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公鸡,不是他表哥葛良华。
这次他母亲和妹妹搬来这新家,他母亲葛小竹楞是带了几只鸡鸭过来养着。
为此,还特意去买了一只大号的鸡笼回来。
其中就有一只公鸡。
按他母亲的说法,以后他们是要在这里居家过日子的,鸡蛋肯定是少不了的,小路和玉珠都在长身体的阶段,肯定要经常吃点鸡蛋什么的。
于是,她就特意从老家带来几只鸡鸭,养在这院子一角。
对此,徐同道没什么意见,她高兴就好。
这一大早的,被公鸡的啼鸣吵醒,徐同道睁开眼,怔了好一会儿,莞尔一笑。
感觉还挺怀念的。
仿佛回到记忆中的学生时代,那时候他每天早上,也是被家里的公鸡啼鸣叫醒。
尤其是上初中那三年,每天早上鸡鸣时分,就是他起床去屋后朗读英语的时候。
风雨无阻。
还别说,那三年真的很锻炼他的毅力,三年坚持下来,他的毅力和信心,都大幅度增长。
现在想想,还真挺怀念的。
既然醒了,那就起床吧!继续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了。
穿衣、起床来到院子里,刚伸了个懒腰,徐同道就忽然注意到旁边弟弟徐同路的房间窗户亮着灯。
当时他就很惊讶。m.χIùmЬ.CǒM
因为公鸡刚刚打鸣,天才蒙蒙亮,而徐同路的房间却亮着灯,因为窗帘没有拉严实,徐同道正好一眼就看见徐同路这小子正坐在窗后的书桌边看书。
这小子学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刻苦了?
在他印象中,他弟弟徐同路读书的成绩虽然一直很好,但这小子一直没怎么努力,好像随随便便,就能考出高分。
是上了高中,学业重了,他也感觉到压力了?所以才变刻苦了?
徐同道脑中闪过这个念头。
倒是挺欣慰。
他没有过去打扰弟弟看书,而是在院中寻了块空地,一边舒展身体,一边准备练拳。
他已经养成每天早晨练拳的习惯。
他能感觉到自从练拳后,他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好。
头脑也越来越清明,一年到头,也难得伤风感冒一次。
练拳后,自身越来越强大的那种感觉,令他有点着迷。
也能提升他的自信。
别的不说,只说现在他不管面对谁,心里都半点不慌,一两个普通成年男人站在他面前,他有十足的自信如果动手,自己绝对能稳赢。
这就是底气啊!
不怕被人打,就有底气用任何态度面对任何人。
……
葛小竹窸窸窣窣地穿好衣服、鞋子,像往常一样从屋里出来,准备去厨房做早饭,刚走出大门,就看见院子里有动静。
凝目一看,是她大儿子徐同道在练拳脚,看他练得有模有样,拳脚虎虎生风的,她惊讶得呆立原地。
片刻后才回过神来,笑了笑,准备去厨房的时候,一转脸,又看见旁边小屋子的窗户后面……小儿子在书桌前的灯光下看书的身影。
她又怔了怔。
其实她自从搬来这新家,每天早上都能看见小儿子在那扇窗户后面看书的身影。
但今天早上,刚看见大儿子在院子里练拳脚,跟着又看见小儿子在窗户后面看书的身影,她的感受就特别复杂。
心理上很受触动。
她没什么文化,但这一刻,她脑中也闪过一个念头——我这两个儿子,一文一武,将来都会有出息吧?
她不是很确定。
但她就是觉得有这个可能。
小儿子还在读书,现在还不好说,但大儿子……虽然只比小儿子大一岁,但她听说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了,好像挣了不少钱,将来的出息,好像已经能看得见了。
……
天终于亮了。
徐同道满头汗水的收拳,目光看向不远处的弟弟徐同路。
徐同道早就注意到徐同路站在不远处看他练拳,看了有小半个小时了。
此时见他收拳,徐同路忽然开口:“你不是瞎练的?你跟人专门学过?”
徐同道嗯了声,大步走向卫生间,准备去拿洗澡毛巾擦擦汗,身后传来徐同路的声音,“哥,我也想学,你能教我吗?”
徐同道驻足回头,见徐同路表情很认真,就眯了眯眼睛,问:“你有时间吗?你那么早就要看书,还有时间练这个?”
徐同路上前两步,表情依然很认真,“没事,时间想挤总能挤出来的,而且,我成绩很好,就算每天少看点书,考上大学,还是没问题,哥,你能教我吗?”
徐同道嘴角微微上扬,微微颔首,“可以,你想学,我就教你,不过今天就算了,回头我买个沙包回来,装好了,再教你!你刚开始练,就先练打沙包!”
“好,行!”
徐同路没意见。
……
一家人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徐同道忽然接到葛良华打来的电话。
“哎,小道,小鸡仔明天就办满月酒了,你看,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今天就不回市里了,省得今天晚上还要赶回来,你看中吗?”
“中,行!”
徐同道想了想,就答应了。
毕竟是表兄弟,不能一点人情都不讲。
放下手机,他不禁想:表哥把车开回去了,他今天不回市里,我要不今天也不回去了?
他今天要是回市里,葛良华不开车送他,他就只能打车。
而且,他昨天已经答应了葛良华,会参加小鸡仔的满月酒。
所以,他今天要是回市里的话,最迟明天上午还得赶回来,赶去葛良华的老家。
结果……
他这里还没想好,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又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
徐同道随手拿起手机,接通。
“小道,是我!”
电话里,传来卜英惠的声音。
徐同道有点意外,下意识看了眼桌旁的母亲、弟弟、妹妹,他们仨还在吃早餐,但目光也都有意无意地看他打电话。
徐同道本能地起身带着手机,往大门那边走去,边走边说:“嗯,我知道,有事啊?”
电话里,卜英惠:“你、我,小道,你今天会来找我吗?你、你要是还不来,我、我就回去了。”
电话里,她的语气透着犹豫和纠结。
徐同道能感觉到她是希望他今天能去看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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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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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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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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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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