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他们又要忙起来了。
今天晚上正式营业,今天白天他们需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
首先就是买菜。
调味品、酒水饮料等等,他们最近几天已经置办齐全,但每天要用的菜,最好还是当天去买。
新鲜的食材,做出来的味道会更好。
可能是因为他今天起得够早,去水龙头那儿接水刷牙的时候,魏春兰和魏秋菊姐妹俩都在洗漱。
短发、皮肤黧黑的魏秋菊还是不待见他,看见他过来,翻了个白眼,微微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而魏春兰,这些日子隔三差五与徐同道见面,估计是熟了的缘故,她见到他终于不再动不动就脸红。
此时看见他过来,她还给了他一个微笑,并且还对他微微点了点头。
徐同道走到她身旁的时候,她还往旁边让了让,方便徐同道从水龙头接水。
“谢谢啊!”
徐同道对她印象一直不错。
“不客气!”她和他说话,还是细声细气。
女孩就是不一样,徐同道每次站在她身旁,都能闻到她身上飘过来的淡淡香气。
这一大早的,看见她的笑脸,闻到她身上的香气,徐同道的心情就好了不少。
虽然他已经上过几次吴亚丽的床,但他重生后,最喜欢的姑娘还是魏春兰。
他很喜欢看她害羞的样子。
可惜,最近已经很少看到了。
但每次看见她的笑脸,他还是很欣慰。
就像看见自己喜欢的一株海棠,又一次绽放。
……
今天早上洗漱好,他们没有急着煮面条做早餐,而是直接蹬上三轮车前往菜市场采购。
从菜市场出来的时候,旭日已经东升,霞光万道,洒满人间,也洒在他们三人脸上、身上。
看得出来,今天是个大晴天。
这么好的天气开业,应该是个好兆头吧?
眯眼望了望东边那红通通的太阳,徐同道很满意。
来的时候,空空的三轮车,回去的时候,已经堆满各种食材,其中最大的食材是一整只羊。
连头带脚,非常完整。
之前摆摊的几个月,他们摊位每天用的羊肉量越来越大,但徐同道一直没这么买过羊肉,今天是第一次。
一来,买整只羊,价格会便宜不少。
二呢……新店今天第一天对外营业,他想做个小活动,吸引顾客。
真的是个小活动!
——他早就想好了,今天开业第一天,每个进店消费的客人,都会免费赠送一碗羊肉汤。
买一整只羊,就是打算把羊头、羊骨、羊脚等等下脚料全部一锅炖成汤,炖烂了,把羊头上的羊肉都剔下来、和其它羊杂混在一起,舀上一碗汤,撒上白胡椒粉、芫荽菜末,免费送给客人品尝。
这个活动,他打算做一个月。
用一个月的时间,吸引更多的食客,彻底把他这小店的名声打响。
他徐同道可能这辈子都没希望做那条街上最靓的崽,但他要让他这小店成为那条街上,生意最好的烧烤店。
如果可能,他甚至想让自己这家烧烤店,在整个县城都是NO.1.
他觉得这两个目标都有希望实现。
毕竟,这只是一个小县城,强劲的对手不多。
只要名气打响了,还怕以后没挣钱的机会吗?
带着一车食材来到店里,徐同道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对徐同林吩咐:“林子,一会儿你去煮面条,肚子饿了!”
徐同林本来笑眯眯的,闻言,表情顿时一垮,“不是吧小道?还吃面条啊?”
葛良华也表示抗议,“就是啊小道!咱们都开店了,伙食还不能改善一点吗?就算不改善,你换一个东西吃也行啊!天天跟你们吃面条,我的胸肌都变小了。”
“那你们想吃什么?”
徐同道问完,结果两人一时间都答不上来。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葛良华提议:“要不咱们吃包子吧?”
徐同道一口否决:“你开玩笑吧?咱们卖吃的,还买别人的包子?你给我打住!”
葛良华撇嘴。
徐同林提议:“要不我炒两个菜,再煮点饭?”
徐同道:“行!那你去搞吧!”Χiυmъ.cοΜ
“大早上的吃大米饭?草!你们准备下地干活吗?农忙了是吧?”
葛良华还想抗议。
可惜,徐同道和徐同林都没有搭理他,关键是他也想不出什么好提议。
徐同林去厨房做做饭的时候,徐同道和葛良华就在前厅忙活着。
剁蒜蓉、切小葱、小米辣、洋葱粒,还有土豆片、青辣椒穿串,等等,这些都是葛良华的。
而徐同道则从厨房拿了一把剔骨刀出来,将一整只,庖丁解牛似的,一一分解。
卸羊头、卸羊腿、去骨、去皮……
最后剩下来的羊肉,就是留着做羊肉串的了。
这活他做的有点生疏,虽然他以前做白汤羊肉做得很有心得,但像这样亲手分解一整只羊,还去皮、去骨,这种活,他今天还是第一次干。
手法生疏,但他干得很有兴致。
他这些活做到一半的时候,徐同林那里喊吃饭了。
早饭做好了。
徐同道满手油乎乎的,一时丢不下手里的活,就让他们俩先吃。
结果……
当徐同林把刚做好的两个菜端上桌的时候,葛良华发出一声哀嚎:“握草!林子,你炒菜的手艺就这啊?你早说你不会做菜,我去做啊!你平时煮面条,煮的也凑合啊,你这、你这炒菜的手艺是不是跟你爸学的?你爸不会做饭吧?”
徐同道闻声,站起身往桌上的两个菜看了看,马上就咬住嘴唇,忍住笑,但他微微发抖的肩膀出卖了他。
徐同林有点尴尬,脸皮有点发红,“我还以为你也不会做菜呢!煮面条、煮面条……我最近天天煮,煮的当然好一点了,你吃不吃啊?你要不吃就拉倒,我自己一个人吃!”
桌上的两个菜,一个是西红柿炒蛋,炒得一点汤汁都没有就不说了,鸡蛋还炒得跟猫呕出来的似的,稀碎,完全不成形。
另一个洋葱炒青椒,也炒得黑乎乎,油乎乎,盘子底上一层明晃晃的菜油。
葛良华苦着脸,看看徐同林,又看看徐同道,长叹一声,耷拉着脑袋走进厨房去盛饭,很快厨房里就传来他的又一声哀嚎——“林子!你煮的这是饭吗?这是糍粑吧?你为什么不干脆再加点水,直接煮稀饭呢?”
“噗嗤”
徐同道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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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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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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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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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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