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封侯拜饭小说>第二十七章 神枪
  箭馆位于城北,占地约三亩,有一片狭长的射箭场,尽管宋朝百年来普遍重文轻武,但靖康之后,国破家亡的大山压在每个人的头上,习武保命几乎成了每个家庭的选择。

  不说保家卫国,只求能保住自己的性命,甚至危险来临时比别人跑得快一点,只求在乱世之中有一点点保护家人的力量,不再沦为金兵或者盗贼刀下的猪羊。

  各种武馆、刀枪馆和箭馆在长江以北各大城市内迅速崛起,徐氏箭馆也在血雨腥风中诞生。

  陈庆见到了馆主徐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说话不快,语调温文尔雅,如果不见其面,就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但看到了他的脸,看到他花白的头发,才知道他的人生早已写满了沧桑。

  “我知道你!”

  徐宁的目光极有穿透力,仿佛看透了陈庆的一切秘密。

  “你的人头价值十万贯,堪称天下第一首级。”

  陈庆冷笑一声,“你以为金人会兑现吗?”

  “那你就错了,女真人一向重诺,这一点比汉人好,他们会兑现,至少会赏你一块价值十万贯的土地。”

  “所以阁下看到了发财之路?”

  徐宁摇了摇头,“我不需要这么多钱,每天有两碗饭一壶茶,养活我这残废之躯,我就心满意足了。”

  徐宁慢慢卷起袖子,他的左手齐腕而断。

  陈庆的目光凝住了,“这是.......”

  “拜女真人所赐!”

  徐宁长叹一声,“靖康之变,我护卫太子和皇后北上,刚出城,金人就前来抢夺,我死死拉住车辕不放,被女真人一刀斩断左手,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丢在死人堆里,太子早已不见踪影......后来我逃回家乡,开了这家武馆糊口,了此残生!”

  说到这,徐宁眼角已泛泪花,他拭去眼泪继续道:“我只恨自己当时太软弱,为什么不抢一匹马,带着太子逃走,我只恨自己没有血性,不敢反抗,堂堂的金枪班首席教头竟然被一个女真小兵一刀斩为残废......”

  说到最后,徐宁胸脯剧烈起伏,无语凝噎。

  陈庆默默看着他,他理解徐宁的痛苦,这几年他都在自责中度过,才四十余岁,头发已经花白。

  “其实你还有机会!”

  “机会?”

  徐宁回头望着陈庆,“我一个残废之人,还会有什么机会?”

  陈庆淡淡道:“你既然能开武馆,那就可以做我军队的教头,教授我的士兵们武艺,助我们驱除鞑虏,光复大宋河山,用你的余辉,燃烬它,你会死而无憾。”

  徐宁浑浊的双眼渐渐变得明亮,他笑了起来,从兵器架抽出一支短矛扔给陈庆,自己也抽出一支。

  “我知道你杀了完颜娄室,让我看看你的枪法,你尽管使出全身武艺,放心吧!伤不了我。”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陈庆低吼一声,短矛一摆,如暴风骤雨般刺向徐宁,徐宁一边后退,单臂挥洒短矛,如行云流水,将陈庆招数一一破解。

  徐宁笑道:“你既然不肯使出全力,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短矛划出一个圆弧,快如闪电般刺向陈庆的右腿外侧,所刺之处正是陈庆之前被箭射伤的地方。

  陈庆暗叫一声眼光毒辣,他不得不使出全力,‘当!’一声巨响,徐宁短矛捏拿不稳,被震飞出去。

  “很抱歉,用力过猛了!”

  徐宁微微一笑,把短矛扔给徒弟,摆手道:“请坐!”

  两人分宾主落座,一名小丫鬟给他们上了热茶。

  徐宁笑道:“我发现你其实不会枪法,没说错吧!”

  陈庆不得不佩服徐宁的目光,他确实不会枪法,用的是重剑之术,把它揉成枪法,所以有点不伦不类。

  “我从未练过枪法,都是剑法!”

  徐宁注视着陈庆道:“你的剑法其实很简单,快如疾风,一剑致命,但你为了掩饰,又添加了很多花里胡哨的招式,你想想看,你杀死完颜娄室,是靠这些招式吗?”

