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师李太越劝道:“胜负乃兵家常事,大将军不必放在心上,虽然死了两员大将,但至少也让我们避免了另一种惨败,我们应该感到庆幸才对。”
“什么惨败?”
“如果今天大将军不是单挑,而是两军决战,大将军觉得取胜的几率有多大?”
曹保宗想了想,坦诚道:“我觉得凶多吉少。”
“大将军说得没错,两军训练相仿,装备相似,数量相近,那么最后的胜负就由主帅起到决定作用,以陈庆的勇猛,他能把整个军队带起来,势不可挡,所以和他的军队作战,我们必败无疑!”m.χIùmЬ.CǒM
曹保宗默默点点头,他也有同样的感觉,两军作战,陈庆率领一支军队所向披靡,就算是女真人也未必能顶得住。
他叹了口气,“军师说得对,今天单挑确实是一种幸运,没有进行两军对决。”
他沉吟片刻道:“那我是不是应该撤军?”
李太越毫不迟疑道:“卑职有两个建议,第一,尽快撤军到定西县,以免对方切断我们的后勤,这是之前卑职反复提及之事;其次就是派人去京兆联系齐国,建议双方联手夹攻陈庆,使陈庆腹背受敌,他必然会撤军回秦州,至少我们能拿下巩州,这两个建议都是卑职之前说过的,希望大将军考虑。”
曹保宗叹了口气,“我率军南下,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和宋军单挑,早就出兵之前我就在策划这件事了,这其实是天子的想法,我替他实施而已,至于军师建议和齐国联手,其实我已经派人去了。”
“那齐国有消息吗?”
“暂时还没有,我还在等回应。”
李太越沉思片刻道:“那就再等一等,但大将军要加派兵力保护补给线,对方一定会派军队骚扰,卑职很担心第二批物资,那里面可是有攻城武器啊!”
“我知道,我再加派两千军队去接应运粮队伍!”
曹保宗拾起桌上的剑,恋恋不舍道:“这柄宝剑真不想给他啊!”
“如果将军不想给,再换一把剑就是了。”
曹保宗苦笑一声道:“我就算不给陈庆其实也无所谓,恐怕在天子眼中,我就是个言而无信之人了,这把剑我必须得给,以后干掉陈庆后再夺回来就是了。”
..........
陈庆终于拿到了曹保宗派人送来的宝剑,大帐内,他拔出剑,只见一道寒光从剑身闪过,把七个凹面连为一体,确实很像夜空的北斗七星,而且这道寒光聚而不散,举在空中,剑身下方铭刻着两个篆字,‘七星’,整个剑身闪烁着瑰丽的光芒。
陈庆宝剑一挥,‘咔嚓!’竟然将桌上一支青铜烛台斩为两段,再看剑锋,丝毫没有一点损伤,果然是削铁如泥。
这柄宝剑不长不短,着实让陈庆爱不释手,他索性舞了一套剑法,宝剑入鞘,这一刻,陈庆做出了决定,这柄七星剑他不会再交还给朝廷,将成为他随身的佩剑,若有人想弹劾,就随他们去吧!
........
巩州中部通西县附近有一座通西堡,距离县城约三十里,是一座修建在半山腰上的坚固军堡,最多时曾经驻军八百人,支持这座军堡存在的主要原因就是军堡旁边不远处有一座水潭,由山上的溪流汇集而成,又继续流下山去。
此时,刘琼率领五百骑兵就住在这座军堡内,他们携带了半个月的干粮,如果粮食不够,他们只能去秦州的鸡川县取粮。
刘琼这是第三次被派为外围军队了,率领一支五百骑兵队专门骚扰敌军的后勤粮道,说起来他的经验确实很丰富,无论袭击金人还是西夏人,他都取得过不俗的战绩,他慢慢有了自己独到的经验,那就是忍、等、快、狠。
不要轻易打草惊蛇,耐心等待机会,一旦机会出现就毫不犹豫出击,而且绝不留情,有时候会误伤民夫,那也在所不惜。
刘琼把通西县看成一个很重要的节点,队伍一般都会在通西县内过夜休息,破旧的县城至少可以防御野兽夜袭,所以他便耐心等候在通西县城附近。
这天傍晚,两名斥候骑兵奔到了通西堡,为首骑兵被带到刘琼面前,骑兵单膝跪下抱拳道:“启禀将军,辎重队伍确实进了通西县!”
刘琼的手下在昨天发现了一支辎重队伍,主要运送粮食和攻城梯,粮食有几千石,攻城梯三十架众多,一共两百辆大车,一千多名士兵护卫,刘琼从对方进行速度推断,这支队伍到达通西县应该是下午时分,一定会在通西县过夜。
果然不出他所料,对方在通西县过夜了,这是他们的机会。
“唐都头可在县城内?”
“在县城内!”
唐骞是刘琼手下的得力干将,带着十名弟兄潜伏在县城内。
刘琼当即起身道:“传令全军,准备出发!”
现在是黄昏时分,到了通西县,天色就应该黑尽了。
.........
通西县是一座十分复杂的县城,人口不足千人,全部都是不肯迁走的老弱,在县城内苟延残喘,但县城内空屋很多,也很复杂,俨如迷宫一般。
城中百姓基本上集中的东南角,因为那边有一口唯一能出水的井,否则得去十几里外打水,这些老弱怎么经受得起。
城内也没有什么商业,只有两家小店,一家是杂货铺,一家是棺材铺。
都头唐骞便率领十名手下藏身在棺材铺附旁边的一间院子里。
不管是宋朝人还是西夏人都比较忌讳棺材,他们一定会远离这家棺材铺。
夜渐渐深了,忙碌了一个多时辰的西夏人终于安静下来。
西夏人的车队都停在西面,没有找那些老弱的麻烦,倒不是他们心地善良,而是这些老弱他们比较熟悉了,实在是没有什么油水可榨,很多人还有病在身,若被传染上疾病,那可得不偿失。
唐骞和他的手下出动了,他们用绳索攀上了城,所有上城甬道都已经坍塌了,只能靠绳索或者梯子上城,城内也不例外。
城头上十分破烂,腐朽不堪,很多地方都塌陷了,稍不留神就会陷入城墙内部,被泥沙掩埋,那时很难救活了。
十名斥候小心翼翼在城头上攀爬,每个人腰间都被长索拴住,防止落入夹墙内无法拯救,他们足足爬了半个时辰,才抵达西城墙。
居高临下,他们看见了院子里的大车,两百辆大车一共分布在二十几座院子里,士兵们估计已经吃饱喝足,在屋里睡觉,车夫也是西夏人,他们都睡在大车上,所有物品都被士兵们搬下来,堆放在大车旁边。
唐骞关心的是攻城梯,他很快找到了攻城梯,居然都竖放在院子里,很高很粗壮,超过屋子一大截,三十架攻城梯集中放在两间院子里。
这种攻城梯很沉重,每架重达数千斤,要数十人才能扛起一架梯子,一辆牛车最多只能运送一架。
唐骞眼珠一转,有了一个绝妙之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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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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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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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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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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