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编辑大大梧桐,推荐一直在给,但我能力实在有限,数据始终不好。
最后尤其要感谢大家的支持,感谢从《我的妹妹是偶像》过来,没有放弃我的书友。
感谢每一位给《反叛的大魔王》打赏、收藏、推荐票的书友。
你们是我坚持把这个故事写下去,写精彩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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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毫无预警,我连一个字的存稿都没有,十分悲剧。
编辑大人在我交了一万多字的开头之后对我说:你这个题材都属于大神领域,本身你选的题材就比较难,如果节奏慢的话就更难了。
我说:我想试试看。
编辑大人回答:那你把开头改一下吧!
于是我绞尽脑汁的改了一个符合以前潮流的开头。
编辑大人说:你这种很容易扑街,三思而后行。
我回答道:如果总是按老套路,如果不试试,也许永远也不会有机会,永远不可能动画化,不可能改编。
编辑大人说:你一定要试看看,试看看吧!实在不行就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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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内心隐约有些不服气,我觉得自己能写的好,能收获更多读者的喜欢,或许这个故事真的能被改编。
然而现实很残酷。
收藏在同期里是最低的,按照起点订阅十五比一,甚至二十比一的规律,这本书的订阅也许就几百。
很大概率上,这本书是要扑街了。
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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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真相就像一首诗,可是所有人都TM的讨厌诗。——《大空头》
我其实一直觉得我不懂得欣赏诗歌,尤其是现代诗歌,太片段,太意象化,但我读了海子,读了顾城,又觉得我是能够理解的。
很多诗句就这样贯穿着我们的生活,只是我们现代人越来越忙碌,越来越浮躁,根本没有情怀静下心来在去欣赏诗歌了。
于是那么多偶然的瞬间、心碎的片刻,眼泪的簌然,发人深省的呐喊都变的遥远起来,想要寻章摘句只能翻开前人的诗集,诗人这个群体开始集体的没落,诗人这个曾经让人梦寐以求的称号开始变成了笑话。
没人为诗歌买单,因此,诗歌越来越少,诗人这个群体也面临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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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的时候,其实很不喜欢认输,满身膨胀的荷尔蒙,自以为是的世界观,观点不同可以和人争上一夜,直到天色发亮。
现在的我,如果还遇到曾经的我,大概也会觉得自己不过是个煞笔。
可现在回忆起来,那大概也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因为傻B,所以无所畏惧。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高中的时候,上历史课,因为看过《中国通史》发现教科书和我所了解的有些谬误,于是举手跳了起来指出了老师这样是不对的,真相应该是这样——巴拉巴拉说了一大段,说完之后还颇为趾高气昂,很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错觉。
头发花白的快要退休的历史老师,看了我笑了一笑,说道:“不要以为看了几本书就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你首先得知道,在课堂上,我说什么是正确的,什么就是正确的.....”
班级里哄堂大笑。
我面红耳赤,但我没有认输,在历史考试中倾我所能写下了极其华丽的答案,当时我觉得就算是大学教授看了,说不定都会大声叫好,讲不好还会破格录取我去什么北大、清华的历史系。
然而结果很讽刺,历史零分,拖累的我总分成了全班倒数第一。
那个暑假,我都没有过的很好,被家里教育的生活不能自理。
历史老师那张满是皱纹的脸,是我当时最讨厌的一张脸。然后我开始自暴自弃,考试作弊,照本宣科,以一种“反抗”精神自以为是的得过且过。
成绩自然也是一落千丈。
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我还专门跑到历史老师的家门口撒了泡尿,表示鄙视!
但我现在回忆起来,我在课堂上举手跳起来大说特说的时候,他为什么不阻止,那张脸孔上的笑容,到底是嘲讽,还是落寞?wWW.ΧìǔΜЬ.CǒΜ
到底是什么呢?
我现在才明白,也许两者都有。
就如同我现在才明白,不是那么多聪明的作者没我写的好,不是他们写不出深度,而是因为写了看的人不多,一万收藏的书往往不到二十分之一的人在订阅,其他人都在看盗版,赚不到钱。
小众文,越来越小众,套路文,越来越套路。
如今大家能看到的不是穿越就是系统,不是奶爸就是文娱.....
因为这些题材不仅看的人多,愿意付费的人数也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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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每一次你花的钱,都是为你想要的世界投票。
但愿,我还有能力追求一下梦想,起点不套路的小众书籍越来越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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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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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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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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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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