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封侯高月小说>第一百八十一章 接风
  次日一早,王淮带着商人来见陈庆,商人姓姜,有一半的羌人血统,在成纪县有一座不小的店铺,他常年贩卖日用品给羌人,和羌人非常熟悉,替新任制置使办事,商人当然也十分心甘情愿。

  陈庆嘱咐呼延云几句,让他带一百名弟兄前去买羊,打底五千只羊,如果羊的品质不错,买一万只回来也可以。

  呼延云随即带着士兵跟随商人出发了。

  王淮又道:“启禀将军,还有一件事需要和将军商量。”

  “王通判请说!”

  “是这样,秦州录事参军去年病故了,职位一直空缺,正好将军上任了,就烦请将军任命吧!”

  “各州的录事参军一般都是朝廷吏部任命的吧!我若抢了吏部的生意,他们岂不恨我?”

  话虽然这样说,陈庆还是笑着回头对张晓道:“这个职位就由先生出任吧!”

  录事参军是六曹主官,权力很大,张晓当然心喜不已,连忙抱拳道:“卑职愿替统制分忧!”

  王淮见陈庆嘴上说吏部任命,可实际上却没把吏部当回事,他一颗心也放下了,连忙道:“明天中午,卑职在天水酒楼给将军接风,到时成纪县士绅大户都会来,其实秦州的大户基本上都在成纪县。”

  这是陈庆所期待的,陈庆呵呵一笑,“明天中午,我和郑统领一起来。”

  ..........

  天水酒楼算得上是秦州最好的酒楼,也是王家的资产,位于县城中心,很富丽堂皇,也是因为金兵百夫长常来这里吃喝,酒楼才得以保存下来。

  不过让陈庆惊奇的不是这座酒楼,而是那些大户士绅们,成纪县破败不堪的一座县城,居然藏龙卧虎,一下子钻出来一百多名身穿锦缎、肥头大耳的士绅,他们平时住在哪里?

  郑平却反应比陈庆快,他低声对陈庆道:“估计平时都是穿得破破烂烂,住得破破烂烂,装呗!怕贼惦记。”

  “有道理!”陈庆笑着点点头。

  “陈将军,我来给你介绍一下潘大官人。”

  王淮拉来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长着一脸横肉,三角眼,眼中带着一丝傲慢。

  王淮别人都没有介绍,唯独介绍此人,估计有点来头。

  陈庆笑着抱拳行一礼,“原来是潘大官人,久仰!久仰!”

  这位潘大官人还真以为别人久仰他,他呵呵一笑,“两位就是小陈将军和小郑将军吧!我听老傅说起过你们,老傅是我亲家,其实你们也认识,就是你们的傅都统。”

  陈庆一怔,居然是傅选,郑平眨眨眼问道:“潘大官人和傅都统是亲家?”

  “是啊!我女儿嫁给了他儿子,还是去年的事情,去年我在汉中,今年才会秦州老家。”

  陈庆也听出端倪了,傅选可没有儿子,这位潘大官人的女儿嫁的不会是傅墨山吧!

  陈庆稍有涵养,没有揭破他,他笑了笑,打个招呼先进酒楼了。

  郑平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这个死老贼竟然叫自己小郑将军,他算什么东西?

  他脸上肥肉抖了两下,奸笑一声道:”幸亏令爱嫁给了傅都统的儿子,没有嫁给他侄子傅墨山,我给老潘你说,那个傅墨山名声很臭,在军队里喜欢找男人,特喜欢找那些又黑又壮的士兵,前不久和十几个士兵在营帐里乱搞,被吴都统巡逻抓个正着,当众打断了他的双腿,赶出军营了,这件事轰动了大散关,你女儿运气不错,没嫁给他。”

  说完,郑平哈哈一笑走了,潘大官人脸都要气绿了,王淮听得很惊奇,这位潘大官人整天吹嘘的女婿,不就叫傅墨山吗?原来他女婿有龙阳之好。

  ..........

