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反叛的大魔王成默>第四十六章 四个人的冬季(4)
  大概是昨天去放烟花的时候,姜军就意识到了劳斯莱斯坐不下成默一家人这个问题,今天去阳明山的时候,接成默的就换成了一辆改装过的奔驰保姆车。车厢里的四个位置是对着安装的,刚好适合一家人坐。

  初一的上午九点,星城的街道人烟稀少,只有零星的鞭炮声在响。保姆车和一辆护卫越野车一路疾驰都没有遇到过堵塞,但快到阳明山时,车流就拥挤了起来。

  因为湘南有初一祭拜先人的习俗,所以即便是大年初一,山脚下的祭祀品店铺也全都开着门。成默原本只是想要送束花就算完,其实如果不是雅典娜来了星城,父亲又添了个孙女,成默还不一定来阳明山,他一直都觉得烧纸祭拜这种事情其实没有太大意义。然而沈幼乙却不认同成默只买了束花的做法,不仅一大早就起来就做了糯米饭和一些糕饼,还下车买了纸钱、香烛、水果甚至还去到街对面的烟酒商店买了瓶茅台。

  看到沈幼乙大包小包的提上车一堆祭祀用的东西,其中还有一瓶两千多的茅台酒,成默玩笑道:“我爸这种无神论者要知道他儿媳妇用这种方法祭拜他,怕是要从棺材板里跳出来,阻止你铺张浪费。”

  沈幼乙笑了笑说道:“那可不一定.......你爸爸.....”说到“你爸爸”时沈幼乙莫名其妙的脸红了,她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爸爸.....也是人类学家,对历史研究这么多,怎么可能会不明白祭拜对我们华夏人的意义呢?理性思考不代表拒绝人文,恰恰相反,理性思考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理解人文。”

  最后一句话如醍醐灌顶,令成默恍惚了一下,听沈幼乙这么说,他才发现自己有些时候确实走入了一个理性的误区,而且他也并不了解父亲,于是他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说的真好,对我来说启发很大。”

  沈幼乙微笑,“我这样做也不全是为了你,而是为了小鹿。我知道你的想法,上次你和沈道一来阳明山说的话,我都还记得。你认为祭拜是给活着的人找一个内心情感的出口,一个通道。但我觉得不止于此......”

  “嗯,做给小鹿看算是一种孝道教育,不过我总觉得作用不大。起码我小时候跟着我爸爸去给爷爷奶奶上坟的时候,就挺没心没肺的。大概就是跪下来求他们保佑我身体健康的时候,内心会诚恳一点。”

  沈幼乙沉吟了一下说道:“史铁生写过篇文章《复杂的必要》,就是说祭拜这事情的。我觉得写的极好。”接着她在车里一字一句的背诵道,“‘我当然反对大造阴宅。但是,简单到深埋且不留一丝痕迹,真也太残酷。一个你所深爱的人,一个饱经艰难的人,一个无比丰富的心魂……就这么轻易地删简为零了?这感觉让人沮丧至极,仿佛是说,生命的每一步原都是可以这样删除的。纪念的习俗或方式可以多样,但总是要有。而且不能简单,务要复杂些才好。复杂不是繁冗和耗费,心魂所要的隆重,并非物质的铺张可以奏效。可以火葬,可以水葬,可以天葬,可以树碑,也可为死者种一棵树,甚或只为他珍藏一片树叶或供奉一根枯草……任何方式都好,唯不可意味了简单。任何方式都表明了复杂的必要。因为,那是心魂对心魂的珍重所要求的仪式,心魂不能容忍对心魂的简化’......”

  成默思考了须臾说道:“确实也是这样一个道理,越是繁复的仪式,越能表达想要倾诉的情感。可能还是我这个人太淡漠了点。”他转头看向了雅典娜问道,“你有在万灵节祭拜过你妈妈吗?”

  “她只是失踪了。”雅典娜摇头,“我相信她还活着。”

  成默不甘心的问:“那你爸爸呢?”

