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了,她终于打电话来了?
听见手机里传出的是魏春兰的声音,徐同道眉头微动,心头也是微微一跳,距离他给魏春兰名片,已经几天了,几天都没接到她电话,他还以为她在她妹妹魏秋菊的阻止下,已经不打算联系他。
没想到今晚却是打来电话。
更刺激的是——在他和曾雪怡在江堤上散步的时候,打来电话。
徐同道下意识看了眼面前的曾雪怡,“嗯,是我,怎么今天才给我打电话?”
当着曾雪怡的面,他尽量保持语气的自然。
电话里,魏春兰:“呃、这……这个……是、是我把你给我的名片,不小心弄丢了,真、真的!”
徐同道:“???”
他心里不大相信这个理由,那天下午可是她主动跟他表白,按理说,他留给她的名片,她肯定会很小心收着,会不小心弄丢了?
当然,人艰不拆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他没有纠缠这个问题。
“哦,这样啊!那你怎么又有我号码了?”
“呃……我、我今天傍晚又去那个在装修的网吧了,问了你表哥,是你表哥给我的号码……”
电话里,魏春兰小声解释。
徐同道哦了声,眼珠转了转,发现她这逻辑竟然很通顺,借口找得合乎逻辑。
本着“人艰不拆”的原则,他笑了笑,说:“这样啊!行,我知道了,对了,这个是你号码吗?我下次再联系你,就打这个号码是吧?”wWW.ΧìǔΜЬ.CǒΜ
“是!呃,不是!这是我拿电话卡在外面电话亭给你打的,你下次打这个号码,找、找不到我的。”
魏春兰下意识说“是”,随即又连忙否认。
既然是隔着电话,徐同道都能感觉到她的紧张。
“你还没手机是吧?”
他问。
“嗯,是、是的,我平时也不怎么给人打电话,偶尔打给家里,用我宿舍的座机,或者用电话卡出来找电话亭就行了,所以、所以我还没买手机呢……”
魏春兰在电话里显得很被动。
电话接通后,所有话题都是徐同道找的。
而她……可能是因为紧张吧!不会主动找话题,但却又尽量详细地回答徐同道的每一个问题。
似乎想通过这种尽量详细的解释,来让他感受到她想与他沟通的意愿。
而徐同道也确实感受到了。
“哦,好!我知道了,那……我回头想联系你的时候,怎么联系你啊?要不,把你宿舍座机号码给我一个?”
“好、好呀!我报给你呀,055……”
魏春兰刚说到这里,忽然顿住,随即改口:“不对!我今晚就要回家了,接下来暑假,我不在宿舍,你打我宿舍电话,也找不到我的,要、要不……我、我把我家地址给你,你、你给我写信吧?行、行吗?”
写信?
徐同道呆了呆。
他皱眉想了下——自己有多少年,没曾给人写过信了?
十几年?还是二十几年?
他记不清了。
在他的生命里,前生今世加在一起,总共也没给几个人写过信。
重生后,其实一封信都没给谁写过。
倒是重生前,初中刚毕业那两年,偶尔有同学给他写信,他给人回过两封,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给谁写过了。
主要是后来网吧遍地都是,手机也越来越普及,根本就用不上用笔给人写信。
想联系谁,发QQ信息,或者打电话、发短信,都行。
但……
话又说回来,2000年左右,国内确实还是比较流行写信。
很多人没上过网,也没手机,写信好像是最简便、也最便宜的联系方式。
“暑假,你住哪儿?还是住你姨娘那儿吗?”
徐同道问她。
魏春兰:“啊?不、不是呀!我和妹妹高中毕业后,就不住那里了,我们自己有家,我把地址报给你吧?”
徐同道无奈,“好啊!那你报给我。”
魏春兰给他报她家住址的时候,徐同道下意识看向面前的曾雪怡。
曾雪怡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打电话,不时捋一下耳边的发丝,一点都不生气,也不急躁。
情绪很平和。
她这反应,让徐同道真的开始相信她没想过和他长久。
否则,她不该是这种状态。
此时他俩站得这么近,最多一米左右,他相信他手机里魏春兰的声音,距离他这么近的曾雪怡应该能听得见。
就算不能完全听清,至少也能听见他手机里传出来的是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
片刻后,魏春兰已经报完她家的住址。
徐同道隔着电话,重复两遍,被她纠正两次后,就记住了她家的住址。
不是他记性太好。
而是他们家乡都在沙洲县,县城下面的几个乡镇名字,他基本都听说过,所以她报出来的住址,他其实不用记太多,只要记住她在哪个乡、哪个村就行了。
就连门牌号……
呵呵,这年头他们沙洲县下面的乡镇上,是没有门牌号的。
邮递员平时去哪个村送信,一般都是骑着送信的自行车进村,打听每一封信上,收信人住在哪家。
就是这么原始。
如果遇到图省事的邮递员,可能会把某几个村的信件,一起送到那几个村孩子所上的小学学校。
然后,学校的老师会把那些信件交给各个班上与收信人在同一个村的孩子,让孩子帮忙把信带回村里,送到收信人手上。
总之,这年头沙洲县这边的乡镇,是没有门牌号的。
家庭住址,一般只具体到某某行政村、某某自然村。
说完她家住址,徐同道又和她说了几句,就结束了这次通话。
结束通话之前,彼此约好这个暑假,互通信件。
结束通话之后,徐同道对面前的曾雪怡说:“咱们继续往前走?”
曾雪怡笑了下,点头,“嗯,好呀!”
她没有打听刚刚和他通电话的女孩的意思。
而是看了看夜色下,黑黝黝的江水,笑道:“这里晚上纳凉确实不错呀!你最近经常来吗?”
“嗯,经常来,你以后有空的话,我们可以一起来。”
“行呀,不过,估计也就最近这几天了,等悦悦回来了,我晚上就又没什么时间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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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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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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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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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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