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飞越泡沫时代顶点>1074. 太太社交
  初次见面,秋元康客客气气,中森明菜也彬彬有礼。不过,寒暄之余,她还额外说一句:“……之前承蒙您的关照。”

  之所以有这么一句,是因为几年前,胖胖青年曾经受华纳委托,替中森明菜的曲子写过歌词。

  幕后黑衣人一年到头不知道接到多少来自四方八面的委托,但绝大多数都是闷头制作,只通过事务所来打交道。除非挂上制作人的名号,或者成为固定合作对象,否则根本不会碰面。

  这个胖胖青年自从1981年作词家出道,此后又是给小泉今日子写《因为是偶像》,又是给长渕刚写《再见青春》,更为美空云雀写下名曲《川流不息》,甚至还曾在渡边万由美老爸去世的时候,和林哲司搭档写了一首叫《MyFather》的纪念曲。

  至于总揽小猫俱乐部更不在话下,当然,也落不下替中森明菜作词的《清教徒》。

  再加上当台本作家、节目制作人,出书拍电影,这个胖胖青年真就是无处不在。。

  尽管这十年间作词足有上百首,但中森明菜还记得自己唱过秋元康作词的歌,并且多说了这么一句,还是令胖胖青年难得露出一丝倍感荣幸的表情——至于几分真几分客套倒无所谓。

  不过,偶像当中,秋元康的确十分欣赏中森明菜就是了。

  而对于最初认识的时候还是个跑东跑西的小经纪人的损友,几年之后名利双收还跟超级偶像交往这件事,这个胖胖青年更是在心里觉得有意思。

  再没有什么,是这种叫人猜不着的人生走向,更加有趣的了。

  话也说回来,用“有趣”或是“无趣”来看待别人的人生,这正是胖胖青年个性冷酷的体现。

  ……

  秋元麻巳子成为太太已经有个三年时间,主妇修行做得相当出色。此刻有条不紊,招待着丈夫的朋友。

  她事先得知健太也跟着过来,甚至还为小狗准备了一餐,通过秋元康,向岩桥慎一确认了健太平时的饮食习惯、吃哪一种狗粮,周到的不得了。

  或许有身为太太负责招待丈夫客人的一份专业,但也从中看得出她认真的性格。也正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尽管中森明菜和秋元麻巳子并不熟悉,却对她先有一份好感。

  席间,中森明菜初次尝到秋元麻巳子的手艺,忍不住连连称赞。

  辛苦奔忙的人手艺得到肯定,秋元麻巳子既高兴、又荣幸,向她道谢,又道:“……老师是品尝美食的达人,托他的福,我对料理这件事,相比从前有了更多的认识。”

  秋元麻巳子称呼秋元康“老师”。

  从这个称呼方式来说的话,胖胖青年是挺有文化人气质的。

  岩桥慎一不时来秋元康家里做客,对此已经习惯,但中森明菜却先为这个称呼迷糊了一下,直到听她把话完,才回过神,意识到她是在称呼自己的丈夫。xiumb.com

  “秋元桑的嘴巴是够刁的。”岩桥慎一笑着接了一句,“这一点,我还在当经纪人的时候,就已经领教过了。”

  就是因为胖胖青年太难搞定,岩桥慎一才成了行走的银座六本木指南,外加对东京都内的知名餐厅和街巷美食都有了深刻的了解,并且在之后和中森明菜约会时熟练运用。

  “但慎一君就完全不一样。”秋元康笑眯眯,“有够好说话的。”

  两个男人你一句我一句说起来,两个女人就在一边默默听着。一边听,不禁相视一笑。这笑容,似乎是在共同听着自家男人跟别人瞎聊这件事当中,所收获到的一丝“太太友谊”。

  ……虽然中森明菜并不是个真格的太太,但在与秋元麻巳子相视而笑的这一瞬间,还是自觉得,有着和秋元麻巳子同样的心情。

  她轻声细语,向秋元麻巳子讨教起了厨艺,两个人在料理方面话题多多。

  健太正当小狗最活泼顽皮的年纪,待在初次到来的陌生地方,也难挡它的好奇心,四处嗅闻,如鱼得水。

  不过,探索的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对没人和它一起玩这件事感到无聊,往这边跑过来,在这个脚边待一会儿,又去咬那一个的裤脚。