  雅典娜淡淡的说:“我送了那么多他的孩子在天堂陪他,我想他应该不会寂寞的。”

  成默不敢再多问雅典娜一句,连忙看向了坐在座位上的成灵鹿,转移话题说道:“小鹿,长大了一定要孝顺妈妈哦!”

  沈幼乙大概是还没有太明白雅典娜的话的意思,摇头笑着说:“我可不是像你想的那样为了做孝道教育。”

  “哦?”成默不解。

  “我也是无神论者啊!也不相信轮回转世或者什么灵魂之类的概念。但我还是记得小时候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为了祭拜这件事张罗的场面。尽管我的父母还有亲戚们大多都不迷信,但在祭拜的时候还是严肃庄重的。我想,除了过年,一大家子能够聚在一起的机会其实不多吧?清明和七月十五都是家庭必须聚会的时间点,有些时候祭拜不只是逝者和活着的人进行沟通,也是活着的人在和活着的人沟通......”xǐυmь.℃òm

  成默恍然大悟,他的家庭关系比较简单,不像沈幼乙家算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家族,不太能从这个角度考虑到祭拜的意义。但沈幼乙这么一说,成默立刻就理解了沈幼乙的深意,这也是摆明了在为长远的将来所打算,默认成默的孩子不会少的意思。

  虽然成默如今觉得小孩不像自己想的那么不讨人喜欢,却还是觉得没必要太多了。尤其是自己现在身家也算不菲,真要教育不好,那可是件麻烦事情。不过按沈幼乙的性子,只要都交给她,想必也是没什么问题的。也不知道雅典娜有没有想法要孩子,想到这事成默又觉得自己想远了,现在有两个老婆在身旁,偏偏还一个都不能真碰,还考虑啥生孩子啊?

  就在成默胡思乱想之际,奔驰保姆车跟着车流缓缓的行驶到了半山腰的停车场。停好车,一家人便先向成永泽的墓地走了过去。尽管昨天放烟花的时候成灵鹿让成默牵了手,但还是有些抗拒成默抱她,还是沈幼乙抱着成灵鹿,成默则提着东西。

  初一的天气不似昨天那般好,有点阴郁,值得庆幸的是并没有下雨。来祭拜的人非常多,松柏环绕的阳明山四处都有淡淡的烟雾在冷风中飘摇,山脚下的湘江不舍昼夜。

  成灵鹿还是第一次来阳明山,对一切都好奇极了,看到有人在烧纸钱,就以为是在放烟火,拍着巴掌笑着喊:“烟花!烟花!”

  愉快的笑声沿着水泥阶梯一路泛洒。等到了成永泽位居山顶的墓碑前,沈幼乙将成灵鹿放了下来给成默牵着,自己则从袋子里拿出香烛、纸钱、碗筷、杯子、还有自己准备好的食盒之类的东西开始布置祭拜仪式。

  雅典娜看到沈幼乙打开了摆放着精美食物的食盒,也对这些东西产生了兴趣,问沈幼乙是些什么,做什么用的。沈幼乙则一一解释。

  布置好了一切,沈幼乙便将塑料袋子铺在墓碑前,叫成默插香、斟酒还有叩首。成默记得他小时候跟着父亲去乡下给爷爷奶奶上坟也没有这么复杂过,大概是各个县市的习俗也不尽相同,他们武陵也就放两挂鞭炮,在坟前说两句保佑子孙的吉祥话,再磕三个头就算完事。所以今天他也就打算献束花就算完,不过沈幼乙花了心思来做这一切,他也不想反对,顺着沈幼乙就是。

  原本他的内心对这样的仪式很无所谓,但做着做着,就不自觉的肃穆了起来。也不知道为何,脑海里就泛起了父亲那张总是很平和的面孔。忽然之间,他回忆起好些关于父亲的细节,但都是和自己有关的。这时候成默才发现自己真的很自私,他竟然连父亲喜欢吃什么菜都不太清楚。

