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之好梦时代>第三章 集邮票
  八月中旬的一天,李建华在家吃过早餐后,独自一人拎着篮子出门买菜。

  在吃方面,李建华很舍得花钱,特别是见到将来价格会暴涨的食材,他愿意“一掷千金”,比如大黄鱼,算上花钱购买“鱼票”的花费,买一斤大黄鱼的成本之比猪肉贵一倍多点,而他知道再过三十几年时间,单条上斤重的野生大黄鱼一斤能卖好几千元,是猪肉价格的百倍以上,自然觉得现在购买大黄鱼非常的“划算”。

  李建华买完菜回到家时,家人都出门上班了。

  放下菜,李建华喝了口水,骑着自行车出门,骑了二十几分钟,来到位于东华门的华夏集邮总公司营业部。

  高考之前的一个星期天,他和同学来过一次,那一次,他花了四十多元购买邮票。

  去年年底,京城邮票公司恢复营业,营业部门口挤满了人,到了星期天,更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仿佛农贸市场一般。没过几个月,不少人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抱着个集邮册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寻找交易的机会,而是干脆铺上报纸,摆个地摊,干起了守株待兔的行当,几本集邮册一打开,花花绿绿的邮票便会映入眼帘,由不得集邮者不去立马掏钱购买。

  李建华看过高建华之前搜集的资料,并特意去记了一下,记住了一些将来的价格涨幅大的邮票,遇到“全国山河一片红”之类的珍邮,就算卖家开出了“天价”,他也会掏钱购买。

  面值八分钱的邮票,卖家开价几块,甚至小几十,这样的价格在普通集邮者眼里就是天价,而李建华的看法则完全不同,就说“全国山河一片红”吧,他现在花小几十块钱买一枚,再过十几年,就能够卖几万,利润高达千倍,存放的时间越久,利润越高,买这样的邮票,绝对不亏。

  很多邮票现在的售价在李建华的眼里很低,但他不想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凯子”,就算知道按照卖家的开口价买下,自己占便宜了,但他依旧会砍价,大部分时候,他能够以较低价格买下。

  这一天,李建华在集邮公司门口待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选购了千余枚的邮票,大部分是大革命邮票,买了好几张整版的邮票,总共花费三百元。

  回家的途中,李建华脸上洋溢着笑容,他挺开心的,他很清楚自己刚才买的邮票,再过三十几年,涨幅都在千倍以上,高的有好几万倍,平均涨幅超过两千倍。

  靠写文章赚了钱后,李建华和家人说将来要买套大房子,并向父母询问,现在京城的房价几何,得知自己家附近的房子每平米三百元左右。

  此时,一平米三百的房价,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绝对算的上天价,京城人均月收入不到四十,不吃不喝干八个月未必能够买一平米的房子。

  李建华觉得自己现在住的房子,三十几年后没有拆迁的话,房价能超过每平米十万元,房价涨幅高达三百多倍。

  显然,未来三十几年,京城的房价涨幅远远比不上李建华所买邮票的平均涨幅,而且,李建华知道1997年年初,邮市行情到达顶端,之后,邮市进入多年的熊市,如果能赶在这波牛市中,卖掉大量邮票,再做其它投资,比如投资买房,那利润肯定更多。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现在的京城比国内其他城市的房价贵不了多少,主要是京城的土地价值没有体现出来,也没有富裕阶层和外来人口对京城房价的推升,这个时代的京城人,绝大部分人不会想着自己去买房子,而是等着单位分房。

  李建华心里也清楚,如果不怕别人发现他的秘密,就算他现在投入两三亿元买房,将来这些房子市值上千亿并不是一件难事,而投资买邮票,他不可能投入这么多的资金。相比之下,邮票生意只是小生意,房地产生意才能做成大生意。

  李建华很希望不久的将来能够改善自己和家人的住宿条件,可前提是他靠写文章赚到买房的钱,不然他和家人说不清这些资金的来源。

  ……

  高建华从初中开始,就喜欢收集邮票了,可他没有太多的钱购买邮票,只能收藏一些新发行的邮票,他的集邮册中绝大部分邮票是九十年代后发行的邮票,这些邮票的发行量实在太大了,如果是从信封上揭下来的邮票,这不需要金钱成本,若是花钱买新邮收藏,几乎没有增值保值,反而会贬值。

  借助空间戒指发家后,高建华买了不少珍邮,新华夏成立后公开发行的全套邮票,以及全国山河一片红等几枚印刷后因各种原因而取消发行的邮票,他都有收藏,这些邮票都被装在集邮册中,集邮册则放在空间戒指中。

  李建华买了邮票回家后,他伏案写了半个小时的小说,之后,他亲自下厨,做五个人的饭菜。

  李建华的父母和二姐都不回家吃午饭,他亲自给他们送饭菜,顺带给住在职工宿舍的二哥送饭菜。

  李建华的大哥是国庆节那天出生的了,名叫李建国;二哥出生于八月一日,名叫李建军;大姐名叫李孝丽,二姐名叫李孝珍。

  李建军和父亲李宝农同在红星机械厂工作,而且同在一个车间工作。

  李建华先来到父亲和二哥工作的机械厂,到了车间门口,他停车时,看到二哥从车间出来。

  “小五,你来了啊!”李建军笑呵呵道,“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呢?”

