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房子没翻新,只简单收拾出一间卧室做他们的婚房,找木匠做了一张木床、一个衣橱,以及一个梳妆台。
床上铺了一床新被子。
好像就这么多了。
这是葛良华家这边准备的东西,据说都是葛良华爸妈东拼西凑,借钱搞的。
而冯青花嫁过来,身上也看不见什么首饰,就手指上戴着一只金戒指,就这只金戒指,据说还是徐同道的大舅妈(葛良华的母亲)熔了自己手上的戒指,给冯青花打制的。
冯青花身上的嫁衣,嫁妆……
徐同道听说也都是冯青花自己掏钱置备的。
今天徐同道陪葛良华他们一起去接亲的时候,都看见冯青花家里的父母、亲戚,脸色都不大好看。
也是!
这年头谁家嫁女儿,不是风风光光的?
轮到他们家嫁女儿,却如此寒酸,就算他们知道亲家那边其实是给了彩礼,今天这个日子,他们也不可能高兴,脸上肯定是无光的。
对此,徐同道有点无奈,也有点佩服葛良华,特别是冯青花这个女人。
因为他们结婚前,他几次提出借钱给他们把婚礼办得像样一点,但葛良华和冯青花都婉拒了。m.χIùmЬ.CǒM
其实,一开始葛良华是有点意动。
但晚上去冯青花那里过了一夜回来,他就改了主意。
为这事,葛良才找了徐同道几次,希望徐同道能劝葛良华改变主意,劝葛良华接受借钱把婚礼办得好看一点。
但已经得了冯青花嘱咐的葛良华一直没同意。
即便他徐同道再三表示是他徐同道借钱给他们,与葛良才无关,葛良华也还是婉拒。
徐同道记得葛良华说:“冯青花跟我说了,婚礼简单一点就简单一点,她不在意,我们不借钱结婚,没道理我们自己把彩礼钱拿去入股你的网吧,回头再来找你们借钱结婚,事情没这么办的。”
无论徐同道怎么劝,葛良华都是这个态度。
被劝得狠了,葛良华呼了口闷气,又说:“小道,你真别劝我了!真的,你以为我不想把婚礼办得风光一点吗?我这个人从小就爱面子,什么事都想出个风头,我也想把这次的婚礼办得风风光光啊!人这一辈子能结几次婚啊?你说是不是?
但你嫂子她不同意,她发话了,我拗不过她,所以就这样吧!你就别再劝了,大喜的日子,她还怀着孩子,我不想惹她不高兴。”
毕竟不是徐同道自己的婚礼。
既然葛良华一直是这个态度,徐同道只能选择尊重。
心里其实也为葛良华感到高兴。
因为葛良华和冯青花在一起之后,徐同道早就发现葛良华在一点点改变,和一年前相比,简直像变了个人。
变得上进多了,早就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着调。
“嘿,小道!”
酒席快散场的时候,徐同道忽然听见左后方有人喊他,挺耳熟的一个女子声音。
刚刚正在出神的他,闻言回头望去。
看见笑颜如花的谭诗。
她手里端着一只酒杯,笑容灿烂,一双桃花眼笑成了两道月牙。
她是他表姐。
他二姨家的小女儿,谭雅的妹妹,他所有表姐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
可能也是最聪明的那个。
因为徐同道所有表姐里,只有谭诗初中念完后,念高中,高中念完后,上大学。
现在应该是在读大四。
瓜子脸、柳叶眉、唇红齿白、一头披肩的柔顺长发,给她增添了几分柔媚的气质。
大概是读过大学的缘故吧!她的气质和乡下姑娘区别很大。
打扮得很清新,有很明显的书卷气。
比一般女孩要高一些,白皙的瓜子脸,苗条的身段,蓝色的牛仔裤、红色的毛衣,外罩一件短款的白色羽绒服。
让她成为今天婚礼现场最靓的姑娘。
其实徐同道之前就看见她了。
但那时她跟几个长辈在一起聊天,他就没凑上去。
主要也是因为原时空,他俩来往不多。
这也正常,毕竟他俩学历相差悬殊,家庭也相差越来越大,一年到头也难能碰见一次。
甚至几年都见不着一次,也是常有的。
而且他俩还是一男一女,性别上的不同,本来就不容易玩到一起。
“姐,你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大舅和大舅母骂你了没?”
徐同道露出笑容,跟她开了句玩笑。
谭诗满脸笑容地走过来,在他身旁坐下,随手放下酒杯和碗筷。因为酒席要散场了,徐同道这一桌已经有好几个人下场,正好他旁边就有空位给她坐。
“你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甜了?我又没特意打扮,大舅和大舅母才不会骂我呢!再说了,新娘子今天也很漂亮呀!”
谭诗笑吟吟地说着,亮晶晶的一双妙目上下打量着徐同道。
没等徐同道接话,她惊讶道:“啧啧,这一年多一直听说你变化很大,最生意也特别厉害,好像做什么都赚钱,今天一见,你真的变化不小呀!”
徐同道微微失笑,“姐,自己人,别这么吹捧!我会脸红的。”
谭诗咯咯一笑,伸手指了指他,“你看你看!我就说你变化大吧!还不承认,你以前嘴巴可没这么会说,对了,我听说你现在在市里开了两个网吧?都在哪儿呀?快把地址告诉我,我什么时候抽空去你那里玩玩!怎样?欢迎不欢迎?”
谭诗的嘴皮子特别利索。
说话的声音又好听,语速很快,但却很清晰。
徐同道自忖不是她的对手。
“嗯,是开了两家,不过有一家,我也只是占了小半的股份,良才表哥和公鸡都入了股的,对了,你姐谭雅也了股,地址嘛,也都好找,一家在水师大旁边,一家在水鸟大学旁边,名字都叫西门道网吧,你要来玩,那我肯定欢迎啊!”
顿了顿,徐同道觉得自己该掌握话题的主动,就扯开话题,“哎,姐!你现在大四,应该在实习了吧?现在在哪儿高就呢?”
谭诗赏了他一记白眼,“嘁!看来你是一点都不关心我呀!什么叫我还在实习呀?我实习都结束了好不好!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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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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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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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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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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