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已喝干。
荆轲随手将酒坛扔到一侧,迷迷糊糊的大喝道:“酒来!”
如此行径自然是引得围观的人群一阵嬉笑。
就连同子婴同桌的夏可,看了荆轲的醉态也忍不住,低头抿笑。
“店家取两坛上等好酒过来!”子婴吩咐到。
“好嘞!”酒馆的店主当即提过两坛酒来:“客官,这是本店自酿的黍酒,您尝尝。”
子婴一掌拍开泥封,低头清饮一口,气味香美果然是黍米而酿得美酒。
战国时代,蒸馏酒的技术并没有发明,故而此时的酒普遍度数偏低,比现在的啤酒也高不到哪去。
对于前世喝惯了白酒的子婴而言,哪怕如今最为厚重醇香的的赵酒,饮来也不过尔尔。
“你们暂且在这侯着。”子婴扭头对夏可等人吩咐道。
说罢,一手提一坛黍酒,向着大街上发着酒疯的三人,大步走出了酒馆,一边走一边大声回道:“酒来了,上好的黍米酒!”
荆轲本来就是一个不拘小节之人,何况此时已经喝的有些迷迷糊糊,见有人送酒来当即二话不说,从子婴手中取过痛饮一口。
“好酒!”荆轲饮完酒声酒气的说道:“我说杀狗的,你今天买的酒,是不是被人骗了啊,和这个比起来实在是寡然无味。”
“胡说,我这酒可是五个刀币一坛的好酒!”说着一把将荆轲手中的的酒坛夺了过去,饮了一口。
“不过这小子的酒确实不错。”大姑娘你也尝尝,屠狗者又将手中的酒坛转给了正在击筑的高渐离,高渐离在三人中由于容貌秀美,屠狗者便给他起了个诨名大姑娘,若是清醒之时免不得又要和屠狗者理论一番,然而酒酣之时哪顾得搭理屠狗者怎么称呼他。
将右手的竹尺往腰间一插,接过酒坛头微微一仰便把酒液灌倒了嘴中。别看三人中高渐离长得最为清秀,喝起酒来可绝不亚于荆轲和屠狗者。
“果然是好酒!”小兄弟你也来口,高渐离喝完,又将酒坛还给了子婴。
虽然子婴手中还有一坛未饮之酒,却仍然大大方方的接过了三人饮过的那坛酒,嘴贴着坛沿一仰头,痛饮一口。
“痛快!”
“小兄弟,看着年龄不大,酒量不小啊!”高渐离说道。
“饮酒无关年长,痛快即可!”子婴回道。
“说的不错,我等三人痛饮于市,为非就是求得‘痛快’二字罢了。”荆轲言道。
说罢又将酒坛从子婴手中夺过,且歌且饮。
高渐离此刻也重新击起筑来,子婴随着三人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在市上肆意的游荡着。
从前世到今生,子婴可以说从来没有如此的“肆意妄为”过,一开始不过是为了接近荆轲而已,然而喝着喝着,仿佛却将自己融入了进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在街边候着的夏可江戈等几人,此时惊得嘴巴仿佛能塞进一个鸭蛋去,任他们怎么想也想不到堂堂秦国的长安君子婴,竟然会和三个世俗小民一起,在大街上如此的不顾形象。
酒不醉人人自醉,受情绪的感染,子婴仿佛也有点癫狂的感觉。一开始只不过是随着荆轲屠狗者的调子,唱和一些燕赵之地的歌谣。
借着酒兴,依着高渐离的调子,子婴唱的却慢慢的走了调。
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杀狗的,击筑徒,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周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无酒,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属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经过篡改《将进酒》便在子婴的高歌中,提前千载出现在了这个世上。
头两次不过是子婴自己一个人在唱,继而发展为高渐离击筑,子婴、荆轲、屠狗者三人一起合唱。
且歌、且笑、且哭。
唱着唱着,不知怎么着由头四个人开始抱在一起痛哭。
哭着哭着,突然听到荆轲突然来了一句。
“暴秦!”紧接着便开始痛骂秦国种种无道之处。恨不得将秦王挫骨扬灰种种。
这一声声的痛骂,也将子婴的酒惊醒了大半,仔细听来荆轲骂的内容,尽是国破家亡之恨。
荆轲的故国卫国,虽然是个小国,在秦王六年却参加了韩、赵、魏、楚四个大国的合纵攻秦之战。
后因此被秦国所嫉恨而国破,卫角君也被强行迁到了野王。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荆轲的父亲也因为相助卫国,在这场战争之中全家尽为秦军所戮,仅仅荆轲一人得以逃出升天。
故而荆轲对秦国的恨意可以说是国仇家恨齐聚,倾三江之水难以涤清。
游历诸国也是希望能够借助各大国之力,找到一条可以报仇雪恨的路子。
子婴听罢心中重重的哀叹一声,虽然他极为钦佩荆轲等人的的忠义豪情,然而立场有别,也只能对不住了。
按平日里三人的饮酒量,虽然喝的醉醺醺,然而却不至于如此失态,至少可以自己走回住处。
然而此次加了两坛,子婴购买的好酒,三人喝得都有点过量,喝到最后,直接睡倒在了大街之上。
几人之中仅剩子婴还保持着清醒,子婴初来乍到也不清楚三人的住处在何方,只得安排江戈等人,将他们暂且背到了自己下榻的客舍之中。
直到傍晚时分,荆轲、高渐离和屠狗者三人方才悠悠转醒。
“三位壮士醒了!先喝一碗姜汤醒醒酒吧。”子婴说道。身侧的夏可则赶忙将温热的姜汤递给三人。
睡了一下午,又喝下了醒酒的姜汤,三人残余的醉意此时已所剩无几。
中午之时,几人虽然醉意甚浓,然而所历之事却依然记得清清楚楚。此时看子婴的穿着定是富贵之家,对其中午之时的行径一时也有些疑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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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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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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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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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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