  李建华在家排行第五,小名小五。

  李建华靠写作赚了钱后,对家人非常的大方,除了大部分稿酬上缴给父母外,他还出钱给二哥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

  李建华家里距离红星机械厂很近,平时李宝农上下班都是走路的,李建军住在工厂宿舍,他也经常回家吃饭。

  李建军之所以住工厂宿舍,是因为他家住在大杂院里,居住面积太小了,全家不足三十平米,如果他住在家里,那人均面积不足六平米,而且,他觉得住在工厂宿舍更方便。

  李建华的母亲宋秋菊和李孝珍一起在利民纺织厂工作,宋秋菊早就骑自行车上下班了,李孝珍返城进入纺织厂工作后,李孝珍骑自行车载着母亲上下班。

  李建华觉得母亲和二姐共用的自行车太旧了,想着给她们换一辆车,但他母亲没有舍得换。

  宋秋菊说,将来家里花钱的地方有很多,毕竟李建军和李孝珍都到了结婚的年龄。

  李建华小时候很调皮,从小没少让父母操心,自从高建华的灵魂附身他身上后,他变得成熟了,特别是他靠写小说赚了钱后,他的父母觉得他长大了。

  李建华没有坚持让母亲买新自行车,想着自己拿到更多的稿酬,再买也不迟。

  李建军骑上新自行车之前,正在追求同厂的一个女工,那个女工长得挺标致的,而且她的家里的条件比他家好,有点看不上李建军。

  李建华不仅给李建军买新自行车,还偷偷塞了不少泡妞经费。

  李建军腰包鼓了之后,花钱大方了起来,请女方看电影,下馆子(国营饭店),吃雪糕喝汽水,没多久,他追上了这个女孩,二人成功确定恋爱关系,虽然还没有偷偿禁果,但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你自己看吧。”李建华取下三个饭盒,递给二哥,这是二哥和他父亲今天中午吃的饭菜。

  李建军见李建华跨坐在自行车上,问道:“你这就走了啊?”

  “你别偷吃菜,和爸一起吃。走了,我还要给妈和二姐送饭菜呢!”

  十几分钟后,李建华见到了母亲和二姐。

  “小五,你吃过午饭了吗?”李孝珍笑嘻嘻问道。

  “没有。”李建华微笑道,“我们一起吃。”

  打开饭盒,宋秋菊见到了鱼和肉,嗔怒瞪了李建华一眼:“你又乱花钱了,昨天不是吃肉了嘛,怎么今天还买啊?”

  “妈,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天天吃肉啊!”李建华笑道。

  “就是,谁说不能天天吃肉了。”二姐嘻嘻笑道,“小五现在有本事了,多吃肉,才能够写好文章。”

  “没错,想要写出好文章,要多吃肉。”李建华开玩笑道,他夹了一口红烧肉放在母亲的饭盒里,“妈,您多吃点!”

  “你也多吃点。”宋秋菊欣慰的笑了笑,往李建华和李孝珍的饭盒里夹了一些菜。

  “小五,你变懂事了!”李孝珍嫣然笑道。

  “我都这么大了,不能像小孩一样。”李建华微笑道,吃了几口饭菜,问道,“妈,二姐,你们工作累不累呢?”

  “不累。”宋秋菊微笑道,“小五,你天天动脑筋写文章才累。”

  “谈不上累,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

  “小五,你这么聪明,复读一年,肯定能够考上大学的。”李晓珍说道,“要不,过几天,你去复读吧。”

  “二姐,我承认自己很聪明,呵呵,但能够写好文章,并不代表高考成绩一定会好。而考上大学的学生,就算读完大学了,未必能够写好文章……我觉得在杂志社工作挺好的,既有稳定的工作,还可以靠写文章拿稿酬,总编辑和同事都挺照顾我的,我真的不想丢掉这份工作。其实,就算是大学生毕业,未必能够能够进入我们杂志社工作。”

  “既然这份工作这么难得,那你就好好工作。”李孝珍微笑道。

  “小五,找到一份好工作不容易,杂志社总编辑同意你请长假,你在家可要好好写文章。”宋秋菊嘱咐道,对她而言,小儿子能进杂志社工作是祖坟冒青烟的天大好事。

  “妈,我心里有数的。”李建华笑了笑,“过几天,我就把自己新写的稿子交给总编辑看看。”

  “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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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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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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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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