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李建华找到一份好工作,还有能力写文章赚稿费,这让外公外婆更加高兴。
外公外婆没有单独烧饭,平时和幼子一家人一起吃。
李建华来做客,自然和三舅(外公外婆的幼子)一家人一起吃。
吃过午饭后,李建华没有急着离开,坐在客厅陪着外公外婆等人聊天。
找了一个机会,在没有外人在场下,李建华从兜里取出用红纸包着的红包,塞到了外婆的口袋里,道别后,急匆匆地离开了。
李建华离开后,外婆打开红包,看到里面装着不少十元面值的纸币,被吓了一跳。
“怎么这么多啊?”外婆惊讶道。
“你先数数有多少。”坐在一旁的外公说道,他也挺惊讶的。
外婆数了一遍,说:“二十张,两百块钱,这建华也太……乱花钱了。”
“外孙孝敬你,不算乱花钱。”面带笑容的外公欣慰道。
“都是秋菊和宝农教育的好。”外婆笑呵呵道,“我们也没什么地方花钱,这钱不能收,下次见到建华,把这些钱还给他。”
“前阵子,秋菊来看我们的时候,她不是说了,建华写文章的速度很快,一个月赚的稿费比秋菊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外孙孝敬你的,你就收下吧。”
“这——”外婆沉吟片刻,笑道,“这不是孝敬我一个人的,你也有份。”
之后几个月,李建华多次拿着礼物去看望外公外婆,因外公外婆不再接受他赠送的红包,他选择多送一些礼物。
每次见到登门的李建华,外公外婆都会责怪李建华乱花钱,不该买这么多礼物,而李建华每次都说下次不会了,可下次依旧如此。
李建华花自己赚的钱给外公外婆送礼物之前,他在外公外婆眼中算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孙辈。
宋照阳夫妇俩把宋秋菊当成亲生女儿养,这不假,可他们自己有五位亲生子女,亲生的孙辈足有二十多位,加上宋秋菊生了三儿两女,而原来的李建华是个很普通的人,这使得李建华在外公外婆心中没有太重要的地位。
当下,写文章赚稿费,这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
从宋秋菊的口中得知李建华拥有写文章方面的才华,外公外婆都很欣慰,这位外孙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开始攀升。
随着李建华送礼的次数越来越多,外公外婆越来越喜欢李建华,也愿意和他聊天。
之前,李建华花了八万块钱买房子,入住新家没过几天,他和父母一起登门,邀请外公外婆去他们家住上几天。
刚开始,外公外婆都没有同意,经过再三劝说,最后,他们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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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新的住所,外公外婆有些不习惯,勉强住了一个多星期后,他们就回自己家了。
之后,李建华和他的父母多次去邀请,外公外婆都拒绝了。
见到宋照阳对宋有德的态度有了改善后,宋秋菊开口邀请养父母去她家住一段时间,但遭到宋照阳的强烈的拒绝。
……
从香港回来后,李建华第一次拿着礼物去外公外婆家做客,得到了热情的招待。
不仅外公外婆对他热情,三舅(宋照阳的三子)夫妇,以及三舅的几个子女都对他很热情。
李建华很清楚三舅他们为何如此热情,无非他有一个既有钱又大方的亲外公,当然,他自己的本事也得到了这些亲戚的认可,就算宋有德没有出现,这些亲戚依旧会对他热情的。
除了邀请外公外婆去全聚德吃烤鸭,李建华还要请了三舅一家人一起去,这些亲戚欣然接受了邀请。
……
一天晚上,李建华在家和父母一起吃晚饭时,说三舅一家人也会一起去吃烤鸭。
“你还真大方,这么多人,好吃掉不少钱!”宋秋菊笑道,“你请的,你付账!”
“没问题。”
李宝农说道:“既然请你三舅一家人,那以后,你要请你大舅,二舅,大姨,二姨,以及他们的家人吃烤鸭。”
李建华哂笑着点点头。
“是不是嫌麻烦呢?”李宝农微笑问道。
“呃——”李建华沉吟片刻,哂然一笑,“有一点点,其实,也谈不上嫌。”
“小五,你这人看着挺四海的,其实,你喜欢安静的生活。”李宝农说道。
李建华没有接话茬,默默地吃着饭菜。
“你爸说的没错。”宋秋菊笑道,“要是你二哥在京城,我估计他会经常下馆子请朋友吃饭,而你呢,也会请朋友下馆子,但次数不多,你更愿意待在家里,写写文章,看百~万\小!说。”
“您们分析的很对!”李建华呵呵一笑,问道,“爸,妈,您们是不是希望我多请客,多下馆子啊?”
“没有的事,我就是这么一说。”宋秋菊笑着否认道,“你长大了,你懂的不比我少,知道该怎么处理人际关系。”
在宋秋菊的眼里,李建华这个儿子是完美的,在幼子的身上,她看不到丝毫的缺点。
李建华先吃饱,放下筷子,看了父母几眼,问道:“妈,舅舅阿姨他们有问我们家借过钱吗?”
“你怎么想到问这个问题啊?”宋秋菊语气平淡地反问道。
“随便问问。”
“没。”宋秋菊微微一笑,转头看了丈夫一眼。
“看我干什么啊?”李宝农讪笑道。
“看你不行啊?”宋秋菊瞪了丈夫一眼。
李宝农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放下了筷子。
宋秋菊往自己的碗里夹了一些菜,对丈夫说说道:“这些菜别剩下了,都吃了吧。”
“好!”李宝农重新拿起了筷子,开始吃菜。
等父母都放下筷子了,李建华准备收拾碗筷拿去洗,但被母亲阻止了。
“宝农,你去洗完。”宋秋菊对丈夫说。
“妈,还是我来洗吧,爸上班挺辛苦的。”
“还是我来洗吧,你妈要和你说话。”李宝农微笑道。
李宝农收拾起碗筷,拿到院子的洗碗池里洗。
“妈,要喝茶吗?”李建华说着站了起来。
“刚吃饱,喝什么茶啊,你也别喝茶,坐下。”
“噢!”李建华应了一声,重新坐下。
“呃——”宋秋菊沉吟片刻,说道,“你大伯二伯从我们家里借走了一些钱。”
李建华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你不想知道借走多少吗?”
“不想。”
“你大伯借走了三千,其中一千是外汇兑换券,李晓君谈了一个对象,准备明年年初结婚;二伯家借走了一千五。”
李晓君是李建华大伯家的堂姐,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
“晓君姐谈恋爱了啊?”李建华好奇问道,“男朋友是干什么的?”
“给领导开车的。”
“哪里的领导?”
“市政府。”宋秋菊答道,“那个人,我见过一面,感觉挺斯文的,和你晓君姐挺般配的。”
“既然晓君姐要结婚了,等下次,我去香港的时候,给她买份结婚贺礼。”
“你打算花多少买这礼物啊?”
“还没想好。”李建华哂然一笑,“您觉得多少合适啊?”
“你自己看着办。”宋秋菊淡淡笑道,“说少了,显得我小气,说多了,就是我让你当冤大头……不,话不能这么说,不能用冤大头这个词。”
“那该用什么词啊?”李建华笑道。
“什么词都不用。”宋秋菊说着站了起来,“不和你聊了,我要去烧热水了,我今晚要洗澡……”
宋秋菊离开客厅后,李建华就回自己卧室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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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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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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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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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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