。

  一时间,心情有点受影响。

  大表哥……吴长兴和昌敏结婚半年,也怀上孩子了……

  他不由联想到表哥葛良华和葛良才。

  他们也是结婚不久,就传来老婆怀孕的消息。

  感觉他们结婚就像是买了一张生娃的门票,很容易就怀上了。

  吃饭喝水一般容易。

  他徐同道呢?

  上辈子结婚数年,老婆的肚子一直没动静。

  也不晓得这一世,会不会有所不同……

  今年他已经20岁了。

  要不要早点结婚呢?

  他脑中不由闪过这个念头。

  按理说,他才20岁,不该这么早就想着结婚,但……早一点结婚,能生孩子的概率,肯定是比晚婚的大,这他是知道的。

  只是……

  这个念头在他脑中闪了闪,就被他暂时抛到脑后,20岁还是太年轻了,婚姻法都不允许。

  ……

  车开进天云市。

  最近两个多月以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来天云市。

  随着他的西门道网吧进军天云市,开起一家家分店,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天云市一两趟。

  相比水鸟市。

  作为省会的天云市,各方面都要胜过水鸟市一筹。

  城建、经济发展程度、文化氛围……等等,都胜过水鸟市。

  几次来天云市,这座城市给他留下的最大印象是这里的人……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特别是本地人,那种优越感是远胜水鸟市居民的。

  这大概就是省城居民天生的优越感和自豪感?

  本地人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让徐同道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真正融入这座城市。

  这与水鸟市不同。

  他的家乡属于水鸟市辖下,所以,他从小心里对水鸟市就有归属感。

  之前他去水鸟市市里发展,也没觉得自己不属于这座城市。

  可今年他几次来到天云市,却一直觉得自己是这座省会城市的……一个过客。

  省城虽好,却不是故乡。

  连说话的口音都不一样。

  但他还是喜欢这座城市,原因?

  因为这里他能看到更多的商机,赚更多钱的机会。

  比如餐饮这一块。xǐυmь.℃òm

  天云市本地人骨子里的优越感,塑造了这里的本地人普遍更爱面子,这一点在天云市本地人招待客人的时候,有很明显的体现。

  他来天云市那么多次,每次都会下馆子吃饭。

  有时候是正经的中餐馆,有时候是火锅店。

  但每一次,在他有心的留意下,都能注意到天云市本地口音的食客,在招待亲戚、朋友的时候,都很舍得花钱。

  这不是个别现象。

  是徐同道观察到的普遍现象。

  他很喜欢天云市本地人的这个特质。

  他已经决定下一次,就把他的西门一品火锅店分店开到天云市来,竭诚为天云市的居民提供服务。

  其实,网吧方面,天云市的年轻人也很照顾他徐同道的网吧生意。

  作为省城,这里的年轻人普遍走在时代的前沿,对新兴的网吧,非常欢迎。

  当然。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人去做。

  他的西门道网吧来到省城两个多月,特意放慢扩张速度,到目前只在省城开了5家分店,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很谨慎。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省城的网吧已经很多了。

  这里的市场很大。

  同样的,这里有实力的商人也很多。

  有眼光、有魄力的商人,同样也很多。

  据葛良华等人前期来省城的调查结果显示——省城各大高校附近,都已经有不止一家网吧存在。

  这不是一片空白的市场。

  他的西门道网吧来天云市,就必须要和同行竞争。

  必须从那些已经有稳定客源的网吧嘴里抢肉吃。

  好在……竞争也不是很激烈。

  倒不是对手不强,主要还是因为目前对上网有强烈愿望的年轻人太多了。

  车开到天云师范大学旁边的侧街上停下,路边就是正在装修中的天云市第6家西门道网吧。

  车门打开,徐同道下车后,下意识举起右手里的皮包遮在额前,今天的阳光太灿烂了,热辣辣的阳光直接照在他眼上,都照出了重影的效果。

  随后下车的唐清连忙拿出包里的遮阳伞,快步过来,准备给徐同道挡太阳,被徐同道摆手拒绝。

  快步走向路边的西门道网吧,可能是因为脚步太匆匆,也可能是因为他右手举着遮阳,看不见右边过来的行人。

  他刚跨上路边的人行道,就与右边走来的一人撞在一起。

  “哎呀……”

  一个年轻女孩的惊呼声响起,徐同道被撞得一个踉跄,注意是猝不及防,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好在他下盘还算稳固,稳住了,没有摔倒。

  但右手边撞他的女孩却噗通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徐同道慌忙扭头一看,正好看见她岔开大腿的裙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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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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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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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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