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婚礼现场——丽晶大酒店,天云市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徐同道和魏春兰两家的亲戚都来了不少,早已收到请柬的这些亲戚,今天上午陆陆续续赶到天云市。
有坐大巴车来的;有坐火车来的;也有开私家车来的。
只不过,他俩亲戚中有钱的人家不多,所以开私家车来的人,也很少,多数都是通过大巴车和火车来的天云市。
除此之外,徐同道生意场上的一些朋友,官方的一些领导,今天也都很给面子地来到现场。
还有一些人,虽然事先没有收到请柬,但今天也来了。
以致徐同道这里预订的酒席桌数,临时一加再加。
从原定的20桌,一直加到28桌,才勉强坐下。
婚礼仪式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他们的大红嫁衣、古装造型,以及拜堂成亲这一套,令大家挺新奇。
这年头,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结婚的时候,新娘子穿婚纱。
像这种传统的中式婚礼,反而是没几个人见过了。
穿上大红嫁衣、佩戴凤冠霞帔的新娘子魏春兰,今天倒是显得份外美丽,之前徐同道和她一起去婚纱店试这套嫁衣的时候,大概是因为那天她没有做专门的新娘发型,也没有精心化妆的缘故,当时他虽然觉得好看、漂亮,但并没有觉得惊艳。
但今天化了几个小时新娘妆的魏春兰,当他在酒店房间里帮她揭下红布盖头的时候,真的被惊艳了一把。
她的桃型脸,在凤冠霞帔的衬托下,还有她今天精致的妆容,看着份外娇艳,他都从来没想过她古装造型下,会这么美。
摇了摇酒精作用下,有些昏沉沉的脑袋,徐同道下意识伸手挑起她的下巴,左右仔细端详。
看得本来在他面前已经不怎么容易害羞的魏春兰,霞飞双颊。
没好气地白他一眼,低声说:“看什么呢?没看过呀?”
“嘿嘿,是没看过你这个造型,真好看!”
徐同道此时笑得有点轻浮。
今天这场中式婚礼也有个好处——拜堂之后,作为新娘子的魏春兰直接被送到楼上房间,给各位亲朋好友敬酒的任务,全落在他徐同道身上。
这样一来,虽然他难免要多喝几杯酒,会辛苦一点。
但怀着身孕的魏春兰,则免了折腾。
此时,徐同道就看向她隐藏在大红嫁衣下面的肚子,“怎么样?宝宝今天还乖吧?有没有踢你?”
魏春兰点点头,头上的凤冠一阵轻颤,哗哗作响,“挺乖的,咱们什么时候回家呀?我想回去住。”m.χIùmЬ.CǒM
听她这么说,徐同道下意识环顾这间豪华套房,忍不住失笑,这么豪华的套房,一晚几千块的房费,她竟然不想住。
呃,其实他也不想住。
酒店装修得再好,哪里有家里的感觉好?
何况他现在的家里,比这里装修得更好。
嗯了声,他当即掏出手机拨给司机谭双喜,让谭双喜开车来接他们。
等他们回到竹丝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4点多。
两人回到房间,魏春兰坐到梳妆台前,摘下头上的凤冠,一点点细心卸妆。
婚宴上,被灌了不少酒的徐同道,则坚持不住,倒在床上就睡。
洞房?
她肚子里的宝宝同意吗?
所以,今天结婚,他根本就没想过能享受什么洞房花烛夜。
不抱希望,就不会失望。
睡起来也才能格外舒畅。
今天的婚礼,总得来说,很顺利。
但婚礼现场的时候,徐同道注意到有一个人没来参加他的婚礼。
——曾雪怡。
按理说,他俩的关系虽然变了,但他俩都还是美佳装饰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
仍然算是合作伙伴。
所以,徐同道原以为她今天会来参加他的婚礼。
结果,她就没来。
当时,注意到这事的他,心里说不上失望,只是对曾雪怡又多了一层新的认知。
——这女人好像有点小家子气,分手了,还是合作伙伴呢!今天这种场合,她连面都不露一下,就不怕知道他们合作关系的人瞎猜?
分手的时候,还找我要了一百万的青春损失费呢!
那么多钱,还没能让她消气?
……
婚后,徐同道暂时放下所有工作,安心在家陪了魏春兰三天。
三天后,实在没办法了,挤压的工作太多,他只能在取得魏春兰的谅解之后,去处理工作。
徐同路回魔都上学去了。
葛玉珠也拿着入学通知书,去天云市的天云电子信息学院报到去了。
不出所料,她高考真的没达到本科线,想继续上学的话,只能就读大专。
徐同道让她别走远,就在天云市找一个学校上学。
葛玉珠就选了天云电子信息学院,具体读的是财会专业。
话说,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她特意和大嫂魏春兰嘀嘀咕咕地商议了大半天,最后,才在听取魏春兰的建议之后,选了财会这个专业。
当时魏春兰是这么说的:“学这个专业,以后等你毕业了,可以帮你大哥管账呀!哪怕你做不了一个好的会计,至少应该能做个出纳,对吧?”
葛玉珠被她说得心动了。
就这么选了这个专业。
……
随着时间推移,魏春兰的肚子越来越大。
比同样月份的其他孕妇肚子都要大不少。
双胎,终究是双胎。
因为她不敢去魔都红楼医院做射频刀手术,结婚后,她便没有去魔都,一直安心在天云市竹丝苑养胎。
她妈不放心,在她婚后一周后,来到竹丝苑,专门伺候她。
加上徐同道母亲葛小竹的照顾。
可以说,在饮食起居上,对魏春兰的照顾,可以说已经是无微不至。
徐同道工作之余,每天都尽量早点回家,陪她在小区里散步遛弯,每个月也都按时陪她去市一院做孕检。
一次不落。
转眼,时间来到10月份。
魏春兰肚子里的孩子有7个多月了。
一天晚上,徐同道和魏春兰在床上睡得好好的,忽然被拍门声惊醒,脑袋还有点迷糊的他俩,跟着就听见门外传来魏春兰妈妈洪丽慌乱的声音,“兰兰!兰兰!不好了,你外婆病重了!我得回去一趟,我得尽快回去一趟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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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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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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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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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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