  秋元麻巳子对可爱的小狗毫无抵抗力,像跟小孩说话那样,捏着嗓子,“健太君~”

  自家的犬子被人喜欢,中森明菜也跟着高兴。听着秋元麻巳子问东问西,岩桥慎一玩笑着说了句,“干脆,你也考虑养一只好了。”

  他不时到胖胖青年家做客,跟秋元麻巳子也算熟人,说起话来颇为随意。

  秋元麻巳子认真点头,“是个好主意。”她看向秋元康,一脸期待,“老师,我们住的公寓没有禁止养狗,对吧?”

  中森明菜在旁边听着,看了岩桥慎一一眼。

  这个年下君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甚至还弯下腰,逗弄起了健太。

  想当初,胖胖青年故意拖延时间不放岩桥慎一回去,害得独自在家的健太在他的客厅里画地图,那时,岩桥慎一就想过,将来要带上健太去他家做客,并且怂恿他太太也养一只。

  如今,终于有机会全家出动去胖胖青年家做客,顺便兑现一下曾经的想法。

  损友之间的交情就是这样。

  不是怂恿搞笑艺人在节目里玩模仿梗,就是带着小狗上门劝养一只。

  ……

  今晚的《FRIDAY》主题聚会,除了岩桥慎一和中森明菜,还另有两三个胖胖青年的朋友前来参加。只不过,到九点钟之后,这几个人才姗姗来迟。

  与其说是来参加《FRIDAY》主题聚会,不如说是参加胖胖青年在家里举办的第二场聚会,只是刚刚好跟第一场的客人不期而遇。

  中森明菜跟着岩桥慎一一道受邀而来,不过,此时此刻,不论是她自己还是在这个场合见到她的幕后黑衣人,谁也没有认为在这场聚会里有个“桃浦斯达”在场。

  来客就像不会对秋元康的太太曾是个知名偶像而表示惊讶那样,自然而然,将中森明菜视作跟随着岩桥慎一而来的人,只向她投以礼节的关注而已。

  至于中森明菜自己,更颇有一点夫唱妇随般的谦卑,自甘当个岩桥慎一的陪衬。

  幕后黑衣人们聚到一起,终于移步去了秋元康的书房,多半要大聊特聊。中森明菜跟秋元麻巳子留在这边,外加一只犬子健太,两个人一起闲谈。

  谷</span>期间,秋元麻巳子起身离开,去给丈夫和他的客人们换茶水,送烟灰缸。这个凡事周到的太太,跟中森明菜曾经在电视台的后台偶尔会遇到的那个偶像,好像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健太君真可爱。”秋元麻巳子回来,又爱不释手的摸了摸小狗。

  中森明菜听着秋元麻巳子的称赞,再看自家犬子,更觉得它可爱无双——到底是个溺爱犬子的妈妈,问道:“麻巳子酱也打算要养狗吗?”

  “不是也挺不错的吗?”秋元麻巳子看来不是一时兴起。

  这个年轻的太太,说起要养小狗的事,也眼睛发亮,“就去宠物店看一看好了。”看来,小狗的魅力是挺强的。

  ……

  岩桥慎一没跟秋元康的朋友们聊太久,不多时就起身告辞。中森明菜把小狗抱在怀里,跟送他们出门的秋元麻巳子道别,“那么,就告辞了。”

  她握着健太的小爪子,跟秋元麻巳子比划一下,捏起嗓子说道,“健太君也拜拜~”……甚至还久违的发挥了一下她的声优技能。

  看这样子,她们两个之间相处的也挺不错的。

  从胖胖青年家出来,回去的路上,中森明菜没忍住,问他,“你该不会是故意带健太过去吧?”

  岩桥慎一看了她一眼,“什么?”

  中森明菜装模作样,摆起了架子,“十一分的演技,可瞒不过中森审查员的眼睛。”她偷偷笑,“是故意的,对吧?”