  等成默沉默着磕了头,沈幼乙又安排雅典娜依样画葫芦的做了一遍。成默还以为雅典娜会很抗拒这种无聊的事情,没想到雅典娜丝毫都不反感,只是雅典娜没什么好说的祈祷词,她也不需要成爹保佑她什么,便说了希望有朝一日能找到母亲。

  轮到沈幼乙的时候,她的表情最为虔诚,说的也是希望成默和雅典娜平安,小鹿能够健康长大的祈祷词,关于她自己只字未提。

  最后就是成灵鹿了,在母亲的教导下,小鹿有模有样的烧了香,磕了头,还用稚嫩的声音对着一块墓碑喊了爷爷,只是问了沈幼乙为什么爷爷是一块石头,沈幼乙给她解释了老半天,她也似懂非懂,只是大抵上明白了爷爷就住在石碑下面,于是这又衍生出了无数的问题。

  成默心想父亲不知道会不会喜欢他的孙女。他也有些怨念,女儿怎么在这方面问题就这么多呢?为什么对于物理上的问题就不好奇呢?还有,为什么可以没有障碍的喊一块石头爷爷,就不能喊自己一声爸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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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成默带着沈幼乙和成灵鹿在IFS购物,雅典娜对逛街没什么兴趣,只对开箱有兴趣,不愿意来。看到成默花钱如流水的给成灵鹿买这买那,一口气买了好多乐高玩具,还有各种各样的玩具,恨不得把整个商场都给女儿打包,沈幼乙既高兴又犯愁。对她来说成默太宠女儿了不是件好事,可她又能够理解成默的心情。

  当然,成默不只是宠女儿,也没有忘记沈幼乙。在一楼逛到蒂芙尼时,看到橱窗里那些闪烁的首饰,便拉着她进去买钻戒。穿着黑色制服的柜姐大概是认出了沈幼乙,格外的热情,另外两个柜姐也在有意无意的偷看着他们。

  沈幼乙显然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有点紧张也有点难为情。倒是成默大大方方的说要买收藏级别的钻戒,对方瞥了眼沈幼乙手上戴着的梵克雅宝宝石手环就清楚是有实力的买家。立刻就将两人请去了另一侧的贵宾室。

  和外面全是陈列柜的普通销售区不太一样,贵宾室里除了几个像是装饰画般的珠宝展览柜之外,就像一个会客厅。大品牌的服务意识相当到位,还没有开始买东西便送来了甜点和饮品,其中还有专门为小孩子准备的马卡龙。沈幼乙对那些悬挂着的昂贵珠宝毫无兴趣,倒是对这些精美的糕点感兴趣极了,成灵鹿也对五颜六色的马卡龙蛋糕很感兴趣,不过也是问过沈幼乙能不能吃,才抓着叉子小心翼翼的吃了起来。

  成默知道只有一定大小和品质的钻戒有收藏价值,自然就要给沈幼乙买最贵的最大的,可柜姐将他们装在盒子里的收藏级鸽子蛋端出来,放在茶几上让沈幼乙挑选时,一看到那一串零的标签沈幼乙就有点吓到了,将头摇得像是拨浪鼓。

  成默苦口婆心的劝解,说是普通钻戒不保值,买了就是亏。只有这种收藏级的钻戒你过个好多年还能拿出来拍卖。柜姐也跟着劝说,可沈幼乙只是摇头,她一个劲的说自己支教的经历,说那些孩子读书多么的不容易,学校的设施是多么破烂,又说起自己走的时候那些孩子跟着她的车追了好几条街,说起这些往事她又红了眼眶,并对成默说戒指买个普通的就好,多的钱捐出去她会更开心。即便成默说了买多少钱的钻戒就捐多少,沈幼乙还是不愿意,又说只想要枚不带钻的,说带钻的取来取去的麻烦,容易掉,不如不带钻的,戴上去就不用取了,这样最合她的心意。

