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封侯高月小说>第二十四章 血战(下)
  “呜——”

  低沉的号角声在山顶上不断吹响,两千名女真士兵同时放箭,密集的箭矢如暴风骤雨般射向山顶。

  不断有宋军士兵中箭倒下,宋军士兵被压得抬不起头。

  三千契丹人几乎伤亡殆尽,进攻一方变成女真士兵,他们远比契丹人骁勇,更加悍不畏死。

  宋军已处于全面劣势,山顶上的两千多根巨木已经耗光,剩下备用的几百支兵箭也全部射光,宋军的兵器只剩下军弩和长矛。

  宋军投入三百人在最后一道斜坡上和女真士兵激战,他们在斜坡边缘修建了四尺高的挡箭泥袋墙,可以挡住女真人的箭矢。

  但一千女真士兵投入了最激烈的白刃战,他们虽然付出了四百余人的伤亡,但已夺取了三道掩体,宋军只剩下在最后两道掩体。

  此时宋军同样伤亡惨重,阵亡士兵超过了两百人,山道上每一步都有士兵血肉模糊的尸体。

  陈庆想射杀金兵主将,但金兵主将完颜活女被三十名亲兵用铜盾护卫,无懈可击。

  他见敌军攻势如潮,越战越勇,剩下的数十名宋军士兵已经支持不住了,陈庆当即立断,回头对杨桦喊道:“去通知东北小道的弟兄,向后山撤军!”

  “遵令!”杨桦飞奔而去。

  在倒数第二道泥袋墙前,都头辛烈率领十几名士兵死战不退,陈庆大吼,“辛都头,我再次命令你撤回来,你要违抗军令吗?”

  辛烈回头对十几名士兵道:“将军有令,立刻撤退!”

  十几名士兵举着盾牌迅速向后撤退,但辛烈却没有半点退意。

  “都头,快撤!”士兵们急得大喊。

  辛烈惨笑一声道:“我父母妻儿都死在女真人刀下,我就在等今天为他们报仇雪恨!”

  “杀!杀!杀!”

  辛烈连声怒吼,长矛刺杀了数人,但数十名女真士兵一拥而上。

  他被数十根长矛刺穿了身体,身体被高高举起。

  辛烈长矛落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闭上了眼睛,喃喃道:“爹娘,娘子,春儿、三郎,爹爹来陪你们了!”

  ........

  泪水流满了陈庆的脸庞,他大吼一声,挥舞铁枪冲上去,迎面一枪,将跳上泥袋墙的一名百夫长刺穿了胸膛,随即将尸体甩下山崖。

  他长枪如暴雨梨花,连杀十几人,使女真士兵的攻势为之一滞。

  “撤退!”

  他喝令最后二十几名宋军士兵撤退。

  二十几名宋军士兵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机会,向最后一道泥袋墙撤退。

  副将杨元清率领一百多名士兵守在最后一道泥袋墙后面,长矛如林,严阵以待。

  陈庆回头大喊,“杨将军,带弟兄们向后山撤退,快走!”

  杨元清也知道山顶守不住了,他大喊一声,“跟我撤!”

  他率领士兵纷纷向军营内奔去,穿过军营,向后山撤退,这时,陈庆也要撤退了。

  他大吼一声,长枪快如闪电,一连刺穿了七八人的胸膛,速度之快,力量之狠,惊得女真士兵纷纷后退。

  陈庆转身飞奔,一跃跳上最后一道掩体,就在这时,一支冷箭‘嗖!’的射来,陈庆心知不妙,这一箭太快了,躲闪已经来不及,‘噗!’一箭正在他的右腿。

  力量迅速消退,陈庆腿一软,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他强忍箭伤,纵身跳下掩体,向军营狂奔而去........

  完颜活女收起弓箭,狠狠一拳砸在山壁上,心中悔恨万分。

  他是到最后才认出陈庆,他没想到主将居然会亲自出战,他一直以为站在后方,被士兵们簇拥的杨元清才是陈庆。

  直到陈庆下令撤退,完颜活女才反应过来,这名孤身掩护士兵撤退的大将,竟然就是自己的杀父仇人陈庆。

  要是再早那么一点点出手.......杀父仇人就这么错过了。

  完颜活女又悔又恨,咬牙大喊道:“抓住此宋将,封万户!”

  女真士兵嗷嗷大叫,争先恐后向山顶冲去........m.xiumb.com

  这时,宋军大营内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士兵们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草料,火势迅猛蔓延。

  陈庆最后看了一眼远处的战马群,心中长叹一声,一瘸一拐冲进了山林........

  这场惨烈的大战从上午开始,到黄昏时结束,激战了整整四个时辰,金兵最终以损失三千六百人的代价拿下了麒麟寨,如果算上昨天的伤亡,金兵损失超过了四千人,其中契丹人就有三千三百人阵亡,女真士兵阵亡也接近五百人,其他都是汉军士兵。

  而宋军也伤亡过半,只剩下两百余人撤进了后山,向山峦深处撤退.........

