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桓微微一怔,他来过太白酒楼,几次见过大掌柜,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怎么变成矮胖子?
“你们刘大掌柜呢?”
“我家大掌柜不在店里,回总店去了,鄙人姓吴,是管事,暂时代他几天。”
“胡说!他昨天还在店里。”
种桓昨天下午还派人来店里看过,明明下午还在,怎么一夜之间就走了?Χiυmъ.cοΜ
种桓有点急了,瞪大眼睛盯着眼前这个吴管事。
矮胖子一脸茫然,“掌柜经常出门,不奇怪吧!客官找他有事?”
种桓取出内卫银牌,冷冷道:“内卫在查一桩案子,涉及到你们大掌柜,请他去内卫协助调查,希望他不要给自己惹麻烦!”
“这個....不好办啊!他真的回去了。“矮胖子一脸苦恼道。
“他去哪里了?”
“他去平江府总店了,我们不是买下隔壁的易安茶馆吗?他和小刘贵回去汇报了,然后考虑怎么把两座酒楼并为一体,修建新的太白楼。”
“小刘贵是谁?”种桓追问道。
“他是总店的账房管事,他也叫刘贵,和我们掌柜名字一样,所以叫小刘贵,前天就是他来签署契约,买下了易安茶馆。”
真相忽然被剥开了,竟然变得如此简单,种桓眉头一皱,问道:“五年前买下太白酒楼的人是谁,他也叫刘贵,是你们掌柜吗?”
“不是!是小刘贵的父亲,也叫做刘贵,是总店的大帐房,前年去世了,他去世后,他儿子就继承了父亲的名字,改名为刘贵!”
“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名字还能继承?”种桓有点糊涂了。
吴管事苦笑一声道:“其实很简单,我们东主姓刘,他们都是我家东主的家养仆,他们原本不姓刘,到一定资格后,就跟主人姓了,改名为刘贵、刘福、刘禄、刘寿之类的好听名字,所以会有重名,会有子继父名,小人不是家养仆,所有只能用本姓。”
家养仆就是变相的奴仆,宋朝律法不允许蓄奴,但权贵们便用认义女,签长约的变通办法,把一些比较倚重仆人留下来,或者叫做门客,主家提供住房,仆人也正常的成家立业,但一直为主人服务,甚至几代人都为主家服务,这就是家养仆了。
和奴隶最大的区别就是,家养仆可以随时离去,可以去自谋生路,但实际上,家养仆的待遇都很好,主人对他们很信任,把账房、管家、外面产业的管事等等重要职务交给他们,有一定年限和资历后,还能跟主人姓,对他们来说,这是最大的荣幸,所以出现两个甚至三个刘贵都很正常,这本来就不是他们的真正姓名。
相通了这一点,种桓顿时有些泄气了,查了半天,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根本就没有任何问题。
“你们东主叫什么名字?什么身份?”
“我家东主姓刘,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几代人都是汴梁大粮商,家底非常雄厚,在靖康元年就把家产转移到平江府,躲过了靖康二年的劫难。”
一点问题都没有,种桓拱拱手,抱拳走了,他没有注意到,吴管事转过身去,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
陈庆平静地听完王浩和种桓的汇报,点点头道:“这件事如果没有什么蹊跷之处,就不要花太多精力在上面了,到此为止吧!”
王浩连忙躬身答应,种桓却站在那里没有动,陈庆笑问道:“小种统领还有什么疑惑吗?”
“回禀殿下,卑职感觉还是有点不太对,但又说不清楚哪里有问题,就是一种本能的感觉。”
陈庆微微笑道:“相信你的直觉,你想想看,哪里感觉不对劲?”
“卑职感觉.....那个吴管事回答得太完美了,把卑职所有的疑虑都打消一空,所以值得怀疑的地方,都被他完美地解释了,反而让卑职感觉不太舒服。”
陈庆点了点头,“世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太完美其实就是不完美。”
“对!就是这个感觉。”
“那你打算怎么做?”陈庆淡淡问道。
种桓沉思片刻,“卑职打算双管齐下,一方面派人去汴梁和平江府查刘姓粮商的背景,另一方面卑职要查是谁泄露了消息,使刘大掌柜连夜离去。”
陈庆赞许道:“思路不错,就这样查下去!”
王浩和种桓随即告辞,走出雍王府,王浩给了种桓肩头一拳笑道:“今天表现不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种桓歉然道:“卑职也是临时才感觉不对,并没有故意隐瞒统制!”
“你的敏锐不错,你打算派谁去汴梁和平江府?”
“回禀统制,汴梁卑职打算派秦旷明去调查,平江府那边比较危险,卑职准备亲自去。”
王浩点点头,“去吧!希望早日听到你的好消息。”
..........
九月的草原正是战马膘肥体壮之时,也是游牧民族的狩猎季节,自从蒙兀部被强大的金兵击败,被迫投降金国后,金国不断施压和游说,软硬兼施,要求蒙兀部出兵大同府。
蒙兀部中一部分部落首领受到金国使者的蛊惑,认为可以南下掠夺汉人的人口和财物,七个部落联合出兵两万骑兵,开始大举南下骚扰大同府的外围。
在大同府东面二十几里外的旷野里,只见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正向西而来,足有两三万人之多,队伍里的百姓扶老携幼,赶着大车,挑着担子,每一辆大车上都坐满了老人和孩子,每个人都表情惊恐,他们是从应县逃来的百姓。
应县城池矮小,被数万游牧骑兵连续攻打,已经岌岌可危,两千守城士兵也阵亡近半,正好游牧骑兵后勤不继,退回五十里外的后勤大营进行补给,抓住这个机会,全县百姓汹涌出城,向大同城撤离。
护卫这支百姓的西军是统领李麦和他率领一千骑兵,李麦心中有一种十分不安之感,他们出来时,被敌军探子看到了,赶回去禀报,从时间上算,他们走了一夜半天,如果对方要追杀的话,这个时候应该来了。
“将军,快看!”他手下一名士兵指着远处大喊。
李麦看见了,远方出现了一条长长的黑线,这是蒙兀骑兵追来了。
李麦立刻召集一千骑兵,举刀大喊:“弟兄们,保家卫国的时刻来了,保护父老乡亲撤退,跟我迎战杀敌!”
“杀敌!”
一千西军骑兵热血沸腾,举矛大喊,他们在李麦的率领下,毫不畏惧地向东面的两万奔腾而来的敌军杀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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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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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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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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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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