  见沈幼乙态度坚决,想到自己和谢旻韫买的海瑞温斯顿钻石对戒确实容易掉,自己的那枚早就已经遗失了,成默也就作罢,和沈幼乙只买了一对只镶了一颗碎钻的戒指。选了一对便宜的戒指,柜姐的服务依旧很热情,这叫成默有些歉意,乘着沈幼乙不注意,给成灵鹿买了只十多万的限量款的蒂芙尼的小熊。这一对戒指也才万把块钱而已,还没有给成灵鹿买的蒂芙尼小熊的零头多。

  等出了店铺,还没有走几步,成默耳朵里就传来了几个柜姐的窃窃私语。

  有个柜姐说道:“南溪本人比电视上还漂亮啊!尤其身材,简直绝了!那一对凶也太大了吧!难怪能把小男朋友迷的神魂颠倒。”

  “确实漂亮,360度无死角。”服务过成默的柜姐说。

  “那陪她一起来的是那个考双状元的男生吗?”

  “是的,是的,你们看视频,不过好像比以前也帅多了。以前也太书呆子了一点.....”

  “看上去男生的家里条件好像不怎么好啊?”

  “你们没看南溪写的书吗?人家现在是天选者,天选者能没钱吗?”

  “肯定有钱啊,南溪手上戴的那梵克雅宝宝石手环至少得好几百万。”服务过成默的柜姐再次说道。

  其他的柜姐发出了惊呼。

  “难怪南溪要在电视上搞那么轰轰烈烈的表白,要是我,我不管多不要脸,也得表白啊!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去哪里找?”

  服务了成默的柜姐说:“那你们也把人家的段位瞧的太低了,知道不知道刚才状元郎开口就要买我们这里唯一的那枚黄钻鸽子蛋。”

  “两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的那枚?”

  “废话,你们猜怎么着?但人家南溪一口回绝,怎么劝都坚决不要,说要把钱捐给自己支教过的学校。所以说啊!人家能吊到金龟婿是有道理的,哪像你们这些浪货,抓到一个土豪,就恨不得把人家薅的大出血。我看你们得买几本南溪的书来看看,学学人家是怎么成功上位的!”

  ...............

  成默觉得柜姐们的聊天充分证明了有钱的必要性,如果自己真是穷光蛋,估计她们不会认为这是一段美好的爱情,只会认为沈幼乙“绊都脑壳”。于是成默拉着沈幼乙继续朝奢侈品店走,说要给沈幼乙添置点衣物。

  沈幼乙看了眼那些富丽堂皇的奢侈品店,抱着沈灵鹿不肯继续向前走,停在了驴牌专卖店前面的小广场边缘,她有些生气的小声斥责:“成默,我知道你现在有钱了,可有钱也不是这样乱花的。”

  “小西,我现在不是有钱,我是非常非常有钱。”成默轻声说,“有钱到......你无法想象的那种。”

  “是,你如今是华夏首富了。”沈幼乙没好气的说,“就算你是首富了,我也不觉得买这些奢侈品有什么必要!”

  “我知道你不在乎这些,你不是爱慕虚荣的人,可我真的希望能给你最好的生活,这样起码你的亲戚朋友们不会觉得你做错了选择。”

  沈幼乙斩钉截铁的说:“不需要你管他们怎么想的。”

  “那你也要为岳父岳母想一下啊!他们那么爱面子的人。”

  “这个问题不需要操心,我会解决的。”

  “那你也得为我考虑啊!我如今能给你的已经很少了,你还要拒绝我为数不多能付出的东西,我会万分愧疚的。”成默诚恳的说,“小西,能不能让我心里好过点?”

  沈幼乙抱着成灵鹿柔柔的笑着说:“你有多的钱,捐给希望工程什么的,或者给贫困地区修点学校我就很满足了。我也不需要这些东西来装饰我的生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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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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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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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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