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你和余少哲是不是在稿酬上没有谈拢?”
宋有德坐在一旁听着李建华和余少哲通电话,余少哲说什么,他没听到,李建华说的话,他可听得清清楚楚。
“嗯!”李建华笑着点头,“外公,您不会怪我刚才用那样的语气和余叔通电话吧?”
“没事的,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去争取。如果余少哲提出了一个很低的价格,你接受了,那只会让你自己吃亏,而报社占便宜,余少哲也会得到好处。”高有德乐呵呵道,“看来,你不是一个书呆子,很好,将来肯定有出息!”
“必须必啊!”李建华乐道。
李建华和外公愉快地聊着天,余少哲还在生气,嘴里还在念叨骂人的话。
骂了几句后,余少哲意识到自己不能和李建华闹翻,如果李建华真的拿《诛仙》向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投稿,还成功了,那《明报》报社的总编肯定不会给他好脸色看,怪他办事不力。
余少哲沉思了一阵,有点渴了,站起来,倒了一杯水。
喝了两口水,稍稍把火气压了下去。
余少哲看到客厅书架上的书,嘀咕道:“《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还没给总编看过呢,写的也还可以,先给总编看看,总编应该能够看上的……我就说,李建华不打算马上在《明报》上连载《诛仙》,原因就说,存稿有限,怕连载跟不上,呵呵,这样的话,总编就不会说我办事不力,而李建华不会拒绝签约。等李建华有点名气,《诛仙》连载的时候,稿费标准自然好往上提了……”m.xiumb.com
想到李建华刚才和自己说话的语气,余少哲顿时又生气起来。
“我不生气,我不和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一个乡巴佬……”
在余少哲心里,李建华就是一个乡巴佬,并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如果让李建华知道这一切,李建华不会生气,也不会拒绝和对方合作,不痛不痒的,他不会和钱过不去。
其实,李建华已经猜到余少哲会因为他的“无礼”而生气了,但他这么说话,自己很舒坦。
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李建华依旧会那么和余少哲说话,说不定,还会说出一些让对方更生气的话。
李建华并没有把余少哲当回事,虽然他很希望《诛仙》能够在《明报》上连载,但这不是他唯一的选择,他还有其他的选择。
香港还有发行量更大的报纸,向其他报纸投稿,可能稿费更多。
若是,连载这条路走不通,李建华还可以选择找出版社出书。
我是优势方,我怕谁?!这是李建华的内心独白。
没被李建华当回事的余少哲,可没有不把李建华当回事,通过电话的第二天,他就把李建华送给他的书,拿到了报社,交给了总编。
“这两本书都是《诛仙》作者写的,在内地的销量不错,主编,您看看。”
“这个人还出过书啊。”总编有点好奇,但不惊讶,看了书名后,先翻看起了《明朝那些事儿》,看到第一章,他就笑出声来,“有趣。”
看第二章,总编抬起头望着余少哲,问道:“这个人很年轻吧?”
“不到二十岁。”
“噢,原来是一个少年天才啊!”总编沉吟片刻,继续说,“《诛仙》,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费,有点低了,我看这本《明朝那些事儿》写的还行,可以先签这本书。连载后,如果反响好的话,再签《诛仙》,到时候可以给他加点价……不,这三本书,一起签,对报社更有利!”
“总编,这小子有点滑头,他希望先连载《品三国》,或者《明朝那些事儿》,另外两本书,过段时间再谈。”
总编眉头一皱,不悦道:“相比这本《明朝那些事儿》,我更看好《诛仙》,如果只能先签一本连载,自然先签《诛仙》。”
“总编,我也觉得《诛仙》会更受读者喜欢,可……对不起,我办事不力,那小子有点自傲,他不接受每千字四十港元的价格,加价到每千字一百港元,还是税后的价……”
“什么?”总编沉下脸来,“他狮子大开口啊!”
“我也觉得他狮子大开口。”余少哲苦笑道。
余少哲不好多说什么,之前,他已经和总编说了自己和李建华之间的关系,如果他帮着李建华说话,总编可能会觉得他损公肥私。
但是,余少哲又不能说放弃和李建华合作的话,毕竟他真的看好李建华写的几本书,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报社没有签下这几本书的连载权。
总编沉默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书,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问道:“连载《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开出什么价啊?”
“每千字五十港元,也是税后的。”
余少哲见总编放下茶杯了,连忙拿起放在墙角的热水瓶,往茶杯里添加了一些热水。
“总编,《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在内地出版的稿费不低,每千字达到三十元人民币……”
“这么高啊。”总编略带惊讶道,知道内地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每千字三十元,他写一两千字拿到的稿费比一位工人一个月的收入还要高了……你确定他没有撒谎?”
“他应该不会撒谎,”余少哲有点底气不足,“这两本书在内地的销量很大,他之前写过不少文章发表在《华夏青年》杂志上,在内地有不小的名气。”
“这样啊,没想到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作家。”总编沉吟道。
“那个,总编,那个小子说了,如果我们不接受他出价,他会选择向其他报社投稿,当时,我火冒三丈,狠狠骂了他几句。”
“怎么骂的?”总编淡淡笑道,不等对方回答,继续说,“这两本书,先放在我这里,我会抽时间看的,如果还过得去,每千字五十港元的税后价,也不是不能接受。我们也大气一点,一次签两本吧,至于《诛仙》,你给我盯着点,可别让他和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接触,我们一定要拿些《诛仙》。”
余少哲还没摸透李建华不按理出牌的脾气,怕煮熟的鸭子飞了,他不想担责任,建议道:“要不,直接以每千字一百港元的税后价签下《诛仙》?”
“呃……”总编想了想,“这个价在我们报社可是最高标准,而他是个新人,能不能签这个价,我可做不了主,需要老板(金庸)拍板。他手头肯定还有后续的稿子,让他再拿一些过来,我再看看,估计老板会喜欢他写的文章。”
“好,我马上联系他。”
“你去忙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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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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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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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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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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