  岩桥慎一也笑了,“哪有什么证据都没有,就一口咬定是这么回事的。”

  他这么说,中森明菜就搜肠刮肚找能说出口的证据,可刚把“是为了怂恿麻巳子酱也养一只”的话说了一半,自己想了想,也觉得没道理。嘴巴一闭,腮帮子一鼓,像是把要说却未说出口的话关在了嘴里。

  岩桥慎一还等着听她的“证据”,可证据没听到,倒是亲眼目睹了她好似吃了个瘪的表情,忍俊不禁。伸过手去,摸了摸小狗,“健太这么可爱,当然受欢迎了。”

  撒娇鬼小狗像是听懂了夸奖一般的,立刻投身岩桥慎一的怀抱。

  中森明菜看他逗弄小狗,像开了眼界似的,感慨道:“没想到,慎一你还有这样的一面。”

  “怎样的?”

  她眨了眨眼睛,本想说他“坏心眼”,可如果怂恿别人养小狗是坏心眼的话,岂不是在说自家的健太是只不省心的小狗?

  这个中森明菜的直觉虽然有时候出奇的管用,但偏偏除了直觉之外什么都没有,一不留神就成了只玩毛线团却被毛线缠住无法脱身的笨小猫,除了喵喵叫别无办法。

  她进退两难,又不甘心认输,就用唇语对他说了句“真狡猾。”

  至于“狡猾”的到底是带着小狗到朋友家去做客这件事,还是绕了她一圈这件事,那就只有这个中森明菜自己知道了。

  岩桥慎一看着她翕动的嘴唇,调皮的表情,心里冒出些想说的话,想做的事,但到底碍着是在车里,最终只是露出个笑容而已。

  虽然在中森明菜看来,这个笑容怎么看也怎么是坏心眼的笑。

  ……

  既然带着犬子出动,岩桥慎一又很自觉的跟着回了中森明菜的家。连有感情的司机都已经知道,只要车里还有明菜桑在,那目的地必定是明菜桑住的公寓那边。

  虽然两个人住得挺近的。

  小小狗在胖胖青年家里的时候威风凛凛,还收获女主人秋元麻巳子的满满喜爱。等回到家,刚被放下来,又第一时间在自己的地盘巡视,跑来跑去。

  带着它出去玩这一大趟,今天的散步大概是可以偷个懒省去了。

  岩桥慎一跟幕后黑衣人们在秋元康的书房聊了一会儿,衣服上沾满了烟味。一进门,就先去洗漱换衣服。

  中森明菜跟在他身后,替他去找新衣服,又把换下来的衣服收进洗衣篮。岩桥慎一回身看她一眼,忍不住笑道:“跟得这么紧。”

  她偏了下头,理直气壮,“不可以吗?”

  岩桥慎一拉住她一只手,放到自己腰间,“再跟紧一点也欢迎。”

  他说句漂亮话,中森明菜有点嫌弃的瞄了他一眼,把手收回来,“油嘴滑舌的。”

  刚开始交往的时候,总是为年下君的过于内敛而烦恼,如今,总算也到了在自家男朋友说漂亮话的时候送上一顿嫌弃的程度了。

  与其说这是交往久了以后自然而然走向这样的相处模式……但对中森明菜来说,她嘴上嫌弃,反而是因为心里欢喜。

  星期五的晚上,回到家这个时间,打开电视,中森明菜主演的《可爱的季节》早就已经播完了。

  中森明菜设定了电视录像,将这一集录了下来。虽说自己看自己主演的电视剧,这种事多少显得有一点自恋,不过,她不是为了欣赏自己的演技,而是确认自己的表现。

  往后退上几步,以观众的眼光,去看待这部电视剧,确认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不过,刚从外面结束聚会回来,她只是把录像带取出来,并没有立刻就看。

  岩桥慎一看到她去拿录像带,说了句,“我还设定了电视录像。”从第一集开始,他一集不落的全部看过了。

  而随着电视剧往下播出,剧情展开的同时,中森明菜的演技也渐渐从容自然。偶尔在某一集里,看到她突然稍显不自然的演技场面,便猜得到那是在最开始就拍摄完的场面。

  对普通观众来说,只要看着不出戏,偶尔稍显不自然的演技也能够接受。不过,随着电视剧剧情渐入佳境,主角的演技也越来越自然,两样加在一起,自然更加吸引人。

  中森明菜听他这么说,多问了一句,“慎一你要看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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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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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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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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