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同道看了看她,微微点头,“行,那我走了,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需要帮忙,记得给我电话。”
魏春兰笑笑点头。
徐同道转身离开,魏春兰驻足片刻,也抬脚往公园门口走去,落后徐同道七八步的距离。
公园里处处有灯光,但大概是为了节省电费,公园里的灯光都不明亮,只能勉强视物。
徐同道倒是还行,他从小在乡下长大,小的时候,村里都还没通电,夜间出门的话,只能借助天上的月光,要是遇到月光暗淡的时候,就只能凭感觉走夜路,所以从小就练就走夜路的本事。
乡下的路,以前都是土路,高低不平,走那样的夜路,是有技巧的。
比如:脚掌落地的时候,不能立即将身体的重心转移到前脚上,要等脚底板感知到地面的倾斜方向,再顺着那个方向将身体的重心转移过去。
这说起来难,但走习惯了,就会变成本能。
也是因此,徐同道走在这光线暗淡的公园里,走得很轻松,哪怕遇到有路灯坏了,没有光线的地段,他的步伐也和白天没什么区别。
但……
魏春兰虽然也是从小在乡下长大,但女孩子和男孩子是不同的,小时候,男孩子经常在天黑后出门,女孩子天黑后,一般就不许出门、也不敢出门了。
因此,她走夜路的经验极少。
这不,走在前面的徐同道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她的一声惊呼。
“哎呀……”
徐同道闻声驻足回头望去,看见魏春兰蹲在不远处,双手扶着她的右脚脚踝。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脑中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大概是因为他忽然领悟到这句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女子和小人之所以难养,也许跟女人和小孩经常容易受伤、生病有关?
这是他刚刚莫名联想到的一层意思。
一层一般人领悟不到的意思。
他皱了皱眉,快步走到她面前,蹲下看她的脚踝,“怎么了?扭到脚了?”
魏春兰抬头看他一眼,脸色痛苦、目中含泪地点点头,一开口,嘴里就先倒吸一口冷气。
“嘶……”
“这里有块地砖碎了,不知道被哪个缺德的把碎地砖挖走了,你看!这里有一个坑,我刚才就踩进这坑里了。”
魏春兰又气又委屈地指着她脚步一个小小的浅坑,徐同道看了一眼,果然那里的一块地砖不见了,有一个浅浅的小坑。
这么浅的坑都能把她脚踝扭着,他颇感无语。
“你还能走吗?”
他问。
魏春兰试着起身,还没等她站直,就又疼得倒吸一口冷气蹲了下来。
对他摇摇头,“好疼!”
这时,郑猛和孙矮子快步小跑过来,询问出了什么事,要不要帮忙。
徐同道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魏春兰,叹了口气,他虽然跟魏春兰离婚了,但还是不想郑猛或者孙矮子碰她。
当即便转身背对她,蹲在她面前,“上来吧!我背你出去,快点!”m.xiumb.com
魏春兰:“不用了,我不用你背。”
她下意识拒绝。
徐同道:“那你自己能走吗?”
魏春兰:“……”
“我走不了……”
哑然几秒,她委屈地说。
徐同道:“那你还不上来?难道想让我抱你出去?”
魏春兰再次哑然,片刻后,她一言不发地趴到他背上,双臂搂着他脖子,徐同道双手一抄她的两腿腿弯,就背着她起身往公园门口走去。
郑猛和孙矮子看了看,什么也没说,都默默跟在后面。
徐同道背着魏春兰,行走如常。
几分钟后,她轻声在他耳边说:“你这是第一次背我吧?”
徐同道心里轻叹一声,心里不由有些伤感。
却开口说:“我又不是猪八戒,猪八戒才背媳妇。”
魏春兰闻言轻叹一声,将脸贴在他脸上,轻声说:“所以我现在不是你媳妇了……”
徐同道被她这句话说的心里更酸楚了。
咬了咬牙关,把心里难受的情绪强压下去,又说一句:“你别搞我心态啊!脚扭伤了,就乖一点,我送你去医院看看,你要是控制不住嘴,非要说话,就说点开心的。”
“什么开心的?”她在他耳边轻声问。
徐同道皱眉,老子刚被你搞了心态,心里正难过呢,你让我想开心的?
于是,他张口就来:“比如你脚扭伤了,接下来养伤就能顺理成章的吃点好吃的补补,比如猪脚什么的。”
魏春兰默然片刻,轻声在他耳边说:“猪脚不就是猪八戒的脚吗?猪八戒已经背了媳妇,还吃他的脚,不合适,还是吃点别的吧!”
徐同道:“???”
这一刻,徐同道很无语。
她是怎么从猪脚想到猪八戒的脚的?
她这是在含沙射影,把我比喻成猪八戒吧?
她在说我的脚是猪脚?
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皮呢?
“那你想吃什么?”
他撇撇嘴问她。
魏春兰忽然轻轻咬了下他的耳朵,还没等徐同道斥责她,就听见她轻声说:“要不还是吃猪耳朵吧!”
卧槽!
徐同道脸色一黑,差点开口骂人。
但……
心里的感受却越加复杂。
因为想到他们已经离婚,这样的情话,余生怕是很难再听到了。
……
徐同道把魏春兰送到附近一家医院,让孙矮子给她挂了号,给她办了住院手续,当然也让医生给她看了。
她的脚踝确实扭伤了。
送到医院的时候,她脚踝已经肿得跟馒头似的,青紫一片。
单人间病房里,徐同道坐在床沿上,看着躺在床上的魏春兰,心里既无奈,也有几分欣喜。
无奈的是——她现在住院了,接下来他有理由每天来这里看望她、照顾她,而欣喜的……也是同样的原因。
他自己心里的感受他自己清楚,离婚的这几个月,他心里其实非常想她,尤其是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卧室的大床上,却只有他和儿子徐乐的时候,他就特别怀念魏春兰以前在的日子。
而今天,她扭了脚,他终于有机会名正言顺地照顾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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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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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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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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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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