  酒楼和院子里济济一堂,摆了十几桌,全部坐满了。

  王淮说了开场白,欢迎秦州制置使陈统制到来。

  陈庆也说了几句场面话,无非就是说,军队要长久驻扎,保护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秦州秩序,恢复各县生产、生活。

  陈庆暂时没有提粮食的事情,众人推杯换盏,开始吃喝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场面气氛十分热烈,时机到了。

  陈庆端起酒盏笑道:“感谢各位对军队的支持,我有几句肺腑之言,要和各位交交心。”

  众人都放下筷子,恭恭敬敬坐好,洗耳恭听陈将军的心里话。

  “大家都知道的,西军军纪一向都不错,像种家军更是秋毫无犯,我的军队也要向种家军学习,军纪严明,不扰百姓,就算士兵们买东西也会公平合理,绝不会强买强卖......”

  陈庆的话没有说完,赢得一片热烈的掌声。

  陈庆干咳两声,下面才是他的重点,“我这次率军队来秦州,因为不是作战,按照规定,粮食就得我自己解决了,可是官仓里居然一颗粮食没有,被金兵剥削光了,所以今天请各位前来.......”

  酒桌上鸦雀无声,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暗暗叫苦,果然是鸿门宴,这下糟糕了。

  刚才那位潘大官人苦着脸道:“将军有所不知,大散关作战,金兵强行给秦州摊派了一万石粮食和两万贯钱,官衙哪里拿得出来,都是我们把家底掏出来,凑齐了这笔钱粮,别看大家穿得光鲜,其实很多人家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

  “就是!就是!”大堂上一片嗡嗡的应和声。

  王淮气得脸色通红,这帮混蛋是什么底子他会不知道?一提到钱粮就装穷,他们在金兵面前怎么不装?

  “大家安静,陈将军不会白要各位的粮食,给钱的!”

  听说给钱,大堂上又安静下来。

  陈庆笑着又继续道:“我刚才已经说了,军队军纪森严,不会勒索大家,实际上,我是准备向各位购买粮食,用我们来之前的市场价格购买,而且我们准备支付白银。”

  陈庆话音刚说完,大堂上就像烧开了水一样,沸腾起来,谁家都有粮食,都藏在地下,都知道藏不了多久,迟早会霉烂,把粮食拿出来卖掉,可真正需要粮食的人家都很穷,拿不出钱。

  可让大家白白捐掉,谁也舍不得,现在陈庆愿意按照市场价收购,居然还用白银收购,这些大户当然求之不得。

  潘大官人忍不住道:“我忽然想起来了,我庄园里好像还有点存粮,不知怎么交给军队!”

  郑平冷冷哼了一声,这个混蛋刚才还说穷得吃不起饭,这会儿又有了粮食,脸都不要了。”

  陈庆当然不会计较,反正他的银子也是抢来的,他也不心疼,关键是军队支撑不了几天了,他必须尽快拿到粮食。

  陈庆站起身笑道:“我们的军营大家应该也看到了,各位用大车把粮食运到军营来,我们会当场结算给银子,银子和铜钱就按照一比五的价格算,然后各位若有蔬菜、鸡鸭什么的,我们也可以买,别的物资,如果我们需要,我们也会拿银子买下来。”

  ..........

  当天下午,潘大官人第一个运送粮食来卖了,他运来三百石小麦,熙河路的粮价早已经被大散关的战争催胀了,加上又是春天,粮价很贵,小麦市价已达每斗三百文,也就是九百贯钱,折合一百八十两银子,拿到沉甸甸的一百八十两银子,潘大官人喜笑颜开,他连忙又让人挑来十几斤蔬菜,假惺惺表示慰问。

  王家随即也送粮食来了,王钰亲自押送,送来一千石粮食,价值三千贯钱,折合六百两银子。

  但王家出手阔绰,捐给军队三百坛腌菜和一千只鸡鸭,另外王家知道陈庆需要什么,一定需要存放粮食肉食的冰窖,王钰随即又捐给军队五口冰窖的巨大冰块,这其实是顺水人情,他们存放粮食的冰窖空了,那些冰也没有什么用,索性就捐给了军队。

  短短两天时间,陈庆就拿到了一万两千石粮食,后面还会有粮食源源不断送来,足够陈庆五千军队食用三个月了。

  陈庆随即拿出两千石大米交给州衙,命令州衙熬粥赈济饥民,他亲眼看见很多县民都在田野里挖野菜、捉田鼠度日。Χiυmъ.cοΜ

  陈庆是秦州制置使,不光是军队统制,同时也是秦州百姓的父母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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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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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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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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