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生等人走的时候,心情都很美丽。
黄安民走的时候,也很高兴,张发生最后的表态,等于在说:只要年后他们在待遇方面能谈的拢,他承包知味轩的事,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对他来说,自然是一件极大的喜事。
做厨师做到他这个年纪,如果不能做上厨师长,那他余生就不可能再有多大的发展。
除非自己下定决心,自己出去尝试开店。
可,他们做厨师的这些年,早就见过不少同行辞职去开店,结果赔得底掉的例子。
事实早就证明,做菜做得好的厨师,未必有不错的经营能力。
但,想从一个掌勺师傅,一跃成为一名厨师长,又谈何容易呢?
有点规模、上点档次的饭店、酒楼,请厨师长的时候,一般首先就会问他之前在哪里做过厨师长。
越是没做过厨师长的,就越没机会做厨师长。
这就很像十几年后,那些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出去找工作,用人单位,总是喜欢问他们有什么工作经验。
没有工作经验,人家就不想要。
临走之前,黄安民对徐同道再三表示感谢,态度非常诚恳,双手握着徐同道的手,久久不放。
而等他走后,徐同道看见徐同林等人都在品尝剩下的那点叫花鸡,徐同道眯了眯眼,也走过去,从荷叶堆里找出一缕肉丝放进嘴里尝了尝。
刚刚张发生他们吃的时候,并没有吃得很干净,估计是为了保持大老板和女人的矜持吧!反正是剩了一些的。
徐同道品尝后,微微点头。
黄安民做得这只叫花鸡入味效果很好,不咸不淡,香气和鲜味确实都很足。
从鸡肉丝的嚼劲和鲜味上来看,这只鸡应该也是黄安民特意挑选的。
肉质不柴,说明不是几年的老母鸡,肉质也不是太松,说明应该也不是今年的仔鸡。
从这只鸡的大小,和乌黑纤细的鸡脚来看,应该是乡下养的土鸡,还是吃稻谷长大的那种鸡。
今天这次试菜,他徐同道好像只是起了一个中间人的作用,没什么收获。
其实不然,他偷师成功了。
黄安民做这只叫花鸡的全部过程,他几乎都亲眼目睹。
除了黄安民刚开始腌渍这只鸡的时候,徐同道大概错过了几分钟,其它的过程,他都看在眼里。
而黄安民腌渍这只鸡所用的腌料,也并不复杂,徐同道早就默记在心,他的记忆力本来就不差,要不然之前中考的时候,他也不会成为他们初三四个班,考上县二中的五人之一。
其实,不止这只叫花鸡,实际上,黄安民今天做的几道菜,包括那道菌王汤,徐同道都把做法记下了。
这不仅得益于他不错的记忆力,也得益于他不错的厨艺底子。琇書蛧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他本身就有不错的厨艺底子,学习能力又强,而黄安民今天做得菜又不多,记住黄安民那几道菜的做法,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难。
虽说,他未必能复制黄安民今天做的这几道菜。
但模仿个七八成,他还是有信心的。
相比其它几道菜和菌王汤,徐同道对这道叫花鸡更有兴趣。
他打算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亲手多试做几次,模仿不出十成的味道不要紧,他相信只要自己试做的次数够多,再结合自己做菜的经验和心得,对这道叫花鸡的做法略作调整。
那就算他无法百分百复制黄安民做出来的效果,但应该能做出另一种味道各有千秋的叫花鸡出来。
这……就涉及到一个正宗和不正宗的问题。
如果将黄安民做的叫花鸡,定义为“正宗”。
那他徐同道以后改良过的叫花鸡,就是“不正宗”的叫花鸡。
但这一点,恰恰是他徐同道从不在意的一点。
原时空,他做厨师的那几年,厨艺学的快,提升的快,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从来没想过要百分百复制别人做出来的效果。
包括他当时的师傅——葛良才。
徐同道也没想过要让自己做出的每一道菜,和葛良才做出来的如出一辙。
因为他知道那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想要把一道菜做得和别人如出一辙,难度太大了。
而如果换个思路,把别人做菜的手法和原理,都琢磨明白,然后再结合自己的想法,研究出一道让自己满意的菜出来,反而会容易很多。
至于,正宗还是不正宗?
有那么重要吗?
只要自己改良后的那道菜,味道也很出色,那就算不正宗又怎么了?
学做菜,又不是学生时代的试卷考试,有标准的答案,不符合标准答案的,全部都是错的。
徐同道认为做菜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正宗不正宗,也只是一个虚名。
真正把一道菜做出来,端给客人的时候,有几个客人会管你做得正不正宗?
对九成九以上的客人来说,只要你这道菜做得好吃,那就ok。
否则,就算再正宗,也是狗屁。
不是他徐同道自负,事实就是他在原时空学厨艺、做厨师的那几年,他真的没见过一个在做菜上,进步比他更快的。
……
这天凌晨。
店里打烊,回到住处的徐同道,找出纸笔,将今天黄安民做那几道菜的每一个步骤和手法,都记录下来。
然后对着最后记下的叫花鸡做法,细细研究。
这天晚上,他睡得很晚。
……
年前的最后几天,徐同道变得比之前更忙。
知味轩厨房里的每个人也都忙得跟不停旋转的陀螺似的,连带着罗宗平和罗宗山,都没什么时间来偷师徐同道的全羊宴。
徐同道本来想在过年前,抽个时间回老家一趟,看望一下母亲、弟弟和妹妹的,想给他们送点钱,做一些过年的交代,告诉他们——他要忙过春节这几天,才有空回家。
但年前这几天,他实在太忙了,根本就抽不出哪怕是半天的时间。
无奈之下,他只能给徐同林放了半天假,让徐同林一个人回老家一趟,顺便帮他给家里带点钱回去,也带几句话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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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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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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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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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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