  如果能杀死陈庆,哪怕全军覆灭完颜活女也在所不惜,偏偏还是让陈庆逃走了。

  完颜活女看到自己伤亡如此惨重,他心中开始疼痛起来,宋军和金兵一比二十伤亡,让他简直无地自容,消息肯定会传出去,那时他还有什么脸号称女真第一勇士。

  一时间,他沮丧无比,甚至有了横剑自杀的冲动。

  “万夫长,要不要追赶?”几名大将问道。

  完颜活女摇了摇头,进了山林,他们只会伤亡更多,况且对方把战马留下,就意味着对方向泾源道撤退了,没必要再追赶下去。

  这时,他远远看见了父亲的白龙驹,心中一痛,快步向马群走去。

  .........

  陈庆坐在溪边一块大石上,向导杨大志用猎刀剜出箭矢,将伤口清洗干净,敷上自己配制的伤药,一边包扎一边笑道:“不是我吹嘘,我这伤药连县的郎中们都眼红,都是用珍贵的药材制成,结痂生肌比一般伤药快得多,就算伤到筋骨也不怕!”

  “我伤到筋骨了吗?”陈庆担心地问道。

  “没有!就是皮肉之伤,箭矢上也没有毒。”

  陈庆拾起箭矢,见箭杆刻着几个女真文字,他递给旁边的都头郑平笑问道:“据说你见识广博,这几个女真文字认识吗?”

  郑平是河北沧州人,从小跟随父亲去辽东做生意,确实有些见识,他接过箭看了看笑道:“前面几个字是万户的意思,后面是人名,读音是活女,连起来就是万夫长完颜活女。”

  “完颜活女是什么人?”陈庆有点糊涂。

  几名大将都笑了起来,“将军杀了他的父亲,居然不知道他是谁?”

  “啊!他是完颜娄室的儿子?”陈庆瞪大了眼睛。

  郑平点点头,“他号称金国第一勇士,杀人如麻,他应该是想为父亲报仇,但最后居然没有亲自出战,让人费解。”

  陈庆淡淡道:“或许他没有想到我就是陈庆吧!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晚了,不过此人弓箭确实厉害,速度太快,我看到了都躲不过。”

  杨元清在一旁道:“据说他和他父亲完颜娄室都是用两石弓,两石弓的箭速确实要比八斗弓快一倍。”

  陈庆心中一动,不由陷入了沉思之中。

  休息了半个时辰,士兵们要动身了,杨元清问道:“将军,我们真要去泾源道吗?”

  陈庆摇了摇头,“我没有携带马匹,又放火烧了军寨,就给女真人造成了我们前去泾源道的假象,但事实上,我们在山中躲上几天,再返回麒麟寨,等大雪封路后,我们就能在麟游县呆一个冬天了。”

  ...........

  宋军士兵在距离麒麟寨约十五里的一座山坳内扎营,士兵们用木头和树枝搭建了十几座木屋,每个人都携带了十天的干粮,也有水壶和药品,耐心地在山谷内驻扎下来。

  这天上午,杨桦带着二十几名弟兄去附近打猎,陈庆腿上的伤已渐渐愈合,他也想去打猎,但众人一致反对,他也只能在木屋里休息。

  他索性取过弓箭,摸索感受,慢慢寻找手感。

  陈庆从来没有练过弓箭,只练过弩,他可以在高速奔跑中使用马枪,百发百中,这和骑射不太一样,但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主要是指双腿控马,保持马背上的平衡,这是射击的基础,同时也是骑射的基础。

  “好弓!”

  杨元清笑着走了进来,他接过陈庆的弓细细看了看,”这是完颜娄室的弓吧!应该是一把两石弓,可惜我拉不开。”

  “有什么诀窍?”陈庆笑问道。

  杨元清一怔,“将军不擅长骑射吗?”

  “不是不擅长,压根就没有练过,我练的是弩。”

  “骑射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主要难在控马和协调上,其实将军用弩也一样嘛!”

  陈庆摇摇头,“还是不一样,骑射可以在奔跑中随时发射,用弩就不行,必须停住瞄准,讲究姿态要稳,这次我挨了一箭,速度之快我竟然避不开,痛定思痛,如果将来我和完颜活女在战场上再见,我若不会骑射,一定会死在他的箭下。”

  杨元清沉吟一下道:“我最早曾是刘子羽将军的部下,他号称西军第一箭,他曾经在军营内开课,传授将士们骑射之法,我很清楚地记得他说过几句口诀,叫做,‘势如追风,目似流电;满开弓,紧放箭’,他说这就是骑射的精华,理解得越透彻,骑射水平越高。”

  “他是怎么解释的?”陈庆笑问道。

  “他说拉弓要满,放箭要快,满弓没有丝毫停留,什么寻找目标、瞄准等等,都必须在拉弓之前要完成的,‘射箭之时,目标是在心中,而不是在眼里’,这是他说的原话,我一直不理解这句话。”

  “射箭之时,目标在心中,而不是在眼里。”陈庆默默咀嚼这句话的意思,用心来射箭,他若有所悟,但一时又抓不住要点。

  这时,一名士兵在门口高声汇报,“启禀指挥使,向导杨大志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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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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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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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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