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老者长叹了一口气,“秋菊,你也别怪爹当年心狠……”
“啪!”宋秋菊拍案而起,放下手中的茶杯,一脸气愤地望着自己的亲生父亲,含着泪花问道,“你是不是觉得当年我年龄小,不记得自己的母亲是怎么死的了?”
“我……”老者老泪纵横,摇摇头,“过去的事情,我就不说了,都怪我,都怪我,我对不起你。”
“哼!”宋秋菊看到老父亲流泪,还低声下气地向她道歉,她心里很不好受,但她依旧没有给对方好脸色,怪声怪气道,“是不是现在发达了,回来向我显摆呢?”
“秋菊,你怎么能这么想你爹呢?!”老者脸上流露出惨笑,“几年前,你……我后来的老婆,我的儿子,女儿,儿媳妇,女婿,还有几个孙辈,都被一场大火烧死了……要不是想着回来见你们一面,我早就随他们去了。”
宋秋菊闻言一怔,脸上浮现关切的表情,她恨父亲,但她从未想过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惨剧发生在自己亲生父亲身上,低声说道:“你怎么不早说啊?!”
“这不是什么好事,太糟心了,没什么好说的。”老者沉声道。
宋秋菊轻咬下唇,说不出安慰的话。
李建华也没有开口安慰外公。
三人沉默了一阵,老者脸上挤出一些笑容,欣慰地打量了李建华几眼,感叹道:“看到自己的外孙长大成人了,有出息,我很欣慰,就算现在死了,也能瞑目。”
“呸,呸,呸!”宋秋菊不悦地瞪了父亲一眼,“好的灵,坏的不灵,爸,你会长命百岁的。”
见女儿如此关心自己,老者呵呵地笑出声来。
“外公,您来京城多久了?”李建华找话题问道。
“来了好几天了。”老者微笑着答道,“建华,你有女朋友了吗?”
“没。”
“那……你愿意去香港读书啊?”
“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现在,你可以考虑一下了,如果你愿意,我安排你去香港读大学。”老者微笑道,“外公去香港三十多年,赚了一些钱,有房有车有存款,能供你上大学。”
“我一个内地人,去香港读书不方便吧?”
“你是我的外孙,你可以去香港投奔我。最近几年,我向香港大学捐了不少钱,你写文章能发表,是有才华的,只要入了香港籍,申请进香港大学读中文系不是什么难事。”
李建华从未想过入香港籍,但他没有急着拒绝外公的好意,微笑道:“我再考虑考虑。”
“是要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人生道路,需要自己选择。”外公微笑道,“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将来,我百年之后,我的财产都留给你和你的哥哥姐姐们。”
“爸,你才几岁啊,说这些干什么啊?!”宋秋菊不悦道。
见到女儿关心自己,老者爽朗大笑了起来,乐道:“人生七十古来稀,我都已经七十多岁了,还有什么事情看不透的。早死晚死都得死,都看透了。只要你们一家人过得好,我这辈子也算知足了……”
宋秋菊有点想哭,但她不想在父亲面前落泪,转头看了座钟一眼,站了起来,说道:“建华,你陪你外公好好聊聊,我出去一趟,叫你大哥和大姐晚上过来吃晚饭。”
“好的。”李建华点头应道。
宋秋菊出门后,李建华和外公相视一笑。
“那个……”李建华找话题问道,“外公,您姓什么啊?”
“我也姓宋,我叫宋有德。”外公自我介绍了一句,感叹道,“把你妈妈交给她舅舅抚养,没有改姓,我占便宜了……建华,不怕你这个后辈笑话,外公年轻的时候挺混蛋的,要不然,你外婆也不会早逝……”
“外公,这都过去了,不开心的事情,咱们就不说了。”
“你说的对,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咱们就不提了。”外公讪讪笑道,“建华,去香港读书的事情,你好好考虑一下。”
李建华沉思片刻,说道:“外公,我不想去香港读书,但是,我想去香港看看,看看资本主义治下的东方之珠到底是怎么样的。”
“东方之珠?”外公之前没有听过这个词,初次听到,有点新奇,“这词倒用得好,香港算的上东方之珠。不管你要不要去香港读书,我都会带你们一家人去香港游玩的……”
聊了一阵,外公把话题扯到了李建华写的文章上,说想看看李建华写过的文章。
李建华回卧室,拿出一些报刊杂志,上边刊印着他写的文章。
外公的学历并不比李建华低,年轻时候也算是才子,考上了名校京城大学,读了一年半的时间,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学校开除了,当时,他的父母被他退学的事情气的半死。
翻看了几篇文章后,外公欣慰地点点头,称赞道:“建华,你写的不错,很有文采,你写的这些文章拿到香港,大部分可以发表在报纸上。”
“都是瞎写的。”李建华谦虚道。
“瞎写都能写出如此出色的文章,那你用心写,还不写的更好啊!”外公爽朗笑道,“对了,内地的稿费不高吧?”
