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猛和孙矮子等人已经回来上班。
这天一早,徐同道就带着全家坐车回沙洲县的老家,参加徐同林的婚礼。
是的!
他全家都去了。
包括老婆、孩子,母亲、弟弟、妹妹。
除了保姆没带,几个保镖也全都随行。琇書蛧
倒不是说徐同林结婚,他需要如此郑重以对,主要还是这日子挺好,大年初六,大家在家里歇着也是歇着,还不如跟他一起回去凑个热闹,顺便还能走走老家那边的亲戚。
话说,自从全家搬来天云市,母亲等人常年都难得有空回老家一趟,老家那边的亲戚,也没时间去走动,徐同道知道母亲是想回去看看的。
干脆就趁徐同林结婚这个日子,全家一起回去。
这也是他一双儿女出生后,第一次回老家。
因为这次回去的人太多,一辆车坐不下,两辆车也很挤,徐同道便安排三辆车。
母亲、魏春兰、以及妹妹葛玉珠和他坐一辆车。
母亲怀里抱着徐安安,魏春兰怀里抱着徐乐,葛玉珠怀里抱着……皮包。
徐乐还小,太小,被魏春兰抱在怀里,因为车身轻微的颠簸,这小子一路上都在呼呼大睡,睡得可香了。
相比之下,已经三岁的徐安安,就调皮多了,她不耐烦坐在奶奶怀里,老是挣扎要下来。
而每次放她下来后,她要么往扶手箱上爬,老是伸手想去拿车子中控台上的……小和尚。
至于中控台上为什么会有小和尚?
呃,那只是个车内的摆件,一只塑料的小和尚随着车子行驶,脑袋一点一点,手里的小木槌,也在一下一下地敲打着面前的小木鱼。
这本来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摆件。
可却吸引了徐安安的注意力,她老是吵着要拿那小和尚。
任凭车内几人怎么劝她,都没用。
最后,徐同道耐心耗尽,吩咐妹妹将那只小和尚掰下来给她。
终于如愿的徐安安,笑逐颜开,终于不再闹了。
但……
那个小和尚就惨了。
没多久,徐同道就听见咔嚓一声,他循声看去,小和尚的脑袋已经被徐安安掰下来,小和尚的脖子被硬生生掰断了。
徐同道:“……”
这一刻,他无奈苦笑。
母亲葛小竹、妻子魏春兰、妹妹葛玉珠,都忍不住数落徐安安,但徐安安却咧着嘴,笑得非常开心。
徐同道没开口数落她,只是无奈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女儿徐安安的小脑袋。
他这个女儿与一般的小姑娘不一样,他早就看出来了。
不仅从来都不好好走路,双脚只要一沾地,就习惯迈开两条小腿,跑得飞快,爱好也和一般的小姑娘不同。
他平时和魏春兰带着两个孩子在小区里遛弯的时候,也见过不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
那些小女孩一般都被打扮得像朵小花似的,精致一点的,看着就像个小公主。
手里喜欢玩玩偶、风车之类的小玩意。
但……
无论是玩偶,还是风车之类的小玩具,一旦落在徐安安手里,那下场……很快就会被拆成一块一块的碎片。
最让人尴尬的是——之前魏春兰给女儿徐安安买了几只穿着裙子的小公主玩偶,交给徐安安之后,没一会儿,那几个小公主身上的裙子都被扒光了……
扒光还不算,还要把胳膊、腿、脑袋,统统都掰下来。
当然,徐安安也有喜欢玩的东西。
比如足球、篮球、气球,特别是气球,她见一次要一次。
还有练拳。
徐同道几乎每天清晨都有练拳的习惯,有时候徐安安起床起的早,看见徐同道在车库里练拳,她就兴冲冲地跑过来也要跟着练。
每次都迫不及待地喊:“安安打!安安打……”
没事的时候,她在家里也喜欢挥舞拳脚,嘴里发出“嘿!嘿!”的声音。
面对这样一个“非主流”女儿,徐同道既无奈,也喜欢。
魏春兰则是颇为失望。
她常跟徐同道念叨:“我原来以为我生的女儿,会是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公主,谁能想到却是个假小子……”
大概正是因为女儿的性格让魏春兰太失望。
所以,儿子徐乐出生后,越长越胖,已经长成一个大胖小子,每天除了喝奶就是睡觉,就算醒着的时候,也很乖之后,魏春兰对这小子就明显偏爱了。
有时间,就喜欢抱着那小子。
但徐同道和她相反。
尽管女儿的性格,也经常让徐同道无奈,但徐同道心里却更喜欢女儿徐安安,对儿子徐乐,反而搭理的比较少。
至于原因?
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比如:他每次看见女儿,脑中都会浮现出她刚出生时,那可怜的小模样,犹记得刚出生时,她那只有一张名片大小的小脸,那双雾蒙蒙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的样子……
还有当初她在医院保温箱住院三个多月,期间,他每次去医院探视,或者带她去做各种检查时,她受苦、遭罪的可怜样。
一幕幕,都会在他脑中挥之不去。
所以,虽然这两年女儿渐渐长大之后,虽然她比小区里的所有小孩都更调皮、好动,但徐同道看着她活泼的样子、开心的笑脸,心里除了一点无奈,就全是欣慰、喜悦和心疼。
相比之下,儿子徐乐虽然也属于早产,但这小子从出生那天起,一切都很顺利,顺利得让他这个做爸爸的,不需要操多少心,而且这小子向来都不喜欢被他这个爸爸抱。
久而久之,徐同道对这小子也就没什么兴趣了,有空的时候,他倒是宁愿跟女儿徐安安一起玩耍。
有时候,他也会想:我更喜欢女儿,可能是因为女儿是先出生的,女儿出生后那段时间,我已经体会过做父亲的喜悦,所以儿子出生后,我心里的喜悦就淡多了。
也许吧!
但要说他不喜欢儿子,也不准确!
他每次看见儿子胖乎乎的憨态,他心里其实也欢喜。
……
一家人赶到老家,举家参加徐同林的婚礼,受到徐同林一家的热情招待,热情跟他们打招呼、攀谈的人,更是处处都是。
乡亲们都很热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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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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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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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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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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