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的高建军眼里,这些女明星都算得上他的梦中情人。
如今的李建华拥有高建军的记忆,审美趣味没变,依旧喜欢这些女明星。
“漂亮女朋友?”李建华哂笑道,“外公,你咋认识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我在香港待了四十多年,认识不少朋友,这些朋友中,很多人的孙女,还有女儿,年龄和你相当,这些女孩子中,肯定能找出几个漂亮的。”
“听您这么说,肯定还没有合适的对象。”
“暂时没有,回头,我一定帮你好好问问。”宋有德笑了笑,“你喜欢文静的女孩子,还是喜欢活泼开朗的女孩子?”
“只要合得来,不管什么性格,都喜欢。”李建华尴尬地笑了笑,“外公,我年龄还不大,和你朋友聊天的时候,别说给我介绍女朋友,就说介绍朋友,我在香港,多认识一些朋友也挺好的。”
“害羞了?”宋有德打趣道。
“没有。”李建华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脸颊,“你看我的脸,没红啊。”
“我感觉你害羞了。”
李建华不置可否一笑。
“你二哥和英秀是什么时候谈恋爱的?”宋有德问道。
李建华还未开口回答,宋有德就想起之前听李建军说过,李建华写文章赚了稿费后,拿钱赞助李建军泡妞。
“忘记了,你赞助过你二哥泡妞,就是去年的事情。”宋有德笑了笑,“你大哥和你大嫂是怎么认识的?”
“好像是我大哥工作单位的领导介绍的,我也不太肯定。”李建华说着站了起来,“外公,先不和您聊了,我要回卧室写新书了,多写点稿子,方便《明报》报社的编辑评判新小说的水准。”
“你给我看的稿子,要还给你吗?”
“不用的,我没有把所有稿子给你,留了最后面的几张。”
“那你去忙吧,等会儿,我去菜市场。”
李建华走了卧室门口,转过身,望着外公问道:“外公,您就没有想过家里请个佣人啊?”
“想是想过,不过,我觉得自己身体还硬朗,出门买菜这种轻松的事情,我还是能做的。”
“过去两个月,我二哥二嫂在店里忙的时候,您就独自一个人在家吃饭?”
“不会的啊,我经常和老友一起聚餐的,呵呵,放心吧,我不会觉得孤单无聊的。”
“噢——”李建华哂然一笑,“外公,等会儿,您出去买菜的时候,我陪您一起去。”
宋有德犹豫了一下,欣然点头道:“好啊,一个小时后,我们一起出去买菜!”
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李建华才前往《明报》报社交稿。xǐυmь.℃òm
两个多月前,李建华还未离开香港时,《明朝那些事儿》所有的稿子都递交给《明报》报社了,尽管只连载了一下部分,预计要连载两年多时间,虽未连载完,但这本书的所有稿费,他都拿到了。
交稿之前的一个晚上,李建华给余少哲打了一个电话。
打过招呼后,余少哲笑着问:“建华,你现在香港了?”
接到李建华的电话,余少哲挺高兴的。
《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儿》和《诛仙》三本书在《明报》上连载后,获得了很多读者的追捧,这让“发掘”李建华的余少哲得到了不少好处,虽然没有升职,但加薪了,而且拿到了不少奖金。
“是的。我准备明天上午去报社交稿子,您明天会去报社上班吗?”
“我明天上班的。明天,你到了报社,直接来找我,把稿子给我看看。”
“好的。”
“两个多月时间了,你写了多少稿子呢?”
“具体多少字,我没有计算,呵呵,我相信《明报》报社不会在稿费上坑我的。”
“你估计《诛仙》什么时候能写完?”
“第一部已经写完了,以后有机会,我可能还会写第二部。”
“什么有可能啊,既然你有写第二部的想法,那就继续写,第一部获得了成功,第二部写出来也容易成功啊!”
“第二部和第一部的关系不大,第二部是一个全新的故事,全新的人物,但背景是一样的,在不同的时间下,展开全新的……宏大叙事。”李建华笑道。
“宏大叙事,呵呵,我喜欢宏大。”
“宏大叙事和宏大这两个词的关系可不大。”
李建华暗自嘀咕了一声,微笑道,“除了《诛仙》的稿子,我还写了一本新小说。”
“新小说讲什么故事?”
“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我就不在电话里说了。”
“等我看了新书稿子后,咱们再谈吧。”
“余叔,新书的稿费标准,我希望可以往上提升一些。”
“你想加多少?”余少哲淡淡问道,他听到李建华的话,并不觉得意外。
“等您,还有报社的总编看了新书稿子之后,再谈稿费的事情。”李建华笑了笑,“余叔,我们先聊到这里吧,明天见面再聊。”
“再见!”余少哲挂了电话后,轻叹了一口气,沉思片刻,自言自语道:“希望这个小滑头新写的小说和《诛仙》一样出色,甚至更高,要不然,他想加稿费,估计查老板(金庸)不会同意。”
余少哲只是一个小编辑,他没有权力决定是否接受李建华提出的稿费标准,甚至《明报》总编也无法做出这个决定,只有金老板能来做这个决定……这一切,李建华心知肚明。
余少哲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深思一想,觉得只要李建华提出的稿费标准不要太过分,查老板会接受。
“《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儿》和《诛仙》,现在都在《明报》上连载,广受读者好评,他算的上当红炸子鸡……如果他写新小说的消息公开了,肯定有报社愿意出高价和他签约……我一个小编辑,想这些事情干什么呢,让总编和老板去操这个心吧……”
余少哲摇了摇头,脸上浮现意思苦笑,暗道:“我不能这么想,如果李建华不再和《明报》合作,对我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我要想办法促使李建华和《明报》继续合作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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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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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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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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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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