“相比普通人的薪水,我的稿费挺高的,在杂志上连载,每千字有十几二十块,出书的话,那稿费就更高了。”
外公暂时还不知道李建华写文章的速度,以一般作家的写作速度来计算,李建华靠写文章赚稿费,在他的眼里,外孙的收入并不高。
“建华,你跟我去香港更有前途……如果你不想读书,可以给报社出版社投稿,熟悉香港的环境后,进出版社工作,好好干几年,学到本事了,外公帮你开一家出版社。”
“梁园虽好,却非久恋之家。我不去香港读书,也不会在香港定居的。”
外公闻言一怔,没有因为李建华的拒绝而不生气,反而挺高兴的。
宋有德移居香港三十多年,他已经习惯了香港的生活,之前,他没有想过回内地养老,这次他回到京城,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让他感慨万千。
见到女儿之前,宋有德逛了大半个京城,虽然有很多变化,但他还是看到了很多熟悉的景色,还有让他倍感亲切的乡音。
“我尊重你的选择。”宋有德欣慰道,望着门外的院子,心想,“或许,我将来可以回到京城养老。”
……
……
三人沉默了一阵,老者脸上挤出一些笑容,欣慰地打量了李建华几眼,感叹道:“看到自己的外孙长大成人了,有出息,我很欣慰,就算现在死了,也能瞑目。”
“呸,呸!”宋秋菊不悦地瞪了父亲一眼,“好的灵,坏的不灵,爸,你会长命百岁的。”
见女儿如此关系自己,老者乐呵呵地笑出声来。
“外公,您来京城多久了?”李建华找话题问道。
“来了好几天了。”老者微笑着答道,“建华,你有女朋友了吗?”
“没。”
“那……你愿意去香港读书啊?”
“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现在,你可以考虑一下了,如果你愿意,我安排你去香港读大学。”老者微笑道,“去香港三十多年,我也赚了一些钱,最近几年,我向香港大学捐了不少钱,你写文章能发表,可以安排你进香港大学读中文系……将来,我百年之后,我的财产都留给你和你的哥哥姐姐们。”
“爸,你才几岁啊,说这些干什么啊?!”宋秋菊不悦道。
见到女儿关心自己,老者爽朗大笑了起来,乐道:“孔子说,六十而耳顺,我都六十多了,还有什么事情看不透的,死不死的,都看透了,只要你们一家人过得好,我这辈子也算知足了……”
宋秋菊转头看了看座钟,站了起来,说道:“建华,你陪你外公好好聊聊,我出去一趟,叫你大哥和大姐晚上过来吃晚饭。”
“好的。”李建华点头应道。
宋秋菊出门后,李建华和外公相视一笑。
“那个……”李建华找话题问道,“外公,您姓什么啊?”
“我也姓宋,我叫宋有德。”外公自我介绍了一句,感叹道,“把你妈妈交给她舅舅抚养,没有改姓,我占便宜了……建华,不怕你这个后辈笑话,外公年轻的时候挺混蛋的,要不然,你外婆也不会早逝……”
“外公,这都过去了,不开心的事情,咱们就不说了。”
“你说的对,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咱们就不提了。”外公讪讪笑道,“建华,去香港读书的事情,你好好考虑一下。”
李建华沉思片刻,说道:“外公,我不想去香港读书,但是,我想去香港看看,看看资本主义治下的东方之珠到底是怎么样的。”
“东方之珠?”外公之前没有听过这个词,初次听到,有点新奇,“这词倒用得好,香港算的上东方之珠。不管你要不要去香港读书,我都会带你们一家人去香港游玩的……”
聊了一阵,外公把话题扯到了李建华写的文章上,说想看看李建华写过的文章。Χiυmъ.cοΜ
李建华回卧室,拿出一些报刊杂志,上边刊印着他写的文章。
外公的学历并不比李建华低,年轻时候也算是才子,考上了名校京城大学,读了一年半的时间,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学校开除了,当时,他的父母被他退学的事情气的半死。
翻看了几篇文章后,外公欣慰地点点头,称赞道:“建华,你写的不错,很有文采,你写的这些文章拿到香港,大部分可以发表在报纸上。”
“都是瞎写的。”李建华谦虚道。
“瞎写都能写出这么出色的文章,那用心写,还不写的更好啊!”外公爽朗笑道,“对了,内地的稿费不高吧?”
“相比普通人的薪水,我的稿费挺高的,在杂志上连载,每千字有十几二十块的收入,出书的话,那稿费就更高了。”
外公暂时还不知道李建华写文章的速度,以一般作家的写作速度来计算,李建华靠写文章赚稿费,在他的眼里,外孙的收入并不高。
“建华,你跟我去香港更有前途……刚开始给报社出版社投稿,熟悉香港的环境后,进出版社工作,好好干几年,学到本事了,外公帮你开一家出版社。”
“梁园虽好,却非久恋之家。”
外公闻言一怔,没有因为李建华的拒绝而不生气,反而挺高兴的。
宋有德移居香港三十多年,他已经习惯了香港的生活,之前,他没有想过回内地养老,这次他回到京城,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让他感慨万千。
见到女儿之前,宋有德逛了大半个京城,虽然有很多变化,但他还是看到了很多熟悉的景色,特别是听到乡音,让他倍感亲切。
“我尊重你的选择。”宋有德欣慰道,望着门外的院子,心想,“或许,我将来可以回到京城养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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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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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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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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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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