  陈庆点点头,“你说得对,和完颜娄室对阵,根本没有机会使出这些招式,生死就在一招之内,当然还有计谋,我让他斩杀了战马,却一矛刺穿他的咽喉,以快致胜。”

  “所以你把那些花里胡哨的招式都扔掉,根本没有必要,剑和枪都是杀人利器,只要快就足够了,大道至简,任何武艺,力量和速度才是王道。”

  徐宁见陈庆还有些迟疑,理解他的心思,又笑道:“我会一百多套枪法,其实只是为了混碗饭吃,在官场,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让别人看不透我,但在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女真人不会跟你玩虚的,什么神枪无敌都是狗屎,女真人一刀足以杀了你,你明白吗?”Χiυmъ.cοΜ

  陈庆点了点头,他完全明白了,之前他还有点担心别人耻笑他不会枪法,徐宁的一席话将他的担心彻底打消了。

  徐宁见他领悟极快,心中暗赞孺子可教。

  “明天一早我去你的军营报道,至于报酬,你每天管我两顿饭就足够了,士兵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不用为我加餐!”

  “多谢先生慷慨相助,另外,我个人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你的武艺不用我教了。”

  陈庆摇摇头,“我不是指枪法,而是骑射,我从未练过骑射,我只会射弩。”

  徐宁哈哈一笑,“你是指挥使,把弩练到极致就足够了,不一定非要会骑射。”

  陈庆苦笑一声道:“我和完颜活女有不共戴天之仇,我们迟早会在战场见面,若我不会骑射,我必死于他的箭下。”

  “倒也是,和女真人作战,不会骑射确实很危险,你准备好弓箭和战马,明天我过来一并教你,练习骑射,必须从步弓开始。”

  陈庆想到一件事,笑问道:“徐馆主和水泊梁山有关系吗?”

  “你说的是宣和年间在梁山造反的宋江等三十六人吧!”

  “正是他们,徐馆主和他们有交情吗?”

  徐宁微微一笑,“交情谈不上,倒确实和他们打过交道,宣和三年,我在海州跟随刺史张叔夜练兵,就在海州,我和张刺史把宋江等人剿灭了。”

  ………..

  陈庆回到军营,他们军营依旧在城隍庙,依旧是金兵的四十顶大帐,陈庆的主将营帐不大,是最小的一顶营帐,同时也是全军的指挥中枢。

  都头郑平和县令韦清在帐内等着他。

  “抄查结束了?”

  陈庆看到这两位,就知道一定是抄家有结果了。

  “回禀指挥使,我们抓住了一只大硕鼠!”郑平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道。

  “不仅是不错,简直出人意料!”

  郑平将一份抄查清单放在桌上,解释道:“李怀良府中还算正常,抄查出七百石粮食,四千六百贯钱,白银一千二百两,黄金三百两,布匹绸缎两千匹,还有几箱金玉首饰,关键是庄园,我们挖到了三个地窖仓库,粮食三千三百石,包括前些天他贪污的粮食,还有铜钱,竟然挖出了两万八千贯,简直太让人震惊了。”

  两万八千贯!陈庆也着实震惊,他看了看清单,目光转向韦清,“韦县令应该知道原因吧!”

  韦清点点头,“卑职查了前两年的县衙记录,从靖康二年到建炎三年,整整四年的税赋县里都是正常收取,但是没有上缴,不管是大宋还是金国,都没有看见上缴记录,我又问了县吏,县吏说年初被一支金兵抢走了,运走了整整二十大车的钱,还烧了钱库,卑职觉得这里面疑点颇多。”

  “具体说说!”

  “一般税赋既有钱,但更多是布绢和粮食,金兵抢走的只是钱,而且几乎都是铁钱,因为陕西百姓铜钱不多,但这次挖出来的两万八千贯钱全部都是铜钱,说明税赋中的布绢和粮食部分都被李伯良私下卖了,他只要铜钱,卖得的钱就藏在田庄内,如果指挥使需要,卑职可以彻底把事情查清!”

  陈庆点点头,“确实需要查清,但不一定现在查,现在当务之急是要租赁房子,天黑前把露宿街头的难民都安置进去,我不希望再有冻死近百人的惨剧出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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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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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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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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