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放在一个船舱,小的放在另一个船舱。
他都盘算好了,大鱼、小鱼一会儿他都拉回村里去卖,本村卖不完的话,再去隔壁两个村卖卖看,应该不愁卖。
因为要过年了嘛!谁家还能不买几条鱼?
就算大鱼舍不得买,祭祖用的小鱼总要买一条吧?
平时的话,小鱼卖不上价,但这临近过年,小鱼反而更好卖,价格也能卖得更高,一条巴掌大的小鱼,不管是鲫鱼、鲤鱼,还是鳙鱼,至少都能卖五块钱。
他打算先喊价十块,真卖不出去,再降点价。
谁让这边的风俗,过年祭祖必须要有一条煎鱼做碗头鱼呢!
再穷的人家,也不会在祭祖的时候,舍不得给祖宗准备一条碗头鱼。
徐恒兵正在小木船上忙得额头出汗呢,岸边忽然来了一个牵着孩子的妇人,扯着嗓子对船上的徐恒兵喊:“恒兵!恒兵!!”
徐恒兵讶然扭头望去,见是自己老婆、儿子,不由直起腰,用手背抹了把额头的汗珠,扬声问:“喊我干嘛?我等下就回家吃饭,不用你来喊!”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岸上的女人却继续喊:“你停一下!你快把船划过来,快点!快点!!”
“什么事啊?我正忙着呢!”
徐恒兵皱眉询问。
女人:“忙什么忙,你快点把船划过来!我有事情跟你说,快点!”
已经年近四十的徐恒兵,脾气已经没有十几年前那么冲,虽然心里不爽,但老婆的话,他还是不敢不听。
没办法,这年头农村的女人,动不动就喊离婚,阴一点的,离婚都不喊,直接跟人私奔,或者自己一个人消失。
反正城里的工作机会多,只要有手有脚,进城就能找到工作养活自己,甚至小日子还过得更好。
也因此,农村的男人,普遍威风不起来了。
妻管严,成为普遍现象。
从这方面来说,农村男人的脊梁骨差不多已经被打断了。
就连徐恒兵这样的混不吝,如今也变成这样。
暂时停下手中的活,徐恒兵将小木船划到岸边,一脚跨上岸,撇撇嘴,问:“什么事啊?一会儿等我回家再说来不及吗?”
眼前的女人,他老婆是几年前跟他的。
是一个二婚女人。
但徐恒兵却砸锅卖铁把她娶了,因为自从他母亲过世之后,他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一天天、一年年,一个人过日子的滋味,他实在是受够了。
做饭要他自己做,洗衣要他自己洗,平时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自己要是不弄出点动静来,家里就静得落针可闻,特别是夜晚来临的时候,他在村里闲逛的话,看见别人家灯火通明、欢声笑语的,他心里就格外羡慕。
等自己一个人回到家,看着黑灯瞎火的屋子、冷锅冷灶冷床,他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这样的日子,谁喜欢过?
从那以后,他的人生就有了一个很想实现的目标——娶个老婆。
传宗接代,不是他最想要的。
主要是想找个人陪他一起过日子。
然后,没几年,他还真娶了眼前这个女人。
话说,结婚当天,这女人的前夫还来到他们家闹事,想要跟这女人复婚,连他俩的女儿都一起带来了。
那天徐恒兵发飙了,抓起家里的菜刀就跟那个男人后面追,他才不管这女人跟她前夫是不是还有感情,也不管这女人为什么愿意跟他徐恒兵结婚,有没有爱情,那都不重要!
他只是受够了一个人的日子。
反正,这个老婆他是娶定了。
那是他这几年来,最后一次发飙。
在村里算是闹了大笑话,让不少人看了热闹。
但徐恒兵不在乎。
反正他把这女人的前夫赶走了,他成功的与这女人过上了夫妻生活,这女人肚子也争气,竟然还给他徐恒兵生了个儿子。
从那以后,徐恒兵就变了。
就像变了个人,变得特别顾家。
附近要是哪里有挣钱的机会,比如帮人家盖房子卖苦力,他会抢着去干,就为多挣点外快补贴家用。
村里有人家的田不愿种了,他也承包过来,目前加上他自己家的地,他种的地已经有十几亩。
另外,他还承包了村尾的两个鱼塘。
既是想多挣点钱,也是他听人说小孩子在长身体的时候,多吃鱼虾能补钙,对身体好。
他很珍惜现在的生活。
随着儿子会走路了,他就开始担心自己以前在村里得罪过的那些人,平日里会在他儿子身上报复回来,欺负他儿子。
为此,他曾忧心忡忡。
毕竟他自己年轻的时候,在村里干过多少偷鸡摸狗、欺负人的事,他自己心里很清楚。
又一次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喝酒的时候,听那个朋友说——有一个几岁大的小孩,被一个中年妇女抓起来掼在地上,硬是把那孩子摔残疾了。
原因?
只因那妇女跟那孩子家的大人有仇。
听了那事之后,徐恒兵心里就很害怕。
他怕徐家村也有这么报复自己,把气出在自己儿子身上。
于是,思前想后,他硬生生改变了自己做人的方式。
平时在村里见着谁都笑,还都主动打招呼。
谁家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也会热情帮忙。
偶尔还送一条鱼给他曾经狠狠得罪过的村民,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起初还真吓了不少人一跳,以为他有憋着什么坏,黄鼠狼给鸡拜年什么的,大家可是都听说过的。
徐恒兵也从不解释自己为什么那么做。
他只是坚持。
随着时间推移,他在村里的名声还真变好了。
大家在人前人后,都夸他是浪子回头,真的变好了。
“你还有心思在这里搞鱼呢?你知不知道你们村那个徐同道一家都回来了,开了五辆好车回来,还带了好几个保镖呢!”
女人皱眉低声跟徐恒兵说着这个消息,神色忧虑地瞪他一眼,“你要不今天去他们家道个歉吧?我听说你以前狠狠得罪过他们家,还和那个徐同道打过架,后来还把他弟弟一条手臂打断了,有这回事吧?我听说人家现在是全省首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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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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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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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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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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