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海大概就是天堂的样子吧。
火车还没到站,晓晓就背着大大的书包站在过道口,遇到好奇的乘客问她,“小妹妹,你这一个人是要去哪啊?”
晓晓就抬起头大声回答他们,“我要去绕海。”
提着大包小包的乘客们都笑了,有人问她,“你那么小年纪去绕海做什么?你的家里人呢?”
晓晓眼珠子一转,回答道:“我的家里人就在绕海。”
“哦哦,原来是绕海人啊,那么会不会说绕海话啊。我在绕海打工两年了,绕海人说话还是听不明白。”过道上一个矮个子女人坐在巨大的行李箱上一边将一个泡椒鸡爪放进嘴里,一边和晓晓说着话。
“我不会说绕海话,但是我叔叔会,我叔叔在绕海有房子还有很好的工作。”晓晓大声说着,仿佛在讲台上对着全班同学演讲一样。
“有这么厉害的叔叔啊,他是做什么的呀?”又有人问。
“我叔叔是警察。”晓晓这么一说,有些乘客忍不住笑了起来,也有些不说话了。
有些人天然听到警察这两个字就会紧张,而更多的人是觉得好笑,好像小孩子说起家人的职业都是警察、医生、科学家这样的啊,心里琢磨着小女孩多半是在骗人,但也不好意思揭穿她。
“那你叔叔来不来接你啊,绕海那么大你知道怎么走吗?”吃完鸡爪的女人打了个嗝又关心起晓晓来。
晓晓摇摇头,随后说道:“我只要问问警察叔叔或者警察阿姨就能知道怎么去找我叔叔了,而且他所在的地方应该不难找到,问问警察叔叔就能找到了。”
伴随着火车到站的声音,乘客们也就自顾自整理行李准备下车,晓晓走下火车那一刻,脚还没有站稳,就被绕海又大又漂亮的火车站台吸引住了。
天啊,这就是绕海市吗?我真的在绕海了吗?我真的真的来到绕海了吗?
晓晓背着沉沉的书包,仰头转圈,完全没有旅途的疲惫,满心都是欢喜和兴奋。
她穿着广深叔叔给她寄的运动鞋,背着广深叔叔给她买的书包,还有广深叔叔的朋友们送给她的衣服,现在她就要和他们见面了。
晓晓边走边跳,边跳边哼着她新学的歌,走到台阶时,晓晓又看到了自动扶梯这东西对她来说有些可怕,在出发站的时候晓晓就没有敢走上这个会动的扶梯,她在扶梯前看了很久,直到后面有个阿姨问她,“你到底上不上去啊。”晓晓一溜烟跑到了旁边的楼梯上。
现在,绕海火车站的自动扶梯特别长,人们一窝蜂地挤在上面,一个个就像火车开过时朝后方退去的大树。
一切都是新鲜的,所有的事物都令晓晓充满好奇。
这个绕海远比广深叔叔告诉她的更大,这里的女孩远比广深叔叔告诉她的更漂亮。
这里的食物远比广深叔叔告诉她的更多,更让人嘴馋。
从火车站走到体贴站的一段路上,晓晓就看到了几十家餐饮店,每一家店的食物都看起来好好吃。
怎么会有那么多吃的,怎么广深叔叔从来没告诉我,绕海到处都是好吃的。
晓晓虽然还小,但是平山村日复一日的生活培养了她独立、坚强的个性,比一般城市里长大的女孩成熟的更早些。她并不对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感到恐惧,也不害怕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她也不感到周围人说的话听不懂有什么可怕的,晓晓根本没有时间害怕,也没有时间紧张,她满心喜悦,并且很快找到了她想要要找的人。
“警察叔叔,你好,这是我的学生证。”晓晓将学生证递给警察。
“你一个人来绕海的?”警察看了看晓晓的书包,又看了一眼她的学生证,随后问道。
“嗯,我是来找亲戚的,他在丰川第一监狱。”晓晓歪着脑袋,尽量模仿语文老师的标准普通话和警察叔叔说话。
当值的警察皱了皱眉头,说道:“丰川第一监狱?小姑娘,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晓晓乖巧地点点头,“我知道,警察叔叔,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去那个地方?你的家人在里面吗?”警察担忧地把晓晓带到通道旁边,以面妨碍其他人通行。
“嗯,是的,我的叔叔在里面。”晓晓如实相告。
“小姑娘你一个人来绕海的吗?”
遇到一个看起来也就十岁大小的小女孩只身来到绕海,还在火车站独自晃悠,又说要去监狱找叔叔,当值的警察实在不敢放松警惕,虽然绕海治安很好,可是小女孩这么小就一个人坐那么久的火车到绕海,又说要去在郊区的丰川第一监狱,警察还是有些不放心。xǐυmь.℃òm
“你要跟我说实话好吗?你的叔叔在监狱里,你怎么去见他?”
也许是警察平日里说话严肃惯了,被警察这么一问,晓晓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通红。
“我真的是去找我叔叔,他的确是在丰川第一监狱。”
说到这里,晓晓突然跪在地上,用左手打开书包,又拿出一件旧旧的粉色连衣裙,最后取出一封信递到警察手上。
“这是什么?”警察接过信,等着晓晓告诉他为什么要给他这封信。
“你看上面的地址,你再看信上面写的内容,就知道我没有说谎,我的确是要去丰川第一监狱找我的叔叔。”
警察照做了,读完信之后,也明白了晓晓说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丰川第一监狱离这里可不近,你自己能去吗?”
“可以的,警察叔叔放心,叔叔说过,绕海人都很好,不会有什么不安全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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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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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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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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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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