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良华皱眉,“小道,你到底怎么想的?你让这房东给你介绍打工的,要是那三个女的以后工作不行,你好意思把她们辞掉吗?”
徐同林附和:“是啊!我也觉得这样不好!”
徐同道摇摇头,他觉得没什么。
“我心里有数,她们捧我的饭碗,领我的工资,如果工作不能让我满意,我自然有的是办法让她们在这里待不下去,到时候她们会自己辞职的!”
他说的很笃定。
他也确实有这个自信。
重生前,他前前后后做过那么多种工作,厨房里也待过几年,别的本事可能没学会,但耳濡目染之下,想把一个人逼得主动辞职,那真的太容易了。
多派活、多训斥,从身体和心灵两方面一齐摧残,别说是女人,就算是再坚强的大男人也熬不住多久。
当然,只要那三个女人做事还行,他也不想做那样的恶人。
说到底,他开店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收拾谁。
“怎么可能?她们要是赖在这里不走,你能有什么法子让她们自己辞职?”
葛良华严重怀疑。
“哎,小道,你真有办法啊?要不你先跟我说说呗?”徐同林则表示很好奇。
可惜,徐同道没有跟他们解释的兴致。
他又不傻,这种不光彩的手段,说出来,只会影响他的光辉形象,他脑子进水了,才会说出来给自己脸上抹黑。
……
有了自己的烧烤店,起码有一点好处。
——那就是有一个专门的厨房,给自己做一日三餐了。wWW.ΧìǔΜЬ.CǒΜ
想着明天就要正式营业,这天晚上徐同道就在这新店厨房,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拿了几瓶冰啤酒,犒劳公鸡葛良华和徐同林。
古代死刑犯,行刑前,还得给顿饱饭吃呢!
何况,从明天开始,这两人又要跟他一起忙了,在正式忙起来之前,徐同道觉得应该好好招待他们一次。
红烧羊肉锅仔、肉末茄子、青椒肉丝、油炸花生米、凉拌黄瓜、排骨煲玉米汤。
有荤有素、有肉有汤,每一道菜都做得有模有样,刀工精细得在星级以下的饭店,基本上是看不见的。
色彩搭配丰富、香气四溢。
葛良华和徐同林帮着把这几道菜和汤端上桌的时候,就很没出息地咽口水,葛良华把羊肉锅仔端出厨房的时候,忍不住说:“小道,说真的,我一直很纳闷,你这么好的手艺,到底是什么时候学的?跟谁学的?你这手艺比你良才表哥还好,你知道吗?哎!你今天能不能跟我说一句实话,你这些手艺到底跟谁学的啊?”
徐同林闻言,也跑进厨房,竖起两只耳朵,好奇地等着徐同道的答案。
由不得他俩不觉得奇怪。
毕竟徐同道才17岁,之前一直在上学,而学校里并不教人做菜,至于家里?他俩谁不知道徐同道家里的情况呢?
徐同道爸妈做菜的手艺怎么样,他们或许不是太清楚,但绝对没徐同道这样的好手艺,这一点他们绝对能肯定。
“梦里学的!”
徐同道随口给了这么个答案。
当时他脑中闪过《隋唐英雄传》里,混世魔王程咬金梦里学的那三板斧。
同时也闪过《中华英雄》里华英雄的儿子……学的《回梦心经》,总是在梦里练武。
撒谎不犯法,所以他说是在梦里学的,毫无心理压力。
因为他觉得重生前的事,或许真的只是黄粱一梦,自己可能只是梦到了之后二十多年的人生而已。
因此说自己这做菜的本事,是在梦里学的,有什么问题?
“嘁!不想说就算了!还梦里学的呢!梦里只能学会玩女人!”
葛良华给徐同道竖了根中指,非常不屑,端着锅仔转身就离开厨房。
徐同林翻了个白眼,撇了撇嘴,丢下一句:“吹牛比,都吹得没谱!你这孩子一点都不诚实!”
虽然他俩都对徐同道表示了不屑。
但一会儿,他们仨围桌而坐,举起酒杯、拿起筷子的时候,他俩又都吃得比徐同道欢快得多。
这样的伙食,他们平时可吃不上。
最近装修这两间店面的这些天,他们每天早上都是面条,有时候中午或者晚上也是面条。
前两天葛良华还感慨:“老子长得都像面条了……”
吃饱喝足,徐同道示意两人把杯盘碗筷收拾到厨房里去,稍后又让徐同林泡了一壶茶。
对了,这次开店,他特意买了十几只不锈钢小茶壶,准备等开业后,每张桌子上放一只,方便客人自己倒茶喝。
茶叶也都备好了,不是什么好茶叶,是茶叶市场最便宜的那种大茶叶,十块钱买了三斤。
吃饱喝足,喝点粗茶,虽然茶汤很苦,但还是很惬意的。
三人都仰着肚子,瘫在椅子上。
葛良华还打了个饱嗝。
因为喝了酒,徐同林的脸红红的,跟猴子屁股似的,此时他用牙签剔着牙缝,懒洋洋地问:“一会儿咱们就回去睡觉吗?是不是有点太早了?咱们要不要出去玩玩啊?”
葛良华耷拉着眼皮,又打了个饱嗝,笑了声问:“玩什么?你不会是想玩女人了吧?不过咱们这条街玩女人,还真得挺方便的。”
徐同林闻言,眨了眨眼,然后转脸望向身旁的徐同道,“小道,去吗?”
大概是酒精的缘故吧!
徐同林好像有点想堕落一下。
同样也是酒精的缘故,徐同道此时说话的风格也与平日不同,只见他斜了徐同林一眼,撇嘴道:“没出息!就是因为咱们这条街玩女人很方便,所以咱们才要做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美男子啊!有本事就凭自己的魅力泡一个,花钱玩女人算什么本事?嘁!”
“呕……”
可能是他说的太不要脸了,徐同林一个没忍住,一口吐在桌旁的垃圾桶里。
连带着坐对面的葛良华也突然脖子一伸,差点也吐了出来。
“你可饶了我们吧!还美男子呢!”
好不容易忍住呕吐的葛良华举手投降,可惜徐同林这孩子刚刚吃饱的肚子,这一会儿的工夫,已经连续吐出一大半。
徐同道和葛良华闻着这股酸臭味,都受不了,连忙起身跑到店外。
未久,徐同林拿着纸巾擦着嘴巴,摇摇晃晃地从店里出来。
无语地撇着嘴,问:“那要不咱们去江里划水去吧?这么热的天,泡在江里,应该很舒服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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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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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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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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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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